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氏宗亲会”章程_某氏宗族理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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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氏宗亲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全称为“北京秦氏宗亲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是中华秦氏宗族内各个支系在自愿、平等、团结、和睦的基础上建立的非赢利性民间组织,是北京秦氏宗亲组织的唯一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开展北京本地的宗亲联谊,加强宗族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助民间家谱的系统整理,弘扬秦氏文化,开展宗族内寻根活动,开展宗族内敬老、助学、扶贫等公益性活动。
第四条 本会在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各位宗亲的监督。
第五条 本会遵从“孝友传家”的家训,研究和宣传中国历史文化,尤其是秦氏家族的文化。
第二章 本会任务
第六条 收集各地的秦氏家谱,建立家谱档案,协助在京的秦氏人员寻根。建立北京秦氏家族网站,帮助会员查询家谱信息和寻找宗亲。第七条 牵头组织并协调开展北京秦氏宗亲的各项联谊、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宗亲会活动情况、发布文化研究成果等权威性信息。
第八条 组织开展秦氏历史文化研究,协助搜集、发掘整理、陈列相关文史资料、名人传记、诗词楹联、文化古迹等,并以弘扬秦氏文化为工作重点。
第九条 协助各地秦氏宗亲组织续修宗谱、整理谱牒、兴建宗祠、祭祖等工作。
第十条 积极宣传和保护秦氏历史文化古迹,秦氏历史名人,开展文明节俭的寻根问宗、祭奠拜祖活动,开发秦氏文化旅游资源和商业产品。
第十一条 组织整理并出版有关秦氏历史文化、名人等报纸书籍会刊,将各地秦氏后裔努力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编书立传以示世人。
第十二条 积极创造条件,联络在京的秦氏企业、整合商业、生产、销售、资本及人力等资源,互惠互利,谋求共同发展之路。
第十三条 开展有目的、代表性的宗族内敬老、助残、扶贫、助学等公益性活动,并积极推进和建立“北京秦氏基金会”。
第十四条 接受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馈赠,和宗亲的捐款。设立独立账号,专款专用,每年公布一次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宗亲的监督。第十五条 有条件后逐步开办“秦氏联谊会所”“秦氏子弟学校”“秦氏茶楼”“秦氏文化博物馆”“秦氏文史资料馆”等相关机构。本会经费的来源是社会捐赠和宗亲捐助。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凡申请加入“北京秦氏宗亲会”组织的成员,必须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提供真实的户籍材料和身份证件及照片,经秘书处核实才可加入本会。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平等的选举、被选举权利,以及对重大组织事务的表决权;
(二)有监督、被监督的权利;有对本会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权;
(三)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利;
(四)在不侵犯著作权、版权条件下,可共享宗族内文化研究成果及资料引证;
(五)有退会的自由权;
第十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宣传本会宗旨,执行本会决议;
(二)精诚团结,维护本会组织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会员疾苦,发挥互助友爱精神;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本会组织委托的任务;
(四)联谊、监督本地或指定区域内的宗亲会组织与个人,检举并如实汇报事实情况;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捐款活动,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一起办好本会。
组织各类研讨、讲座、聚餐、寻根、祭祖等活动所需费用均采取AA制。第四章 入会及退会
第十九条 不分性别、籍贯,不论民族和宗支派系,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在北京的秦氏族人,用身份证填写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即成为“北京秦氏宗亲会”组织的正式会员。
第二十条 不收会费,入会时,每人一次性捐款1000元作为开办费。第二十一条 所有入会成员均颁发会员工作证卡,聘任及荣誉会员同时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 会员主动退会时,应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三条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按退会情况处理,人事部门予以备案:
(一)无故六个月不参加宗亲会议的,一年不参加宗亲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经代表大会审核批准开除的;
(四)其它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
第二十四条 会员退会或被开除会籍者,所捐会费一律不予返还。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二十五条 “北京秦氏文化研究会”是经国内备案的法人组织,有其不可侵犯的合法权益,是组织和协调北京秦氏宗亲会、宗族理事会等进行全国范围内宗亲联谊活动、公益性活动的唯一领导机构。“秦氏文化网”(www.daodoc.com)是其合法拥有的非经营性网站和宣传窗口。
第二十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推举代表须是品德兼优、大公无私、廉洁守法、热忱为本会服务并具有一定威望和代表性的会员。其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二)拟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三)改组、改选或推举本会会长及其他领导;
(四)审核及批准本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五)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举手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组织内,社会长一名。会长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在本会成员内推举或不计名投票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秘书长一名、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设立理事10名,均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六名秦氏宗亲代表组成。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职权是:
(一)依照章程定期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宗亲会理事会的决议;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推举提名本会会长,提名聘请名誉会长、顾问、授予荣誉会长、宗亲代表等人选;
(五)履行本会宗旨,执行本会任务。
第二十九条 每年内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月召开工作会。会议决议时,必须半数以上与会成员通过方可有效。
第三十条 本会组织机构由团队会员、普通会员、理事会成员构成。按职能划分,可酌情设立外联、网站管理、财务后勤、人事档案、法律顾问等部门。必须以宗族内会员任职。一律都是义务工作,没有薪水。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由常任理事长、理事、理事会成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各地宗亲会、宗亲理事会等文化研究、交流联谊等活动。申请加入本会组织的各地宗亲会、宗亲理事会等团体组织,即成为本会的理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 “北京秦氏宗亲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宗亲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道德修养好,德高望重的,受到公认的;
(二)多年参加各种宗亲会组织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的;
(三)对秦氏宗亲文化研究有较高水平的;
(四)热心本会工作,时间充裕的;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无最高任职年龄限制,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 本会章程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效力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会章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议
1、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都空缺 以后投票选举 建议
2、设筹备组人员10-15名
建议
3、推荐办公地址 设在秦兵律师事务所内(朝阳门泛利大厦)建议
4、筹备组一律 无工资薪金 前期费用大家适当捐款 先印一些有关的宣传册等材料,其余款项用于注册等事项
讨论题?
1、你是否同意双轨制去发展?公司和社团模式
2、你是否同意收会费 年费 收多少合适?
3、你是否同意办公地点在市区?
4、你认为哪些该是先做的事情?
5、你是否同意引入企业家担任会长,每年捐款多少合适。
北京秦氏宗亲会筹委会人员名单:
秦兵、秦峥、秦李明、秦飞、秦晓霞、秦公民、秦超、秦大文、秦承凤、秦民安、秦李明、秦竟超、秦山、秦和平、秦未希、秦飞、秦贞奎、秦红、秦建国、秦立斌。
每月一次筹备组工作会,开会地点(东四环大郊亭桥往东1公里路北 竟园,达信昌投资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 李明 开会时间 :每个月第一周,周一晚6:00-9:00 会议主持人 各组负责人
秦氏宗亲会筹备组名单及分工
1、公司筹备组
秦兵 秦大文(负责人)
秦竟超 秦建国 秦亚军 秦山 秦昭
2、社团筹备组
秦贞奎 秦晓霞 秦公民(负责人)秦榕 秦民安 秦超 秦未希 秦国修
3、对外联络组
秦峥 秦李明 秦立斌(负责人)秦红雷 秦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