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当太极协会章程_简易武当武当太极功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当太极协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简易武当武当太极功法”。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武当太极协会,简称二师武当太极。英文译名为:Wudang Taiji Aociation。
第二条 武当太极协会是以推广武当太极拳为特色的湖北民族传统武术协会。武当太极协会属于大学生社团,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认可,接受校团委的支持,在技术上受专业教练的指导。
第三条 武当太极协会的宗旨是:通过学习交流武当文化和太极武术,增强当代大学生对湖北文化的了解,宏扬武当文化,传承太极武术,促进武当太极这项古老的湖北传统武术运动的发展,增强当代大学生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让同学们身心受益,和谐相处,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学校形象。
第四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武当太极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是武当太极协会的注册登记单位。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每周定期组织会员学习、交流与练习武当太极拳。
(二)邀请校内外老师、专家不定期为社团成员做相关讲座与技术指导。
(三)不定期举办太极知识交流会并适时参加相关演出
(四)同兄弟社团、兄弟院校及相关社会单位联合承办各项活动。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意愿。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会员入会须向武当太极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武当太极协会招新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会员证,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授权发给。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协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在平时的学习、活动中表现特别优秀的会员,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推优,评出优秀会员,并列入档案。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武当太极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积极执行武当太极协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其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3.关心和支持武当太极武术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武术活动;
4.重德守纪,积极维护武当太极协会团结和武当太极协会的声誉; 5.按时交纳会费。第十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取消会员资格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不按期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应缴的费用;
(二)违背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中国武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及罢免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协商推选武当太极协会会长、副会长人选;
(五)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审议。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届期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第十五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武当太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热爱太极武术并有一定的基础;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要由在校大
二、大三学生担任;
(四)在大学期间未受过学院处分。
第十七条 武当太极协会会长为本协会负责人。第十八条 武当太极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工作会议)、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当太极协会签署相关重要文件。第十九条 武当太极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 武当太极协会下设秘书处。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主要工作有:
(一)负责安排好会务工作;
(二)负责协会各种文件的起草工作以及协会各种规章制度制订与实施;
(三)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本协会档案材料的整理等工作。第二十一条 武当太极协会下设技术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和后勤部等办事机构。各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由秘书长商请有关方面提出名单,提交会长决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技术部负责太极文化基础知识教育的开展,负责组织训练、课程安排及协助教练员的教学等;
(二)外联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负责对外联系各兄弟协会、兄弟院校以及其它社会组织,负责为协会活动拉取赞助经费;
(三)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及传单海报等工作;
(四)财务部管理协会帐目、做好活动经费预算及记录经费支出,监督协会用钱以及活动资金的申请工作;
(五)后勤部处理会员在训练中受伤情况,管理协会物质财产(器材等),以及为协会的各个部门提供其它支持。
第二十二条 武当太极协会下设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名誉会长、名誉顾问和顾问由会长推荐,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聘请。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拨给的经费;
(四)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挪
用。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条 按时接受指导老师、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监察。第三十一条 武当太极协会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布。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 对本协会章程修改程序,由院团委、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修改程序,必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
债权债务和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会名称及与本会名称有关的专用标志(如会徽、会旗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团体、协会和个人均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2008年10月20日由社团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属于本协会会员大会实行机构。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