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计分考核管理系统_计分考核管理系统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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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计分考核管理系统

5.1系统简介

罪犯计分考核主要依照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对每名罪犯在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生活卫生以及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日考核、周评议、月小结的方式进行打分、记录和汇总的管理活动。罪犯计分考核结果是罪犯减刑、假释的基本依据。

计分考核系统是综合多个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设计的一套实用、通用的计分考核管理软件。主要包括日常计分、季度排序和行政奖励三部分内容。

作为一个与其他业务联系较为紧密的模块,计分考核系统开放了加减分接口和异常情况接口,其他业务如劳动改造日考核记录日常超产欠产时,可根据情况直接生成计分记录;再如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离监时,可直接控制计分考核系统使其暂停该罪犯的计分。部分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较为复杂,部分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较为简单,为了兼容所有监狱的实际情况,计分考核系统设计了一套计分考核规则引擎,通过该引擎,开发人员和监狱用户均可自行设置计分考核规则。

5.2系统模块描述

5.2.1日常计分

5.2.1.1模块介绍

根据在多个监狱的实践经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分数来自于罪犯日常的行为规范、思想礼貌、劳动改造及教育改造的表现,在需要计分时,随时记录,每日公示,每月汇总,季度排序进行表扬和记功。日常计分的录入是计分考核系统所有功能的数据来源,也是监狱民警使用频率最高的系统功能之一,计分考核系统根据监狱用户的实际情况,采用汉字、拼音首字母、编号等多种录入方式提高录入效率,减轻录入环节民警工作量,并可自动汇总计算罪犯的累计分,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计算错误。5.2.2季度计分排序

5.2.2.1模块介绍

每季度罪犯减刑假释时,需要按照当季总分及历史累计分数排序,系统可灵活排序方式,无论是先按当季排序还是先按历季排序均可,名额也可以灵活设置。

狱政科可以在接到行政奖励审批时,可以重现监区民警排序的全过程,根据颜色不同,监区按照排序呈报受奖的情况一目了然,降低每季度办理行政奖励时查证分数排序的工作量。

5.2.3计分考核规则设定

5.2.3.1模块介绍

计分考核规则设定是计分考核的一大特色,该功能能够将一些规则按照写一些简单的脚本语句的方式设置进系统。系统预置了大量条件和结果可供选择,可以实现类似“某项扣分超过x分之后,罪犯月度基础分为0”、“在考察期内,某项扣分超过10分,则做禁闭处理”等复杂的业务逻辑。

第六章狱内侦查管理系统

6.1系统简介

狱内侦查是监狱为侦破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或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出发进行的搜集狱情、犯情等,采取的一系列侦查活动。狱内侦查是防范和打击狱内犯罪,保障监狱内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狱内侦查系统主要包括狱情预警、重要罪犯管理、危险罪犯管理以及重要部位管理等功能。

6.2系统模块描述

6.2.1狱情预警

6.2.1.1狱情列表

狱情是指监狱民警在日常监管教育活动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主动搜集监内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信息,并及时有效地处置,确保监管安全稳定。6.2.1.2监区(分监区)周狱情分析

分监区、监区每周定期分析、研究、总结狱情特点、规律,查找安全隐患,预测狱情走势,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案。

6.2.1.3监区(分监区)月狱情分析

分监区、监区每月定期分析、研究、总结狱情特点、规律,查找安全隐患,预测狱情走势,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案。

6.2.1.5监狱月狱情分析

监狱每月底召开一次狱情分析会,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案。

6.2.1.6重要狱情个案分析

在召开重要狱情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案。6.2.1.7其他调研报告

在撰写其他类型的调研报告后,必须及时记录在案。

6.3重要罪犯

6.3.1业务描述

按重要罪犯认定标准,对重要罪犯的认定会在入监时进行,且不会被撤销。审批通过后,该罪犯即成为狱侦的重要罪犯。重要罪犯的认定情况及重要罪犯的动态情况,必须记录。

6.3.2危险罪犯

对符合《监狱狱内危险罪犯排查控管办法》中认定标准的罪犯,启动危险罪犯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该罪犯即成为狱侦的危险罪犯。对符合危险罪犯撤销条件的,启动危险罪犯撤销流程,审批通过后,该罪犯不再是狱侦的危险罪犯。

6.3.3重要部位

6.3.3.1重要部位管理

对于符合监狱认定标准的部位,必须上报审批,建立重要部位档案,重要部位可能会因一些原因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监区改造、监舍迁移、监区扩建等原因不再存在的重要部位进行撤销处理。6.3.3.2重要部位巡查

重要部位由民警直接管理并建立起巡查制度,对巡查情况须及时记录在案。

6.3.4狱内案件

6.3.4.1案件管理

监狱发现罪犯犯罪情形的,对符合司法部《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必须立案侦查。狱侦部门对立案的狱内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侦查工作,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的主要事实已经查明,并取得确实证据的应当破案。相关信息应及时记录到系统中。

6.3.4.2脱逃案件管理

对脱逃案件独立立案,对脱逃人员进行的抓捕信息应及时记录,并要打印相关的报表信息。6.3.4.3耳目管理

耳目是指由监狱侦查部门根据需要在罪犯中物建,用于发现狱情及案情的罪犯。由机关业务部门或监区狱侦民警在符合耳目使用条件的在押犯中物色人选并经业务部门及监狱领导审批建立耳目。通过审批的耳目,应记录到系统中。

狱内耳目必须指定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民警负责管理与使用。狱内耳目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即对狱内耳目一律使用代号、编号。使用耳目汇报的情况应注意方式方法,保护情报来源。在案件审理中,禁止使用耳目与案犯对质。如果耳目身份暴露,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对耳目的使用情况应记录到系统中。

1、耳目计分

根据耳目完成任务情况,给耳目进行计分,并将信息记录系统中。

2、耳目计分依据

设置耳目计分的依据和计分默认值。

3、耳目奖励

对狱内耳目提供的情报,可根据情报价值分别进行奖励,对通过审批的奖励信息记录到系统中。对狱内耳目的奖惩,一律不公开进行,不得暴露耳目身份。

4、耳目撤销

对在工作中暴露的狱内耳目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的耳目,物建使用民警必须及时撤销。将通过撤销审批的信息记录到系统中。

第七章生活卫生系统

7.1系统简介

生活卫生管理系统专为监狱、监区、分监区的日常生活业务定制的信息集成管理软件。系统主要用于记录、查询与罪犯生活类相关的各类信息。通过本系统,用户可准确、快速地录入和查询业务信息,同时系统为监狱及以下管理层次各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提供高效的工作模式,是监狱管理信息化的核心软件产品。生活卫生管理系统包括:被服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生活设施管理、罪犯物品管理等模块。

7.2系统模块描述

7.2.1被服管理

被服管理包括被服信息、被服入库、被服申领、被服发放和被服回收等几个功能。以下是各功能的详细描述。

7.2.2被服信息

被服信息是用来记录监狱内所有被服类型和被服型号的记录表,为办理被服申报、被服申领和被服发放等业务提供被服信息的选择项。

7.2.3被服入库

被服入库是当省监狱局分配或者监狱采购了一批被服后。对入库的被服及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

7.2.4被服领用

当分监区需要给罪犯发放被服时,分监区的民警发起领用被服的申请。当生卫科批准同意后,分监区民警打印出审批同意单,去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对应的被服。

7.2.5被服发放

当民警领取到了被服后,分别发放给对应的罪犯,并在系统进行登记。

7.2.6被服回收

当罪犯服刑刑满或由于其他原因离开监狱时,民警把回收的罪犯被服信息录入系统。

7.2.7医疗卫生管理

医疗卫生管理包括入监体检、就诊登记、罪犯病残鉴定、罪犯住(出)院审批、罪犯医疗卫生统计、防暑降温防病治病统计、病情鉴定审批、医疗档案管理模块。一下是各模块的详细描述。

1、入监体检

在罪犯入监时,把罪犯入监体检时得到的各个结果录入到系统里去,进行存档。

2、就诊登记

登记罪犯在监内生病时的就诊情况。对罪犯的生病记录进行存档。

3、罪犯病残鉴定

对医院给病残罪犯鉴定的病残情况进行登记录入。

4、罪犯住(出)院审批

如果罪犯重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病愈可以出院。则可利用该模块在网上办理审批手续。

5、罪犯医疗卫生统计

登记某个月的罪犯住院数、就诊数、传染病发病数等医疗卫生统计情况。

6、防暑降温防病治病统计

登记某周罪犯防暑降温、防病治病的统计情况。

7、病情鉴定审批 办理罪犯病情鉴定的审批手续。

8、医疗档案管理

对罪犯的医疗档案进行登记录入管理。

7.2.8生活设施管理

生活设施管理包括生活费落实情况、生活类统计、浴室管理、内务日检查等几个功能。以下是各功能的详细描述。

1、生活费落实情况

登记罪犯每个月的伙食费、杂支费、被服费等实际开支情况。

2、生活类统计

登记罪犯每个月的人均吃粮、人均吃油、人均吃菜等生活类统计情况。

3、浴室管理

对监狱内的浴室情况进行登记。

4、内务日检查

对每天检查每间囚室的内务情况进行登记。

7.2.9罪犯物品管理

罪犯无品牌管理包括罪犯物品登记和罪犯物品使用明细两个功能。以下是详细描述。

1、罪犯物品登记

罪犯物品登记是登记罪犯在日常需要用到的,但是又必须由民警保管的物品,比如:药品、剃须刀等。

2、罪犯物品使用明细

罪犯物品使用明细是记录罪犯每次使用物品的情况。

第八章教育改造管理系统

8.1系统简介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教育改造系统主要包括入监教育、三课教育、个别教育、专项教育、社会帮教、监区文化、顽危犯管理、积极改造分子评定、出监教育等内容。

8.2系统模块描述

8.2.1入监教育

8.2.1.1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罪犯入监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授课和训练不得少于300个课时。入监教育课程必须由民警授课,监狱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带头授课。民警应对每期接受教育的罪犯的特点、思想动态进行认真分析,撰写罪犯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8.2.2三课教育

8.2.2.1文化获证

监狱对于入监罪犯实施三课教育,包括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对罪犯的文化教育,以扫盲和小学教育为重点,文盲罪犯应当在入监两年内脱盲,脱盲比例达到应脱盲人数的95%以上。罪犯刑满释放时,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应当逐步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对罪犯的学习获证情况应及时记录。

8.2.2.2技术获证

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都应当参加技术教育。有一技之长的,可以按照监狱的安排,选择学习其他级才能。罪犯刑满释放时获得社会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应当逐步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对罪犯的学习获证情况应及时记录。

8.2.3个别教育

为了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罪犯决裂旧我的内在驱动力和向善自立的自觉,应遵循思想改造和心理、行为矫正的规律,尊重罪犯人格,对每个罪犯进行个别教育。

8.2.4专项教育

教育科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订监狱周密的专项教育方案,并以文件形式及时下发至各监区,教育科内勤人员,根据下发的文件,将文件信息录入到教育改造系统中。

8.2.5社会帮教

8.2.5.1社会帮教记录

社会帮教是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性,注意发挥社会和家庭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罪犯改造工作,提高教育罪犯改造质量。教育科内勤人员,根据下发的文件,将文件信息录入到教育改造系统中。

8.2.5.2社会帮教协议

监狱要积极与社会相关单位联系,建立较为稳定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并经常开展帮教活动。

8.2.6心理矫治

8.2.6.1心理健康教育记录

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率应达到应参加人数的100%,罪犯心理健康合格率达到90%;对新入监罪犯的心理测试率达到应参加人数的100%;对危险罪犯、顽固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等重要罪犯的心理测试、心理情况动态跟踪、信息反馈达到100%。监狱服刑指导办公室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意见制定出年度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并下发到各个监区。教育科民警将计划录入到教育改造系统。8.2.6.2心理测试记录

服刑指导办公室根据服刑人员测试试卷进行电脑分析,分别写出心理测试结果个体和综合分析报告; 8.2.6.3心理咨询记录

服刑人员提出口头咨询申请或者书面申请,结束后要求对每一次的咨询的诊断及分析情况及时做好记载 8.2.6.4危机干预记录

服刑指导办公室民警根据规定确定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罪犯。内勤人员将最后确定的危机干预人员信息录入到教育改造系统中。8.2.7改造质量评估

罪犯改造评估是监狱监管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好罪犯改造评估有利于民警科学认识罪犯,有利于科学管理教育改造罪犯,有利于准确执行刑罚,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对每次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到系统。

8.2.8出监教育

监狱对即将服刑期满的罪犯要进行出监教育,安排开展遵纪守法、形势政策、前途教育、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内容的过渡性专项教育活动。

8.2.9顽固犯管理

各监狱每年第一季度必须集中研究认定一次顽危犯,逐人填写表格,顽危犯由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分别报监狱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侦查部门审核,经研究后由监狱主要领导审定,并上报省局备案。

8.2.10改造积极分子

8.2.10.1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

对符合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标准的罪犯,由分监区上报,经监区、教育科、监狱领导审批通过后,记录在系统中。8.2.10.2省级改造积极分子

对符合监狱省级改造积极分子标准的罪犯,由分监区上报,经监区、教育科、监狱领导审批通过后,再上报到省局处室和省局领导审批通过后,记录在系统中。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

8.2.11教育计划

8.2.11.1业务描述

分监区、监区、教育科分别制定教育计划,并记录系统中。

1、班级管理 对参与各类教育改造的罪犯,集中编入班级,并记录到系统中。

2、教师管理

对参加教育改造授课的教师进行管理,将其信息记录到系统中。

3、心理咨询师管理

对参加教育改造授课的心理咨询师进行管理,将其信息记录到系统中。

4、课程表管理

对某个班级的某门课程安排上课计划,并将其记录到系统中。

5、课程管理

相关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设定相应的课程信息,并记录到系统中。

6、罪犯考核

罪犯参加某个班级的某门课程考试,将考试情况记录在系统中。

7、罪犯考勤

将罪犯参加某班级的某次课程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录到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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