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_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2020-02-2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目 录

第一节

则........................................................................1 第二节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1 第三节

探放水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搬运.................................2

一、钻场的安全设施和条件.................................................2

二、设备的安装...................................................................3

三、设备的拆卸与运输........................................................3 第四节

探放水操作.................................................................4 第五节

探放水注意事项..........................................................8 第六节

事故的预防及处理....................................................11

一、预防事故措施:..........................................................12

二、事故的处理.................................................................12 第七节

封 孔........................................................................13 第八节

机械的使用与维护....................................................14

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煤矿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实现探放水工程优质、高效、低耗,特制定本规程。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同地龙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所有探放水工作。

第二条 凡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本规程,在施工有特殊专用的钻孔时,应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和不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程执行。

第三条 凡从事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和探放水工作基本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条 每项探放水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设计,施工条件,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发放有关部门。

第五条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钻场内必须有足够照明,通风良好,无瓦斯有害气体积存,如发现积存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节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 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一)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熟悉钻探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探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

(三)掌握掘进超前探水、煤层注水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四)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超前探水的有关规定。

(五)了解有关矿井突水、老空出水的预兆知识。

(六)熟悉预防矿井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第七条 掌握井下打钻、封孔、煤层注水等各种工程的施工方法。第八条 下井前必须熟悉钻孔的施工目的,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现场的施工情况。

第九条 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第十条 开工前,首先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同时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探放水现场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施工。

(二)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通讯、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施工。

(三)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钻后,方可施工。

第三节 探放水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搬运

一、钻场的安全设施和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钻孔设计(孔深、倾角、方向),合理选择钻机类型,确定钻场规格。

第十二条 钻场修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规格尺寸、支护情况、安全通路、供电供水情况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 为确保施工中的安全,施工人员对现场支护情况需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开工。

第十四条 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第十五条 有照明及专用电话。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二、设备的安装

第十六条 安装场地平整、垫实、枕木放平。钻机、水泵、电机安装周正、稳固、各部件的螺丝加垫拧紧。

第十七条 各安全设施如防护罩、皮带栏杆、工作台安全栏杆等要固定好,木板要无节、不腐朽、无断裂。

第十八条 钻机必须用地脚螺丝固定或用压柱支撑牢固,以免钻机移动。远方操作按钮应安放在操作人员使用方便的地方。

第十九条 启动开关放在干燥处,电缆吊挂整齐,现场使用工具和管材码放整齐,钻场保持整洁。

三、设备的拆卸与运输

第二十条 拆卸钻机必须按设备部件结构顺序进行,禁止用大锤直接猛击,或盲目乱拆乱放。

第二十一条 拆卸机械时,将易丢失易损坏的零件、仪表、油管、键等妥善保管。并将机械上的油眼堵严,各部位的螺丝放回原处拧紧。

第二十二条 用矿车运送设备时机件不准超出车的外缘或超高,先

装重件、大件,后装轻件、小件,车内用木板背好,并用绳索绑牢,防止在中途卡住或掉下损坏机件。

第二十三条 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动作要一致。

第二十四条 在斜巷中装卸设备时,必须在下方打上支柱,横上栏板,防止重件掉下发生事故。

第二十五条 当斜巷坡度超过20°用人力运输设备时,必须用绳子拴牢、绳子的一端要固定在上眼口稳固的棚梁上,以免下滑造成事故。

第四节 探放水操作

第二十六条 开钻前由地质技术人员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贯彻施工措施、施工人员应熟知钻探目的,钻孔方向、倾角、深度、钻孔结构、预计见煤深度、地层情况及掌握安全施工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检查各种专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齐全,钻头、钻杆是否合格够用。探放水孔要备有堵孔用的孔口装臵或木塞、排、输、放等设施,以防跑水、积水造成冲毁巷道或堵人事故。

第二十八条 检查机体各部位注油情况和油压钻机油路是否完好,油箱中油量要按规定加足。

第二十九条 下钻具之前认真检查钻头钻具,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第三十条 根据不同岩层选用适用合金钻头钻进。

第三十一条 开钻孔前,测量和地质技术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钻孔的位臵、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第三十二条 开动钻机、水泵进行试运转5~10分钟,检查运转稳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试运转。

第三十三条 钻具下到距孔底1m处应缓慢下放并开泵慢速扫孔,待扫到孔底正常钻进后再给予所需压力。

第三十四条 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作到“三看”、“二听”、“一及时”。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钻进正常时,要保持孔底压力均匀,转数均匀,禁止无故提动钻具,随时注意孔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理掌握冲洗液量,提高探放水效率。

第三十七条 要经常保持孔底清洁,孔底有掉落合金时必须捞净或磨灭,孔底岩粉积存不得超过0.5m。

第三十八条 合理掌握回次钻程,每次提钻后要检查钻头的磨损情况。

第三十九条 在松软岩层用肋骨钻头钻进时,每钻进一段要进行扫孔,防止孔壁出现螺旋结构及缩径现象,防止出现卡埋钻事故。

第四十条 钻进过程中根据岩性的不同合理调整钻压、立轴转数和给水量。

第四十一条 拧卸钻头时要防止管钳咬伤合金或夹扁钻头,下钻具时要扶正对好孔口,防止钻头与孔口管碰撞损坏钻头。

第四十二条 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余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取芯钻进时掌握回次进尺,回次进尺严禁超过岩芯管的长度,需要

丈量机上余尺时必须停车进行,以免钻杆回转伤人。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必须认真填写班报表,将施工地点、钻孔类别、孔号、孔深、透水封孔情况、出勤人员、施工日期及班次填写清楚。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合理使用钻杆,做好“四检查,三不下,两准备”。

(一)四检查

1.开钻前检查,对所有的钻杆及接头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

2.重大事故处理后进行检查,将不合格者更换,调整部位等。3.上、下钻具检查,每次上、下钻具要检查其磨损和弯曲程度。4.加尺前进行钻具检查。

(二)三不下

1.钻杆磨损超过规定的不下(50钻杆磨损超过3mm,42钻杆磨损超过2.5mm)。

2.丝扣拧不紧不下。3.钻杆弯曲严重不下。

(三)两准备

1.做好备用钻具的准备。2.上班为下一班做好生产准备。

第四十五条 导杆时立轴停止转动后方可松或紧卡盘上的顶丝,待人员离开后方能开车转动。第四十六条 做好判层记录,当出现不进尺,蹩泵等不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钻进起钻。

第四十七条 在钻进过程中,立轴上或后面的钻杆发生摇晃时,禁止用手扶送水器和送水管,以免击伤。

第四十八条 机上操作给进把和升降机人员,应全神贯注,要站在手把翻转范围之外,以免手把翻转伤人。

第四十九条 上、下钻具时,前后要互相联系,密切配合好,操作升降机要稳、准,严防墩杆、跑钻。在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均须由班长或熟练钻工操作,新工人经过培训上岗操作钻机时,班长必须亲自在旁边进行指导。

第五十 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并不准用手试探或用眼观察管内残留岩芯。打高角度钻孔时起钻后禁止观看孔内。以防残留岩芯脱落伤人。

第五十一条 在机械运行时,不得进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禁止用手或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位。

第五十二条 每班要在下钻前检查天轮、滑车的固定螺丝和机械的各部的轴、键、销、轮子是否牢固,机械的外部运转部分的键、销不得突出在外以防伤人。

第五十三条 在巷道内搬运长钻具时,要注意周围的各种情况,防止碰坏丝扣或触电伤人等。

第五十四条 正常钻进时如电器发生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将钻具提起,提离孔底至安全地段。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提、下钻具时以牙钳或链钳代替垫叉和用脚勾取垫叉。

第五十六条 平探孔或上探孔用升降机下钻具时,要特别注意升降机运转情况。孔内遇有阻力时严禁强行拉动,防止拉弯和折断钻具和损坏机件。导向滑轮严禁系拴在棚梁或棚腿上。

第五十七条 打上探钻孔轴把钳子和反绳轮应放在孔口管附近,绳轮钩子等有关设施必须固定结实。

第五十八条 打上探钻孔时,操作人员必须避开钻孔内钻杆活动方向,防止钻杆拆断后冲出钻孔外伤人,为防止水喷出,操作人员要背向钻孔方向。

第五节 探放水注意事项

第五十九条 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第六十条 在巷道的掘进过程中,至少应保证30米的超前探测距离。在煤系底层有强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超前距离可以适当的增加。

第六十一条 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经技术人员确定的探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个税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谁的灌浆区时。

(七)接近有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第六十二条 在探放水水压有低压水区段和高压水区段的开拓(掘进)巷道中,必须分段进行探放水钻孔设计。

第六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水时,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第六十四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场前、后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施;

三、在打钻地点和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四、测量和探放水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臵、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第七十一条 探放水钻孔,按设计要求注好孔口管。孔口管安装要求:

(一)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臵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三)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

(四)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套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臵,方可钻进。

第七十二条 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二、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三、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蹋绝缘垫;

四、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五、发现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松卡瓦和拔除钻具,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第七十三条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七十四条 在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第七十五条 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第七十六条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 探放老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臵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二、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三、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四、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五、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技术部及矿调度室。

第七十八条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黄泥封闭。

第七十九条 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对正钻杆站立操作。第八十条 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份。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和技术部及时处理。

第六节 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一、预防事故措施:

第八十一条 孔内发生异常情况,应提动钻具,进行扫孔,禁止使用快速或加大压力,待异状消除后再行钻进。

第八十二条 孔内出现坍塌掉块或孔壁收缩,提动钻具有阻力时,应边提边扫孔,严禁强行提拉,以免提断钻具或损坏提升设备。在不影响钻孔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肋骨钻头钻进。

第八十三条 在卡取岩芯之前,应很好的冲洗孔内岩粉,并应尽量缩小停送水时间,以免发生卡埋钻事故。

第八十四条 使用取煤器取煤芯时,严禁干钻,以免发生烧钻事故。第八十五条 在膨胀易坍、掉块层段下部及深孔中进行冲孔时,必须经常提动钻具。当冲洗液停止循环时,立即将钻具提升到孔内安全地段。如果停止时间较长,必须提出孔外。

第八十六条 下探孔用清水钻进时,须使用取粉管。并在提升钻具前进行冲孔,以防因岩粉过多发生埋钻事故。

第八十七条 防止油和水流入升降机闸带内,以免发生事故。第八十八条 为防止孔内坍塌掉块,使用泥浆钻进时,必须坚持三勤(勤调正、勤捞砂、勤清理沉淀池及水箱),两及时(及时测定泥浆粘度、及时更换)的泥浆管理制度,以保证泥浆质量达到保护孔壁的目的。

第八十九条 无水泵钻进时,在孔内无阻力时再钻进。

第九十条 套管下入后,外露的一端要固定牢固。下探钻孔严密封闭套管外间隙,防止岩粉流入。

二、事故的处理 第九十一条 孔内发生事故,必须先丈量机上残尺,详细分析孔内情况,制定措施,统一处理方法。严防事故复杂化,或发生其它的事故。

第九十二条 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清、两慎、一勤”。三清:

(一)事故的情况要清。

(二)事故的深度要清。

(三)事故部位孔壁的情况要清。两慎:

(一)慎重决定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慎重选择打捞工具。

一勤:勤召开三班联系会,分析事故的实际变化情况,统一处理方法。

第九十三条 孔内发生事故和处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九十四条 下入孔内的打捞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并将其规格详细填写在原始记录内。

第九十五条 在处理事故中,应由机、班长和熟练钻工负责操作。

第七节 封 孔

第九十六条 钻孔完成后,根据地测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封孔。第九十七条 钻孔封闭前,应先进行洗孔(清水除外),根据孔壁情况也可使用18~19秒稀泥浆冲孔。

第九十八条 灌注泥浆必须将钻具下到距应封孔段底部3~5m处,随着灌浆逐渐提升钻具,但钻具不得提出浆面,严禁采用自孔口向孔内倒灰浆的方法封孔。

第九十九条 封孔水泥标号要高,一般为42.5#,过期、受潮结块的不准使用。

第一百条 封闭终了要及时用清水洗泵,以保护泵体。

第一百零一条 水泥浆灌注完毕应在封闭孔段提取浆样。如封闭深度和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封。

第一百零二条 封孔记录应有班组长签字,交地测部保存。

第八节 机械的使用与维护

第一百零三条 要经常保护钻机、机身的整洁,机体表面,横立轴咬合齿轮,油压系统及卡盘等以及传动部分均不得存有泥浆、煤粉或其它杂物。油压钻机移动前,应将导轨擦净、抹油。

第一百零四条 钻机传动部分的防护罩及油压系统防尘罩要经常保持完整,严禁随意拆掉或取消。

第一百零五条 所有黄油盅要保持齐全,每小时最少注油一次,运转中每隔1~2小时紧油盅一次。油压钻机,要经常检查变速箱内存油情况,保持箱内有足够的油量。

第一百零六条 油泵用油(即油箱内的油)要保持清洁无杂质、向箱内加油时,绝对禁止拿掉过滤网。

第一百零七条 油箱内的油温超过70℃时应停车,适当冷却,待油温下降后,再继续工作。

第一百零八条 油压钻机立轴上升或下降时,油缸内活塞不准进入死点,应在进入死点前5~10mm处停止。

第一百零九条 各种油压钻机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在每一操作过程中都应校核各部操作手把的位臵,是否互相配合正确,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第一百一十条 当孔内坍塌掉块发生埋钻事故时,严禁用升降机超负荷起拔钻具。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机械运转中不准随意拨动钻机的变速手把,如果需要变速时,必须停车进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操作齿轮升降机时,两个手把不能同时抱紧。第一百一十三条 搬运前,拆下回转器及油管,应将油口用棉丝堵严,齿轮暴露部位用袋包好。

第一百一十四条 开工前对使用设备要进行试运转,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灵活,有无杂音,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钻机工作500小时以上时(或者在阶段工程之间),必须升井并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备件时,司机应提出名称、型号、数量报请有关部门购买。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井下钻场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施工用电缆及照明线,必须挂在巷道两帮。第一百一十八条 钻工不准任意打开电门或电动机接头部分。第一百一十九条 安装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在钻进过程中,如遇停电时,应立即拉开动力开关,用人力将孔内钻具提到安全地段。

第一百二十一条 电动机开动后,要注意检查运转、声音、温度等是否正常。如发生异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检查或修理,不得带病运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工作场地有淋水时,电器设备必须设有防水设施,防止电机进水受潮。

在具体钻探施工过程中如有本规程未涉及到的问题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勘探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龙驭煤业有限公司

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

总工程师:

地测部长:

探水队长:

编 制:

地测部 二O一五年三月二日

《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规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作业 井下 规程 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作业 井下 规程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