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_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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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依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进行。立项范围参照《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项目申报要求。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本科高校申报名额见《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本科高校)》(附件1),独立学院、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每校可申报5项,其他高职院校每校可申报3项。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院校、项目负责人)。
三、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确保教学改革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请各高等学校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1式2份,《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1式1份,《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1式1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jytgjc@163.com。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仍按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附件:
1、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本科高校)
2、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4、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5、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