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_接受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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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9月2日上午,北郊粮库原主任许哲华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在掇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局全体机关干部和农润公司所属企业的班子成员等 10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就北郊粮库原主任许哲华、业务科长詹晓云、财务科长陶大胜等人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荆门市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于2014年12月10日向内蒙古准格尔旗铭基商贸有限公司开具了2600万元增值税发票。在该笔业务中,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购销货物均由第三方完成。该笔业务存在众多疑点,怀疑为虚开,移交线索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2014年12月,代某找到郭某让其介绍一家公司给内蒙古准格尔旗铭基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郭某找到荆门北郊粮库业务科科长詹某,双方虚假约定铭基公司向荆门北郊粮库购买10000吨稻谷,由荆门北郊粮库向铭基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荆门北郊粮库可获利20万元(每吨获利20元)。
庭审进行了大半天的时间,法院将择日宣判。通过旁听,与会的党员干部,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倾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都表示这起发生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案值惊人,这是一次生动的法纪教育课,自己的思想受到了教育,心灵受到了洗礼,真切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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