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_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对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对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筠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夏 敏
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是指煤炭的生产、加工转化及共伴生矿资源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世界各国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实践证明: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是保证煤炭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现实选择,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是提高煤炭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煤炭生产和加工转化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无论从实现煤炭工业的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看,还是从解决环境问题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看,都是非常重要的。
筠连矿区是我国十三大煤炭基地中云贵基地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省仅存的煤炭资源储量较大、保护完好的两大整装煤田(古叙、筠连)之一。筠连矿区的开发建设始于本世纪初,在近十年的开发建设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地讲,筠连矿区的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开发利用的进度还是强度都不尽如人意,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因此,认真分析和研究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快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筠连矿区概况及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现状
(一)筠连矿区概况。
筠连矿区位于四川省南缘、行政区划隶属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及高县管辖,是四川省无烟煤的主要分布区,煤炭资源丰富,按照国家发改委2010年3月批复的筠连矿区总体规划,矿区建设总规模18150 kt/a。矿区范围包括沐爱勘探区(为主要勘探区,含鲁班山南、鲁班山北、新场、维新、船景、武乐、金珠、金銮及沐园井田)、筠连勘探区(含青山、蕉村及海瀛井田)、洛表勘探区(含洛表井田)、蒿坝勘探区(含蒿坝一、二井田)以及大雪山、塘坝勘探区。矿区东西长约54km,南北宽约29km,面积约1551km2,共有地质资源量3578496kt,其中规划矿井开采区为3140518kt,地方小矿开采区为437978kt。
(二)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现状。
筠连矿区属2002年后开始进行规模性开发的新矿区。目前,矿区尚无大型矿井建成投产,仅有古叙煤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川南煤业公司在矿区的鲁班山勘探井田内分别建有鲁班山南和鲁班山北两对矿井,均为中型矿井。鲁班山北矿建设规模900kt/a,于2002年11月开工,2006年初建成投产;鲁班山南矿建设规模900kt/a,于2003年12月开工,2007年底建成投产;在建的大型矿井有四川煤炭产业集团所属的广旺集团建设的船景煤矿(规模1500kt/a)和芙蓉集团建设的新维矿井(规模1800kt/a)。此外,武乐矿井(规模900kt/a)的可研和项目申请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改委预审,青山矿井(规模600kt/a)已完成项目可研。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小矿发展迅速,数量多达110个,由于矿区内地方小矿规模小,开采随意性较强,资源浪费现象较严重。2007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四川省筠连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矿区内地方小矿由110个整合为72个、待建2个。保留的地方小矿规模在60~210 kt/a。现有产量共4500 kt/a左右。
在煤炭初级加工方面,2008年鲁班山南矿选煤厂(规模900kt/a)建成投产,另规划有8座洗煤厂(规模15000kt/a)将随着矿井建设逐步动工。在煤炭加工转化方面,煤电转化项目高县福溪电厂一期2×600kW、珙县天堂坝电厂一期4×300MW已先后动工建设;市政府已将宜宾市煤化工产业集中区布局在筠连矿区腹地的筠连县镇舟镇,并相继完成宜宾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及相关配套规划,省发改委已初步同意列入四川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由筠连县金鑫集团投资建设的25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已于去年动工建设;由四川信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0万吨煤制合成氨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已动工建设;由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2×300 MW煤矸石发电厂、30万吨电石、万吨黄磷煤、电、化多联产项目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在综合利用方面,川煤集团所属芙蓉集团已建成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与水泥熟料厂配套,规划建设凝石厂1座(2000 kt/a);规划的2×300 MW巡司煤矸石发电厂项目已完成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评审及批复,省发改委已同意列入四川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拟在“十二五”期间动工建设。由于矿区薄煤层较多,且多数矿井需要开采保护层,原煤灰分高,考虑到矿区的未来发展,矿区总体规划规划在筠连县乐义乡建设一座劣质煤发电厂(2×300 MW)。另规划建武乐及新维矸石砖厂(均为5000万匹/a)2座;鲁班山北、南两矿16×500千瓦瓦斯发电项目已先后投产运行,另规划新建瓦斯发电厂12座,即武乐、青山、焦村、船景、金銮及海瀛瓦斯发电厂(均为2×1.8 MW)、洛表、蒿坝一矿及蒿坝二矿瓦斯发电厂(均为4×1.8 MW)、金珠瓦斯发电厂(1×1.8 MW)、沐园瓦斯发电厂(5×1.8 MW)、新维瓦斯发电厂(7×1.8 MW);矿区新建矿井均设有井下水处理站,为节约用水,井下水经深度处理后,作为矿井井下消防、生产和选煤厂用水的水源。
二、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是举步维艰,进展缓慢,难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认为在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对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的认识存在误区。普遍认为筠连矿区的煤炭资源高灰、高硫,只适合作电煤,不适合深加工,成本太高。而实际的情况却是,经有关设计单位和专家论证,筠连矿区的煤炭资源按1815万吨/年产能计算,有三分之一符合煤化工用需要,基本能满足煤化工产业集中区设计生产规模所需原料煤。
(二)矿区总体规划不完善,相关规划与之不衔接。矿区总体规划对矿井建设部分规划十分详尽、周全,对综合利用部分十分浅显,尤其对共伴生矿资源的利用未作出规划,对加工转化只提出洗选加工,对深加工,如煤化工只字未提,在矿区的基础设施规划上,重铁路、轻公路,重与煤矿生产直接相关的附属设施、轻社会配套条件,难以对矿区的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挥全面、科学的指导作用。相关规划,如国土、电力、交通、通信、水利、城镇建设等与矿区总体规划不衔接,不同规划之间发生冲突现象较为严重。
(三)矿区勘探工作滞后,影响矿区开发进度。筠连矿区勘探工作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到目前为止,6个勘探区有3个完成了详查,(其中有6个井田完成了精查),有1个完成了普查,有2个完成预查。已完成精查的6个井田,有2个已建成投产,有1个在建,1个即将动工,有2个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十二五”动工建设。如不加快勘探进度,“十二五”后期乃至“十三五”将无井可开,也就无法实现2020年矿区达产1815万吨/年的目标,尤其是现有已建、在建和拟建矿井煤炭资源已平衡完,煤炭的加工转化原料主要靠新增矿井来实现,因此,势必严重影响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推进。
(四)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进度缓慢,制约着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推进。矿区开发建设近10年来,只有两对矿井建成投产,总规模180万吨/年,1对在建,1对将开工。这其中既有项目业主前期工作不细致、不扎实、反复多的问题,也有项目核准程序复杂,核准周期过长的问题,还有征地拆迁难度大,时间拖得过长的问题。
(五)矿区综合开发利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存在重电力、轻化工的倾向。无论是从我省是缺煤大省的省情出发,还是从煤—电转化增值空间非常狭小的现实考虑,我省都应适度发展燃煤发电,然而近一两年时间,在筠连矿区先后动工建设了两座装机120万千瓦的燃煤电厂,同时规划二期还要上总装机32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基本把矿区的煤炭资源吃干榨尽,不给其他煤炭深加工项目留出发展的空间。
(六)矿区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的资源配置难以解决。国家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出发,规定一个矿区由一个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开发,同时,为解决煤炭相关产业的资源配置,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煤电、煤化、煤冶联营或组建一体化企业,但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存在许多壁垒,操作起来异常困难,尤其是煤化工产业,投资巨大,市场风险高,联营的难度非常之大,从我们接触的一些大型煤化企业看,几乎没有联营或组建一体化企业的意向,因此,不消除这中间的壁垒,煤化工产业是难以起步发展的。
(七)矿区基础设施条件差,不适应煤炭资源综合开发的需要。一是铁路运力有限(近期400万吨/年,远期1000万吨/年)且成盲肠状,沟通能力差;二是公路等级低,严重超负荷,通行能力差;三是输变电设施不健全,电网运行不稳定,供电保证率低;四是区内虽有四大河流,但无中型以上的水库等水利设施,枯水期没有调节能力,无法满足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高耗水需求,同时,河道年久失修,河堤损毁,河道淤积,防洪能力差;五是社会配套条件差,城镇建设滞后,功能不健全,几乎所有的镇乡都没有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规模小、条件差,难以发挥后勤保障的功能。以上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如前所述,矿区开发主体是基本不予考虑的,然而地方政府又是无力完全解决的。
(八)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一是山体滑坡、开裂加剧,房屋毁损严重,水系平衡打破,人畜饮水困难,田地受损面积不断扩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损毁;二是破坏和占用土地资源,开采造成的山体滑坡、地表塌陷,破坏土地资源和植被,影响土地耕作和植物生长,改变地形地貌并引发景观生态变化;大量的煤矸石占用耕地、阻塞河道、妨碍行洪;三是对水资源造成破坏和污染,为保障安全而采用的人工疏干排水和采掘形成的煤层水系自然疏干,破坏和污染地下水源,大量粗放处理的矿井水排入地面,对周围环境形成污染;四是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矿井排风,瓦斯抽放,煤炭综合利用过程的燃烧使用,排放大量烟尘和二氧化硫,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以上问题使矿(厂)社纠纷不断,矛盾尖锐,社会稳定压力加大。
(九)矿区管理体制与开发经营机制与矿区综合开发建设不相适应。从管理体制看,上世纪90年代,省政府为加快推进筠连矿区开发建设,曾组建了筠连矿区筹备领导小组,对矿区规划和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筠连矿区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机构已不复存在。筠连矿区开发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以来,仅靠省级有关职能部门例行管理,使矿区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难以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共促开发,难以及时协调解决矿区开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各种重大问题;从开发经营机制看,矿区的综合开发利用仅靠川煤集团一家单打独斗,无论是资金、技术、人才、管理都难以胜任。
三、对策及思考
为加快推进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结合矿区开发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对策。
(一)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对矿区煤炭资源重新作出评价,科学界定各类煤种的品质、产量及分布,为煤炭深加工产业规划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尽快完善矿区总体规划,各相关专项规划要与矿区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矿区总体规划要立足于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实际,尽可能详尽地对资源加工转化、共伴生矿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划;各相关专项规划应有省级经济主管部门统筹,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与矿区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加快矿区勘探工作进度。依据矿区总体规划,按照建设顺序和开发计划拟定勘查规划分步实施,阶段勘查划分和工作程度视各井田的不同情况确定:大型矿井分详查和勘探(精查)两个阶段进行,中型矿井可直接进行勘探(精查),小型矿井可只进行详查,地方小矿开采区可根据建井要求按普查补充必要的勘查工作量,但地质报告中涉及到今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有关安全性的条件,如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煤层瓦斯开采技术条件等,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相同要求,使设计与地质勘查相结合,以提高勘查质量和节省勘查工作量。
(四)加快矿井开发建设进度。项目业主应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团队,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市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业主与上级有关审批机关做好经常性的沟通和衔接,尽可能缩短项目核准周期;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镇乡和部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尽可能化解矛盾、减少纠纷,缩短征地拆迁时间;项目业主实施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提前竣工投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为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腾出发展空间。从我省省情出发,立足于提高煤炭附加值,控制矿区火电发展规模,鼓励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提高煤炭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煤炭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
(六)着力解决煤炭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的资源配置问题。根据矿区井型和矿井性质来确定资源配置方式,为支持区域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加快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步伐,国采区60万吨/年及以下规划矿井和地方矿井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明确配置给煤炭深加工产业的前提条件下,实行市场化配置;国采区60万吨/年以上规划矿井,由煤炭深加工企业通过参股煤炭企业或相互参股、或共同出资组建一体化企业方式解决资源配置问题。
(七)多方筹资,改善矿区基础设施条件。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国家应将大型煤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投向,利用国债资金,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予以扶持。在目前情况下,应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解决。铁路、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由专业部门根据矿区发展需要逐步投资改善;公路,区分等级,矿区内公路改建采取在争取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出一点,矿区开发企业出一点解决,矿区连接区外的主干道——宜巡路(一级公路)应主要通过争取国家投资解决,也可考虑通过向地方政府和参与矿区开发的各类企业筹集资本金,组建宜巡路投资公司,以收费还贷的方式解决;其余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也应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出资、企业扶持的方式解决。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以矿区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为主导,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恢复和改善矿区环境;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所有新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尽快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向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依据矿井设计服务年限或剩余服务年限,按月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的原则管理。环境治理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由企业组织实施,环境治理恢复后由政府环保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所有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原煤产量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转产发展资金实行“成本列支,自提自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主要用于煤炭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
(九)健全矿区管理体制,完善矿区开发经营机制。筠连矿区作为国家级煤炭基地,建议省级政府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其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筹规划,谋划矿区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及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制定或争取促进矿区开发建设的政策,协调解决矿区开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各种重大问题;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推进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议成立由川煤集团、相关发电、化工、建材等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入股组建的“筠连矿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筠连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机构,对矿区开发的原则、战略、目标、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政策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为政府及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