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_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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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

周定福主讲

一、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三、物业装修管理中的难点

四、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五、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一、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物业装修

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地面、墙面、顶面、门、窗、给排水、强弱电等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和过程。

二)什么是物业装修管理

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受房屋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业主或使用人住宅室内装修活动实施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三)物业装修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规范施工行为,消除施工隐患,保证新建楼房外观的整洁和统一;防止新建楼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新建楼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楼房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最终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维护建筑原创设计的元素和风貌,维护城市建筑环境品质。维护小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秩序,营造小区安定、团结、和谐氛围。

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服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物业装修管理具有那些特点

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阶段性强

二、政策性强

三、专业性强

四、目的性强

(五)物业装修管理的性质

物业装修管理具有以下性质

一、是管理,而非服务;

二、是施工行为管理,而非工程质量管理;

三、已不是个人行为,也不是企业行为,而是一种社会行为;

四、是预防性管理。

(六)物业装修的安全管理

一、墨菲定理:(爱德华·墨菲,美国空军上尉工程师)

(一)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

(二)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二、海恩法则:(帕布斯·海恩,德国飞机涡轮发动机的发明者)

任何一次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

三、6西格玛理论:(摩托罗拉公司的比尔·史密斯于1986年提出)

1西格玛=6900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69%)

2西格玛=3080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30.8%)

3西格玛=668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6.68%)

4西格玛=621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0.62%)

5西格玛=23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0.02%)

6西格玛=3.4次失误/百万次操作(0.0034%)

二、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装修申报与方案审核

(二)告知和督导义务

(三)房屋外观的管理

(四)主体结构的管理

(五)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六)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八)物业装修验收管理

(一)装修申报与方案审核

1.装修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2)非业主需持租赁合同和授权书;

(3)业主委托的装饰公司,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装饰公司施工负责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5)业主自己装应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证明书;

(6)装饰公司应提供装修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立面图、水电施工图)。

2.装修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1)详细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2)对图纸中违反规定(特别是私拆滥改)的地方予以圈注的说明;

(3)对有关违规的地方应当面向业主和装修施工负责人解释和说明;

(4)对有关特别的事项,应告知业主予以注意,必要时要求业主书面承诺;

(5)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审核后的图上签字确认;

(6)应将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以书面形式交与装修办理人员,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收。

(二)告知和督导义务

(1)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2)装饰公司及施工人员情况;

(3)禁止行为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4)全员参与、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装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艺和工程隐患;

(6)及时纠正和处理装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7)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的跟进和处理;

(8)对业主的求助,应亲临施工现场予以帮助和督导;

(9)在专业技术和施工工艺上为业主作一定的支撑和指导。

(三)房屋外观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物业管理形象;

(2)物业管理品质;

(3)维护建筑原创元素;

(4)建筑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致。

建筑外观的界定:

相对于建筑室内的外露可视部分,包括建筑物采光井立面部分,都是房屋的外观。乱搭乱建的界定:

凡原设计没有的,未经规划许可,后附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改变原建筑局部的结构形式和附属设施,都是乱搭乱建行为。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不得改动或改变(破坏)外观的形式和颜色;

(2)不得附加或搭建原计没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不得随意在外墙上开孔凿洞;

(4)户外设施安装必须符合小区统一管理规定和要求;

(5)严禁封闭生活阳台。

(四)主体结构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维护结构安全和居住安全;

(2)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

(3)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2)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

(3)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案例一:

这个“空中楼阁”在南岸区青龙路一欧式风格的小区内,32层楼高的尖形屋顶竟搭建起一个近20平米的阳台。除了惊叹,被业主戏称为“重庆最牛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在规划部门的干涉下,08年9月25日被拆除。

案例二: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某小区内,三年多来,200多底层业主陆续掘地3米违规修建地下室,让楼上业主担惊受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日正在审议的《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专门强调了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并按违法建筑面积处房屋楼面价格100%的罚款处罚。

案例三:

5月22日,北部新区管委会下达通告,要求正在开挖的地下室和搭建地面以上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在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自行纠正,免于处罚;已建成的,30日内自行拆除,免于处罚;顶风违法,拒不执行的,将进行强拆,并从重处罚。

(4)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基础;

(5)严禁增加非承重楼面载荷;

(6)严禁拆除连接厨房与生活阳台之间的隔墙和门;

(7)严禁拆除连接厨房与饭厅之间的隔墙和门;

(8)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做卫生间和厨房;

(9)严禁改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基础)

(10)严禁凿打与相邻户毗连的共用墙。

案例一:

2009年6月20日晚6时20分,上海青浦区夏阳街道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事故致使8人不同程度受伤,小区36户居民房屋受损,60多人被迁出。

案例二:

2009年10月22日5 时10分左右,合肥市柏景湾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冲击波造成周边部分住户玻璃破损,除该户户主韩某受伤外,无其他人员伤亡。

案例三:

2009年11月20日17时55分,河南省濮阳市清华苑居民小区一楼栋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爆炸致使5 人死亡,同时,造成一至三楼通体坍塌。

案例四:

2011年3月28日,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一居民小区发生煤气爆炸,所幸无人员伤亡。案例五:

2011年4月11日8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致使4人死亡,1人受伤。

案例六:

2011年4月11日14时08分,新疆乌鲁木齐一居民楼房发生煤气爆炸。致使 9 人受伤,房屋严重受损。

案例七:

2011年10月25日凌晨1点多钟至下13:40,杭州市,建国北路东园街树园小区15 幢55号103室和德胜路488号202室,12小时内接连发重两起煤气爆炸,多人受伤,其中一对夫妇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案例八:

2011年11月14日,凌晨7点30分左右,西安市科创路与太白路十字西南角的嘉天国际大厦门面房发生爆炸。至少造成9人死亡,37人受伤。

(五)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2)避免相邻业主产生矛盾;

(3)避免配套设施设备遭受浸害;

(4)避免给相互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厨房、卫生间未经过闭水试验严禁回填;

(2)防水应做在结构层上;

(3)严禁只在回填层上作防水处理;

(4)对原防水层被损坏的部位应按规范的工艺的要求进行修补。

(六)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保障配套设施设备免遭破坏;

(2)保障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严禁给水管暗敷在非防水地面;

(2)给水管道未压力试验,严禁封闭和隐埋;

(3)排水管道未冲水试验,严禁回填隐埋;

(4)室内外落水主立管,严禁装饰包裹处理;

(5)严禁将燃气热水器置于厨房、卫生间内;

(6)严禁擅自移动和改变可视电话、红外线监视器和煤气报警器位;

(7)严禁移动厨房排烟管道预留孔置(高度和方向);

(8)严禁将燃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入烟道内;

(9)天然气管道、阀门、计量表,严禁装饰封闭及包裹;

(10)严禁拆除室内的阳光窗防护栏;

(11)入户给水管应加设总阀;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管理重点

一、必须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装修申请审核登记。

注意事项:

(1)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

(2)不得封闭和堵塞消防通道;

二、物业功能定位必须符合商业形态要求及环卫部门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一)烟道及油烟排放;

(二)噪声控制;

(三)排水控制;

三、商铺门面外观装修与设置必须符合市政、工商部门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一)外观:除已被大众熟悉的大型连锁店企业,品牌代理机构、加盟企业外,一般店面外观装修及招牌均不得改变原建筑的外立面。

(二)店招:一店一招,一个单位一个招牌,不能乱设,不能加设电子显示屏。

(三)招牌名称不能低俗,材质应高档,制作应精致,且具有艺术性,尽可能与原建筑风格相协调。

具体详见《重庆市城区招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和《重庆市临时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八)物业装修验收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保证环境及外观的整洁和统一;

(2)保证房屋及设施合理和规范的使用;

(3)保证房屋的居住安全,消除施工隐患。

2.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1)装修竣工验收是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验收;

(2)装修施工有无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现象;

(3)装修内容是否与申报审核内容相一致;

(4)装修方案变更,其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对共有设施的装修处理是否满足物业维护管理要求。

三、物业装修管理中的难点

(一)开发商售房时的承诺

(二)开发商的关系户

(三)有社会背景的业主

(四)物业意识淡薄的业主

(五)政策空白

四、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必须将《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二)依法依约的管理

必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管理。

(三)坚守管理职责

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严格做到违规必禁、违规必查、违规必究。

(四)完善相关记录及档案管理

装修申报审核表、巡视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重五装修问题跟踪记录表、承诺书、竣工验收表及装修资料档案管理。

(五)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六)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七)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一)对违反《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貌、赔偿;

(二)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当面给予指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约追究其责任;

(三)对限期内不予整改的,物业公司可拒绝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或对其进行强制性限制施工。

(四)对有乱搭乱建、私拆滥改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规划部门;

(五)对有破坏房屋基础、结构、居住安全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建管部门;

(六)对有侵占共用部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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