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_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0-02-2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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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中学201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江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江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普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及《江城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推进康平中学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康平中学特制定如下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切实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广大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劳动,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周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

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多劳多得,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并带动广大教职工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绩效考核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三、实施对象

康平中学全体正式教职工

四、实施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存德 康平中学校长 副组长: 朱 丽 康平中学副校长

何玉昌 康平中学副校长

成 员: 徐丕芳 前任校长

李云春 教务主任 段平兴 教务副主任 杨 翔 教科主任 车永平 政教主任 陈 斌 总务主任 李晓花 团支部书记

负责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报批。

六、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主要依据,根据县教育局下发考核指标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

(一)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的情况,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学校规划及发展、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由县教育局负责对校长的考核。

(二)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常规管理、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三)其他教职工(包括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学校等方面的实绩。

七、方法程序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根据教学、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绩效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和每学年的履职考核相结合。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8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20%,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实绩等因素,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考核,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批后实行。

(二)程序

1、教职工首先进行自评,同时将自评结果形成个人学年工作总结提交学校,在学校七、八、九年级组和后勤组内进行述职。

2、教职工所在年级组或工勤组对教职工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初评,写出考核评语,打出分数和提出等级意见。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并核定教职工的综合分数,评定考核等级。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校内公示拟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名单。

5、校长签署绩效考核(年度履职考核)意见。

6、学校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和县人事部门审批确定后,把考核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教职工如仍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由上级教育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由以下四项构成:班主任津贴、艰苦津贴、绩效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其他津贴。

(一)班主任津贴:根据《江城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试行)》设置班主任津贴每月人均80元。

(二)艰苦岗位津贴:

根据《江城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试行)》设置农村教师健康岗位津贴,乡镇所在地学校为二类学校,即每月人均80

元。

(三)绩效津贴

1、核定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周课时量为12节、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三生教育课周课时量为14节,工勤人员按上班时间为满工作量计算。

2、教师上足核定课时量为满课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的,发放基础性绩效津贴。工勤人员每天坐满6小时(每周30小时),参加教职工学习、活动,考核全勤并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者,视为达到定额工作量,发放基础性绩效津贴的;反之,视为不达到定额工作量。

(四)超工作量津贴

学校在县教育局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中提取50%的经费设立超课时津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量=实际课时量—核定课时量

教研组长、消防协管员、卫生防疫员、交通协管员、实验室管理员、工会主席每周计1个课时。

(五)其他岗位津贴

在核定给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中提取50%的经费设置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每月45元、教务主任、副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教科主任、团支部书记、年级组长每月36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计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

1、工作不负责,导致教育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不讲社会公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形象声誉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不服从形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形象工作正常开展的5、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事假累计15天以上(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国家规定可以请假的除外),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

康平中学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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