施工单位工程介绍_施工单位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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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述
1、青田县东源镇平桥村河道整治工程与2010年10月27号由县水利局同意批复开工。
2、主要建设内容有劈山工程和堤防工程两部分,3、其中堤防工程和劈山工程分别于2010年12月31号和11月1号开工。劈山工程自上而下开挖,采用梯段爆破方法。用手风钻造孔,炸药爆破。岸坡土方开挖用人工开挖,翻至坡脚。边坡放坡比例为:土质为1:1强风化基岩为1:0.5中风化基岩为1:0.3.根据开挖实际情况对山体两岸采用绿化处理和挂网喷浆进行岩面封闭。
4、山体部分于2010年11月1号开始开挖。11月15号山体开挖时,实际地质条件与原设计图纸方案有所变化。左右岸山体岩石发育不完全,出现大量破碎带,存在安全隐患。
5、2010年12月27号由业主组织监理、地质、设计、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联合勘察。并在水利局召开联系会议。要求地质设计单位及时对边坡开挖的岩石结构拿出合理的设计方案,以确保在后续施工中山体边坡的稳定性。
6、2011年1月12号在平桥村村委会议室与上述单位及财政、发改委单位由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针对地质条件变化,平桥溪左、右岸边坡开挖及治理方案:
左岸高程139.36~154.11m此高程范围开挖边坡变更为1:1,在平桥溪左岸桩号PQ0+074高程为154.11m,新增一个马道,马道宽度为2.8m。并根据岩体实际情况增设锚杆(方案待定由地质单位提供边坡勘察报告),保证山体边坡的稳定性。
7、2011年4月14号县政府、发改局、水利局、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在青田县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抓进落实边坡勘探报告。
8、2011年7月1号工地收到水利局通知暂停施工。
9、2011年8月17号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在东源镇会议室召开边坡治理方案会议,根据现状及会议精神对工程做出变更,劈山工程变更内容如下:
(1)左岸高程139.36~154.11m此高程范围开挖边坡变更为1:1,开挖边坡线相应往左岸外侧偏移,在平桥溪左岸桩号PQ0+074高程为154.11m,新增一个马道,马道宽度为2.8m。
(2)根据施工地质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青田县东源镇十一都源平桥村河道整治工程边坡勘查报告》(2011.06),左、右岸开挖边坡面均需布置系统锚杆后挂网喷浆,左岸高程139.36m马道以上布置间距2m×2m,长度3m系统锚杆,高程139.36m马道以下布置间距2.5m×2.5m,长度7m锚杆,均采用梅花型布置;右岸布置间距2m×2m,长5m锚杆。易崩塌区边坡支护在布置系统锚杆的基础上布置随机锚杆,随机锚杆位置由地质工程师现场确定,随机锚杆
采用M10砂浆锚杆,型号为¢25,锚杆体材为Q345。高程94.36m以下采用20cm厚C25砼护坡。
(3)在山体开挖边坡面按间距2.5m×2.5m梅花型布置¢50排水孔。排水孔
采用TS50弹塑软式透水管。
堤防工程变更内容:由于从该工程设计采用的是2006年5月测绘的地形图,地形图至工程今年开工建设已有6年的时间,期间因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力度的加大及汛期洪水对河床的冲刷,河道河床下降1~2m。为保证堤防基础不受洪水冲刷影响堤防安全,防洪堤结构需做相应变更。
二、其他
1、招标文件中,山体石方开挖是利用砌石工程,因此投标时砌石工程方面的组价较低。如今根据山体开挖现状所开采出的块石是达不到砌石要求的,以后防洪堤砌石工程需要从其他采石场买入,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2、左岸山体开挖按设计要求开挖到130m高程时,发现边坡地质条件较差。2010年12月27日水利局、地质、设计、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勘察召开了联系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对劈山工程左岸边坡做出变更:桩号PQ0+74高程为154.11.新增一个宽度为2.8m马道,同时高程139.36m以上开挖边坡变更为1:1。同时,由于现场已按原设计开挖的开挖面至左岸边坡高度已达31米,设计变更后,需进行二次开挖重新修筑挖机施工平台翻碴,造成施工费用增加。
2、劈山工程边坡现最大落差为60余米的高边坡,因受施工地质条件不理想因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青田县水利局于2011年7月1日下发文件(青水利[2011]58号)要求河道整治工程劈山项目暂停施工,待地质和设计单位完善并明确边坡治理方案后再进行施工。我项目部已于7月1日全面停工至今,造成工程损失。希望在这一方面,上级单位能够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