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装修管理作业规程_二次装修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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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装修管理作业规程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处业主二次装修的管理作业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住宅区管理处对业主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2 作业要求
2.1
2.2
2.3
2.4
2.5
2.6
2.7 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物业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物业接待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出纳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保安员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维修员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保洁员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二次装修管理操作
3.1 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3.1.1 申请:住户需提前七日向管理处物业接待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申请时
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尚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1.2 审核与审批:物业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管理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
条款,让业主签订装修承诺书、装修协议、防火协议等,对不肯承诺的住户,不得同意装修开工。承诺后的协议书由业主和管理处共同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3.1.2.1 不宜审批的情况
a)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b)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c)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的;
d)涉及有破坏外墙体立面的。
3.1.2.2基本要求
a)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意见;
b)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经理审批,管理处经理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c)物业接待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之住户修改; d)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物业接待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管理处各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2 施工期间的管理
3.2.1 安保部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3.2.2 工程部负责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3.2.3 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3.4款办理。
3.2.3.1 常见的违章装修
a)擅自开工;
b)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c)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
d)空调机不按位置安装;
e)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
f)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高层建筑);
g)随意拆改墙体;
h)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i)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24小时闭水试验);
j)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k)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
l)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违章装修内容以《业主临时公约》中的约定内容为准。
3.3 违章情况处理方式
3.3.1 现场制止业主违章行为,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业主恢复原状,按住户违章处理管理作业规程处理。
3.3.2 报告业主委员会(若业委会已成立)。
3.3.3 报告房产部门,勒令其限期改正。
3.4 存档要求
《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人住户档案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