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安发267号_晋煤安发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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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安发[2010]267号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2010年煤矿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2009年,全省煤炭系统认真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预防,认真实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工作要点》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两个要点”)要求,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年”活动及贯彻落实“两个要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十项制度和安全包保责任制”作保证,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
根本好转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省煤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完成279座安全质量标准化
矿井建设目标,建成82座安全高效矿井。
三、工作要点
(一)高度重视,突出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环境和实际,准确分析把握
形势,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突出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按照晋政办发〔2010〕5号和8号文件要求,全面理顺各级安全监管关系,履行好各自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好县(市)长助理、通风区(队)长兼矿长助理的作用,严格落实“5人小组”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和各级各类岗位标准、操作程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参照地方政府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对本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和下属公司矿井的安全管理检
查包保责任制。
3.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检查、进度监控、考核通报。对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凡完不成安全控制指标的,坚持“一票否决”,取消 “评优树先”资格,确保煤矿安全控制指标的圆满完成。
4.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责任追究一查到底,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事后切实用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迟报、瞒报事故行为。
(二)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5.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新建、改扩建及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矿,竣工验收前必须向省厅申请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验收达标后方可
投产。
6.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石工程”,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认真做好向全国表彰会推荐山西优秀班组和班组长工作,将归纳、整理、提升的班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管理模式加以宣传、推进,整体推动全省煤矿班组建设再
上新台阶。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盯紧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控制井下采、掘面个数,强化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坚决杜绝“三超”、“三违”等违法生产行为。
8.加大建设矿井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压减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工程造价,严禁以包代管甚至放任不管,严
禁边施工边生产。
(三)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9.严格复工复产验收。依据《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市、县分管副县长、市长助理、分管副市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的规定,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坚决不安全绝不能复工复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保质保量。
10.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监控、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切实做到超前防范。
11.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专项措施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各类矿井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矿井“三落实”切实到位,针对特殊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及建设行为,确保煤矿
生产安全平稳进行。
12.强化跟踪执法。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
权和监督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13.加大关闭力度,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按照国家14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整合关闭矿井的任务。各单位严格制定矿井关闭工作计划,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六条标准”关闭到位,尽
快履行移交手续。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4.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全面贯彻瓦斯治理方针,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加强监测监控,严格落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技术措施,确保在低瓦斯和达标区域开采。全面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双百工程”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5.加强防治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全面掌握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老空区积水情况,完善相关水文图纸资料,加强预测预报,配齐探放水装备,认真制定和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切
实提高水害防治能力。
16.加强机电安全管理。加强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保证各项保护和安全设施可靠有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及电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切实提升机电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7.加大安全投入,合理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抓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和科研费用的提取使用规定,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强对各项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督促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科技、装备和安全
生产需要,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
18.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装备升级和技术改造步伐,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着力提升矿井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矿山建设,实现减人提效保安。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等方面监测预警技术上,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19.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多种形式宣教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知识普及。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板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推广企业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把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职工和岗位中,进一
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20.强化全员安全培训。遵循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抓好重组煤矿管理团队、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特别是采掘区队成建制的培训,提升全员专业技术技能基础素质。
21.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加快煤矿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大企业领导层、中层干部和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力度,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22.加强井下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劳动合同和保险、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变招工为招生,严格劳动用工监管检查,严格执行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和实施劳动用工储备及优胜劣汰制度,逐步改进和创新培训和用工机制,推动煤矿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懂专业、懂技术、懂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优秀人员,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岗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单位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队伍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4.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应急救援联动平台体系,修订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提高矿井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25.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制订演练计划,监督、指导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演练暴露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抓好煤矿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各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各项工作措施,围绕矿井安全生产、复工复产验收、基建技改和有计划矿井关闭四件大事。今年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
向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