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关于印发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_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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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煤管发„2011‟13 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0年工作

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安监办、煤矿企业:

现将《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11年工作要点,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1: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 附件2: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

2010工作总结

2011要点

通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安监局,发本局各科室

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1:

团结务实

举步维艰启新程 夯基固本

群策群力保平安

——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

寅虎冲天飞奔去,玉兔临门纳祥瑞。过去的2010年,县煤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基本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紧围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基层基础突破年”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瓦斯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煤矿“两查两反”百日安全活动;以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整体推进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契机,全面贯彻国发23号文件精神,全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程度,确保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一)煤炭行业管理方面。全年生产原煤102.4万吨,完成财税费收入5891.9万元,其中国税4398万元,地税1327万元,规费收入166.9万元;全县已开工技改的10对矿井(含永荣公司的茶园煤矿和赶家桥煤矿),完成煤矿建设项目投资约30000万元;筹集关闭奖励资金3750万元(其中争取市上补助关闭奖励资金1040万元,县财政奖励资金400万元,动员全县未关闭的煤矿企业筹集1660万元)实现平稳和谐关闭8个煤矿的目标;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县煤矿“五证一照”。

(二)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今年1—12月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占市上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8人的75%,百万吨死亡率为5.85,与2009年的7起13人(超过市上死亡控制指标10的30%)相比,分别下降28.6%、53.8%;百万吨死亡率同比2009年的10.58下降44.71%;杜绝了较大事故和瓦斯事故。

(三)今年煤矿安全监管取得的初步成效。一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近年来首次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创历史最低;二是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井通过市上验收;三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黉水沟煤矿、万梁煤矿、金田煤矿达一级标准化矿井,二级矿井7对,三级矿井7对;四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升了监管能力,本局工作人员重点充实在安全监管科,同时将监管人员全部送市上参加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

二、全年工作的主要抓手

(一)以强化执行力和责任制的落实为抓手,突出重点管安全

1、日常监管不放松。监管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经常深入矿井,依法强化日常监管执法职能(原则上对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每月必须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低瓦斯矿井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二

次),同时继续推行驻矿特派员(包括安全顾问)制度,分片包矿以所驻矿井的安全结果实行奖惩逗硬。重点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煤矿企业落实好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现场的安全责任,杜绝空检、漏检、假检等到岗不到位、混岗现象,规范井下现场作业,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现场管理缺位、越位和错位。全年现场例行执法检查786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67份,行政处罚金额12.68万元。

2、专项(定期)监管敢逗硬。今年开展了瓦斯抽放、采煤方法和支护工艺改革、安全监控、煤矿基础管理、机电和防治水(雨季三防)、放炮管理、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打击无证经营等专项监管。其中,一季度以瓦斯抽放、放炮管理、顶板管理、安全监控等为监管执法检查重点;二季度对矿井的采掘系统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其系统布置是否合理,要求高瓦斯、突出矿井在交换矿图时还必须上报当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下月的生产计划安排;三季度以瓦斯等级鉴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为重点;四季度以监控系统督查、控制“三超”生产等为重点,同时根据季节的特点进行了防治水专项执法。全年专项执法检查374人次,下达执法文书35份,行政处罚金额79.15万元。

3、特殊时段加力度。今年先后组织开展“春节复产验收”、“五一”、“国庆”、“亚运会”等各个特殊时段的煤矿监管工作。一是严把春节后开工验收关,根据市主管部门春节复产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春节复产实施方案》和《春节复产验收标准》,加强了督促指导,坚持验收标准,严格验收审批,全县18个煤矿都顺利通过验收并复产;二是监管人员均不休假,加强对各矿井的检查;三是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此期间必须在矿值守带班下井,确保

特殊时段不出安全事故,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特殊时段执法检查91人次,下达执法文书29份,行政处罚金额6.5万元。

4、重点监管出铁拳。今年,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以及即将关闭煤矿的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坚决打击了煤矿的越层越界开采行为及不按设计要求进行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关而不闭的严重违规煤矿。全年重点行政执法检查35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1份,行政处罚金额10.63万元。

5、创新监管推新措。为了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建立均衡、持续、高效的生产秩序,使安全生产的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各个工序标准化、程序化,从三月开始,在全县煤矿实施了生产部署上报集体会审和采掘工程图纸交换制度,有效杜绝煤矿“三超”现象,及时掌握煤矿企业的开采进度,确保安全生产,效果良好。

(二)以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为契机,履职尽责保安全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入手,把严格落实责任制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始终,形成了“层层有人负责、处处有人管理”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年初与各煤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对煤管站工作人员分别落实了联系矿井,要求联系人经常到联系矿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三是加强了煤矿驻矿特派员职责,定期对安全特派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委托乡镇安监办对其进行考核。四是全面推进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石煤安监发„2010‟5号下发了《关于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严格按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全年召开专题会议两次,形成文字性材料2万多

字。

2、加大执法力度,重抓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整改治理。一是坚持安全隐患班组“随时查”制度,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早治理、早销号)和“三不过夜”(隐患排查不过夜、落实整改责任不过夜、制定整改方案不过夜)。二是坚持安全隐患“五级查”制度,做到及排及查及治及结及销,即:煤矿每周专项自查1次以上(周查),煤矿公司每月组织矿内互查1次以上(矿互查),救护大队牵头组织救护队员排查1次(他查),煤矿监管部门每月排查1次(月查),产煤乡镇人民政府每半月排查1次(半月查)。三是坚持安全隐患“暗检暗查”制度,即:由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煤矿监管部门每月分别对基础条件差的煤矿暗查暗访1次以上。四是坚持季度大检查制度(季度检),即:每季度由煤矿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同时,以开展煤矿“两查两反”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以查责任、查隐患,反“三违”、反事故为主题的“两查两反”活动;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为抓手,采取了平时日常监察、专项监察和联合执法监察的方式,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处罚力度。4月份会同黔江工作站、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电力公司、县工会、县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20个煤矿按照掘进及顶板、采煤及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和防治水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井198人次,共查出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203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7条,一般安全隐患186条,现场处罚81条,立案处罚21起,共处罚金62.5万元,停产整治矿井1次。

3、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

作,落实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扎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取缔了15kw以下的主扇风机和5.5kw以下的局扇风机,各矿均购置2台多种气体检测仪;二是部分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双局扇、双电源;三是突出矿井莲花煤矿、万梁煤矿已建立地面瓦斯固定抽放系统;四是今年1月完成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工作,大部分并配了专职维修调校人员,确保了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遏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10月份会同黔江工作站、各产煤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17个煤矿进行了瓦斯治理与水害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共下井176人次,共查出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168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0条,一般安全隐患158条,现场处罚52条,立案处罚10起,共处罚金16.65万元,停产整治矿井2次。

4、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3号)文件精神,一是明确全年建成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5个,建成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2个,其它矿井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进行了部署;三是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纳入日常监管。各矿严格按照各级标准化矿井的要求进行建设,共建成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三对,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七对,三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七对,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率100%,并于2010年11月17日顺利通过了市局的一级标准化矿井的抽验。

5、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进入雨季后,就把“雨季三防”

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议程。一是加强领导,各级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好专业队伍,落实好防汛工作责任,并迅速进入防汛工作状态;二是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汛工作预案;三是加大防汛投入,配备和安装了井下探放水等排水设备和器材,主井、风井周围设置了拦洪墙、排水沟等防洪设施;四是加强了水患和山体排查。

6、严格标准搞好关闭矿井工作。按期完成了市政府2009年下达给我县的8个关闭煤矿任务,并建立了关闭煤矿“一对一”工作机制,并对已关闭的矿井采取了定人、定责任、一对一的监管措施,防止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7、深化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推进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煤管局据实制定“三个一”制度,确保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开展一次宣教活动,组织各煤矿企业全体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贯彻国发23号文件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学习活动,并将系列配套文件一并纳入学习内容,同步开展知识竞赛;同时,县煤管局还将国发23号文件精神纳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试范畴。二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制度和台帐,督促企业在11月20日前建立完善考核制度、交接班制度、备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等,并要求煤矿企业将制度和台账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一次矿级领导带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检查情况每月通报全县。

同时,规定了矿级领导干部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并填写下井工作日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天,煤矿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天。落实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从严查处 “三违”行为。经检查多数煤矿的矿级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8、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一是对所有煤矿的基建项目严查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的批复与采矿许可的合法性,凡不同时具备的一律停产,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二是查处“设计合规,实际违规”的现象,凡属建设项目施工内容与设计内容不相符合,没有依法申报修改设计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整改。

9、认真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强化监管,落实责任,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炭行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渝煤监安监[2010]3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实际,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石煤管[2010]41号)认真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煤矿企业对照“打非”和“治违”十个重点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对有非法违法生产的行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各煤矿企业查出各类违章行为和隐患137条,企业内部罚款23800元,处理违章人员82人次。同时,煤管局利用“国庆黄金周”巡回督查和“通风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机会,按照“打非治违”双十条重点内容,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逐个进行了检查,发现有违反“双十条”的煤矿15个,立案12件,下达执法文书18份,责令停产头面9处,行

政处罚金额达26.5万元。

10、提高认识,积极推进 “六大系统” 建设。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发„2010‟23号文件明确要求,是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本局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文件并成立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资金,明确了工作目标,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以抓管理人员配备和矿工素质提高为突破口,教育培训促安全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全县煤矿实际,大力培育煤矿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思路,制定了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采取分期分批、形式多样的方法,抓了三类人员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培训工作。一是督促各煤矿的矿长、安全副矿长按期到市上参加培(复)训;二是委托石柱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对全县煤矿的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和复训,对全县各煤矿井下职工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开展了班组长、采掘部署和作业规程编制等专项培训;四是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上岗持证情况检查力度,对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律给予了重罚重处。全年共计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431人,全员培训1225人次,安全管理人员41人,专项培训48人次。

2、强化监管干部的各类培训,推进监管队伍建设。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学习方式,对本局全部监管干部进行了多次重在业务素质提高的内训,参训36人次,培训学时21学时。二是运用送出去的办法,加强了本局监管干部的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专项培训,先后7批次送监管干部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安全培训中心等地学习法律法规,大大提升了监管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采用走出去的办法,组织监管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注重吸收和借鉴先进区县的管理经验。

(四)以抓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推手,行业管理稳安全

1、认真履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积极贯彻落实煤炭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程,并督促各煤矿企业组织实施,全年监督检查37人次;同时,负责协调了煤炭生产经营以及煤矿技改的初审,对行业规费的收取、解缴和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了全县煤炭调运和协调平衡工作。

另外,组织了本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报批16人,联系行业协会4次,并统一办理涉及本局的行政审批项目。

2、抓煤矿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年来,我们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一是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必须严格对照职业卫生防治的要求,认真开展职业防治工作;三是督促煤矿建立完善了井下防尘系统,加强了粉尘、噪音、高温的检测监控;四是督促煤矿按期按规定向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规定的劳保用品;五是督促煤矿定期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鉴定和体检,完善了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健康档案。

3、强化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壮大救援队伍。督促各煤矿企业编制和修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加大了救护设施、设备的投入,对江龙公司救护队提供了近五十万元的救护器材,并督促其加强日常训练,确保遇灾能有效救护。同时,保证了各煤矿均有三名以上的救

护队员配置,还经过公招四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壮大了我县应救援队伍。

(五)以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为支撑,自身建设固安全。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193号)设立独立运行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独立运行的正科级事业机构。

1、齐头并进抓落实,局机关建设逐步完善。自今年8月煤管成立之初,局党组在原煤管站的基础设施上积极出主意、想办法,通过多方筹措,目前局机关面目一新,办公设施基本到位,各科室职能基本建立且运行良好。

2、结合实际理程序,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按局党组提出的“抓好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的要求,在坚持完善行之有效的原安监局老制度的同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目标考核、领导责任、资金划转与使用、物质保障、责任追究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各项规章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调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巩固完善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主的煤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对重庆煤科分院、石柱县永安科技服务公司和移动公司等维护机构的督查指导,不断提高维护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二是采取强制措施,切实增强煤矿企业在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主动性、自觉性。

4、以打造“数字”监管为目标,提高基础建设水平。创建一流信息化机关,打造“数字”监管,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水平。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资料与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安全值班、执法统计、安全生产台帐管理、事故报告、安全信息管理等制度逐步完善,为实现示范区县监管部门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5、以“德勤能绩”“任人唯贤”为标准,强化自身建设。一是贯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原则。坚持党组参与考察,站在全局工作发展的高度提出参考意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的束缚,防止和克服了凭个人好恶、得失和恩怨选拔监管人员,或者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等错误倾向,大胆启用政治素质高、知识能力强的人才到监管人员岗位上来。二是贯彻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原则。三是确立监管人员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培养监管人员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既是煤管局的根本职责,又是各科室思考、安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级监管人员站在全局解决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根本要求。确立“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的监管工作思路与方法,收到了显著成效,促进了监管人员综合素质的迅速提高。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重点问题重点研究,启发监管人员“既埋头拉车,又抬头看路”,努力培养监管人员总体工作的战略思维能力和具体工作的战术推动能力。五是适时开展寓教于乐的支部工会活动,全年活动10次,既增强了全局的团队凝聚力又锻炼了全员体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但与全市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我县煤矿赋存条件差,五大灾害俱全,大部分煤矿进入深部开采,煤矿基层基础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等原因,2008年百万吨死亡率达10.02,高出全市百万吨死亡率6.533的53.4%;2009年百万吨死亡率为10.58,高出全市百万吨死亡率5.44的94.5%。今年通过加大投入、标准化建设、专家会诊、整合关闭、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严管重罚等一系列措施,百万吨死亡率降至5.85,与往年相比大幅降低,但仍高出全市平均百万吨死亡率3.93的48.9%。

(二)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内设机构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需要增设总工程师,增加内设科室和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各产煤乡镇安监办无煤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也无专职监管人员;三是煤矿安全监管设备、装备配备严重不足,需建立煤矿安全综合监控系统,配置执法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四是县煤管局办公场所不够、办公经费不足。

(三)企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些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大部份煤矿基础条件较差,规模较小,难引进高素质管理人员,“一正三副”矿级领导及技术负责人业务素质低。从业人员绝大部分为农民工,全员培训质量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盲目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时有发生。

(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差距大,基层基础薄弱。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各大生产系统设施简陋,抗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机电设备老化,推广煤矿新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差。煤矿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一通三防”管理较差,监控系统不能及时升级换代更新,瓦斯探头数量不足,安装未跟上采掘进度;矿井采掘比例失调,矿井缺乏长远规划,见煤就采,“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严重不足,没有形

成正规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违规串联通风的现象时有发生;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未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销号。

(五)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风险高压力大,监管队伍不稳定。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面对严厉的安全事故问责,感觉压力大,顾虑多,不安心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少数乡镇安监办人员变换频繁,新来的监管人员认为管煤矿安全是迫于无奈,对煤矿业务不熟,思调心理严重,学习主动性不够,很难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监管。

附件2:

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

煤炭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支撑。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以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1年煤炭工业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2011年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目标,突出一条主线、打好两个攻坚战、强化五大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着力不断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全县原煤产量110万吨,产值6亿元,完成煤矿建设项目投资1.5亿元,朱家槽煤矿、宏丰煤矿、栗子坝煤矿、炽成煤矿完成技改验收并投产。

2.全年全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内,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5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比去年下降15%。

3.瓦斯抽采量100万立方米。

三、工作重点

1.着力强基固本,强力推进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培训工程;三是强力推进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四是健全完善和严格煤矿准入退出机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五是深入推进煤矿企业“五长五队”和班组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2.着力重特大事故防范,集中打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仗。一是打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攻坚仗,扎实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完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井下带班制度。二是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仗,坚决防止瓦斯事故,合理采掘部署,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安装瓦斯固定抽放系统,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巩固瓦斯治理示范县成果,新创建9万吨以上的矿井为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杜绝瓦斯事故。三是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四是强化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推进煤矿资源整合技改。3.着力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强化组织、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五大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政府有关完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县煤管局乡镇安监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全面推行煤矿驻矿特派员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实施乡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二是强化安全科技保障。大力支持和鼓励所有煤矿企业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强制推行壁式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改革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科技措施。继续推广应用煤与瓦斯突出实时预警系统、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健全瓦斯抽采达标评估体系。三是强化安全投入保障。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加强煤矿企业执行安全费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政策等的监督检查。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做到计划监管、监管矿井全覆盖、不留死角,突出瓦斯、水害、顶板防治,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四大行动”,严格“十条铁规”实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完善和落实煤矿事故约谈、教育帮扶、事故分析、事故通报、挂牌督办、事故结案、追究责任督查制度。五是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健全完善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检查指导。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瓦斯治理相结合,推进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4.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业务和作风建设,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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