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民事诉讼法_民事诉讼法重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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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的特点:1诉讼对象特定性2当事人处分权权力的自由性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上的特殊性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最终性和权威性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不交纳的情况1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2人民法院以提起的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3下列案件不交纳受理费a以特别程序受理的案件b以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
先予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A能力。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适用范围1适用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特定的,及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及仅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诉案件。特点1特别程序的性质是对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力的实际状况进行确认2没有原告和被告3实行一审终审4审判组织特殊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7免交诉讼费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以债权人的申请为内容,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即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程序。申请支付令的条件1债权人必须以金钱或者有价证券作为诉讼请求的标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而且数额确定3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到债务人手中
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债权人请求为给付义务的债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及被请求承担实体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提出异议期间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3债务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对支付令提出异议4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拒绝应当是实体上的拒绝而不是针对形式要件的拒绝是 公示催告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基于法定理由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做出除权判决的非诉程序。适用范围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除权判决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宣告失票的判决。民事执行基本原则的内容1执行合法原则2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3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原则4执行及时原则执行穷尽原则
民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依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力的活动。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1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裁定却有错误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判决裁定调解书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的二年之内提出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原审人民院后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4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当事人针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须符合的情形之必备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再审和二审程序的关系,审和二审虽然都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正确性,纠正原判决,裁定法定错误的法定程序,但却有明显的不同:1审理的对象不同,依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它包括第一审和第二审人们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而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地方各级人们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2提起的主体不同,再审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当事人,有权提上诉程序的则是原一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一审裁判中被确定负有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提起期限不同,再审程序的发动除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书有错误,都可以提出,而上诉人提起上诉则必须在第一审判决裁定尚未生效期限内提出4审理法院不同,按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有上级人民法院,而且还包括原审人民法院,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一审和二审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一审程序是二审的前提和基础,二审是一审的继续、发展。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监督权2审理对象不同:一审程序是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对案件事实的审理,二审程序则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判3审判任务不同:一审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二审程序不仅要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而且还担负监督检查下级审判工作的任务。对席判决是在双方当事人都出庭进行诉讼之后做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没有出庭进行诉讼做出的判决。判决与裁定决定的区别:1判决解决的纠纷的实体问题,而裁定决定不解决纠纷的实体问题2判决是实体问题审理终结之后(包括全部终结和部分终结)做出的,而裁定和决定则可能是诉讼程序中做出。
简易程序的特点:1起诉方式简便2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3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4实行独任审判5对部分民事案件设立了调解前置程序6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7审结案件的期限较短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2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缺席判决的具体适用:1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受诉人民法院裁定不许撤诉的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6在被告提出反诉,并已由受诉人民法院将其与本诉合并审理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除可按撤诉处理来终结本诉以外,可以就反诉程序缺席判决,此外,在审判实践中,一下两种情形受诉人民法院亦可以缺席判决1在受送达人下不明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传票时,如果公告期间届满,受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回参加之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如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则可以缺席判决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受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预交或申请缓减免交未获人民法员准而仍未预交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和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受诉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延期开庭的情形: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提出有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保全程序适用前提:可能是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法院调解的效力:1结束诉讼程序2确认当事人之间权力义务关系3不得提起上诉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法院调解的原则:1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2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3合法原则
自认的概念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
诉讼担当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设讼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即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和相对人。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权的事实在诉讼一方当事人,应将执行所得返还对方当事人3其他机关制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管辖权。
作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诉是由原告以提起诉讼的方式提起的,诉讼的提起叫做起被制作机关或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也应由人民法院采取回诉,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根据是在于其享有的诉权。转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将原执行财产返还对方当事人。诉的种类:1给付之诉2确认之诉3形成之诉 执行回转的条件:1执行回转以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为前诉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提2法院执行回转也要有执行依据3原法律文书已经为人请求
民法院执行完毕。
公正证明的事实:经过法定程序公正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查封扣押的原则1公示原则2价值相当原则3禁止重复查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封扣押原则4查封扣押财产豁免原则
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除外。经公证证明的事实无需证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2信明不是绝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反证对该事实进行争议,守国际条约原则3司法豁免权原则4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公证证明的事实一旦被反证推翻,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仍字原则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要承担证明责任。
证据的形式有:1物证2书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8电子证据 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代理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下列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领取登记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属于公法2属于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2对人效力3对事效力4时间效力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以后,到开庭审理之前,由案件承办人员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审理前准备工作的准备内容:1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提出答辩状,并在法定期限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此工作完成有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力,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向当事人告知有关诉讼权力义务与合议庭具体组成人员3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进行此项工作目的仅在于。使审判人员通过认真审核诉讼材料,和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来了解案情,以便掌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需要庭审调查辩论的主要问题,为在庭审活动中正确的指挥诉讼,做好前期工作。4追加当事人,受诉人民法院通过审核诉讼材料和审前调查,如果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时,则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依法追加当事人,可以使人民法院实现解决争议的全面性彻底性,防止因当事人不齐全,而造成诉讼的偏差。还应该进行以下准备活动1人民法院应当在送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到举证通知书2对专门性问题合议庭认为需要鉴定审计的应及时交由法定部门鉴定,委托审批机关审批3开庭前合议庭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提起诉讼代理人,交换核实证据,核算账目,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纪录在卷,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合议庭可以在开庭审理前,让双方代理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5合议庭审查案卷后,如果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在开庭前进行径形调解6开庭日期确定以后,书记员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开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证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执行担保的实形条件:1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承担2须经债权人同意3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于担保期限保持一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执行的案件有三类: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2民事制裁决定书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却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执行回转的原因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该判决裁定本院或上级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依法撤销,权力人可以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为依据,申请执行回转。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