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_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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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
简
报
农民工维权专刊
第一期(总第20期)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编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本
期
目录
●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初显成效
——六名江西老表高兴地领到血汗钱
●法律援助律师主动帮助95名农民工成功讨回工钱 ●政策法律作后盾 中心为百名农民工讨回14万元工资 ●法律援助律师成功息访 3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法律援助显身手 民工工资得兑现 ●农民工工资拖欠两年 法律援助一朝解决 ●工钱无望欲轻生 法援全力助讨薪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 ●一位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的心声 ●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小结
-1-编者按:近年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003年8月,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31个城市联合签署了《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城际间协作协议》,加强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2004年底,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市司法局和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成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简化援助手续。针对元旦前后农民工讨薪的高潮,去年年底开始,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有关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并且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通过安徽商报向社会公开承诺:凡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一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在集中讨薪过程中,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部分成功的讨薪案例及相关做法刊出,以供总结交流,以期促进我市讨薪工作能再上台阶,引起相关部门对农民工讨薪的高度重视,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初显成效
——六名江西老表高兴地领到血汗钱
2006年11月,江西临川县的邹仁常等六人来到合肥,分包了一个江西老乡(小包工头)承包的元一•希尔顿大酒店的22个卫生间装修工程,口头协议工钱按月支付。邹仁常等六人起早贪黑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到了12月23日,工地并未按月支付工钱,却听说介绍工程的老乡(小包工头)拿了大酒店2万多元卫生间装修工程款跑了,邹仁常等六人找元一•希尔顿大酒店的工地负责人讨要工钱,但对方却要把小包工头已经拿走的2万多元从工钱中扣除,邹仁常等六人只得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12月26日援助律师和《安徽商报》、-2-《第一时间》记者及农民工来到元一•希尔顿大酒店工地,在工地门口,保安不让进,工地负责人也不露面。在寒风中苦等了两个多小时后,工地方面才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出来接待,答应了解情况后再答复。27日,援助律师和记者再次来到该工地,终于见到了工地建设方负责人金先生,在谈判中,援助律师向金先生指出,工地存在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希望建设方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经再三交涉和讨价还价,承揽元一•希尔顿大酒店的装修公司终于和农民工签订了协议,援助律师在双方当事人的要求下对协议作了律师见证。28日下午,装修公司按协议向邹仁常等六人支付了17000元工资。激动万分的民工们不顾劝阻,在踏上归程的前两个小时,执意给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锦旗:“为民办事,尽职尽责”。
(高远 供稿)
法律援助律师主动帮助95名农民工成功讨回工钱 2006年的12月底,农民工丁某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反映,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两千多元工资,请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追讨。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因为拖欠金额较少而拒绝丁某的请求,第二天便指派律师前往欠薪单位调查和了解情况。回来的途中,援助律师发现在该欠薪单位楼下聚集着数十名农民工,凭借职业敏感性,援助律师主动上前了解情况,确定是讨薪的农民工后,援助律师递上了名片,并且要求所有农民工以班组为单位到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讨薪。为了打消农民工的顾虑,援助律师当然
-3-也明确的告诉农民工:“法律援助一律免费,交通费也不收”。次日,该欠薪公司工地上的19个班组95名农民工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汇总,拖欠工资达二十余万元。在将材料全部准备齐全后,援助律师将所有农民工登记造册,随即再次与该建筑公司取得联系,讨论如何解决此事。在谈判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两位主任多次前往该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讲解法律依据、出示证据并告之其法律后果,要求单位迅速支付拖欠的工资。2007年1月25日,在援助律师的监督下,该建筑公司在没有和拖欠工资所涉及工程二包老板清算的前提下,拿出专门资金,全额发放了这19个班组的95个农民工工资。
(陈亮 供稿)
政策法律作后盾
中心为百名农民工讨回14万元工资
2007年1月12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经过数次艰苦的谈判和协调,终于为百名农民工成功讨回14万多元工资。
合肥烟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包河区某大学有一工地,公司将部分工程发包给胡楼章个人,胡楼章又将所承包的工程分解为粉刷、混凝土、砌墙等多个部分,再次分解分包给章昌邦、钟组军等6人。章昌邦等人又找来一百多名农民工组成六个班组进入工地施工干活,期间农民工只拿到一些生活费,工程完工后,辛苦工作几个月的农民工准备结算全部工资时,胡楼章却突然不见了,农民工找到公司,烟墩公司却又以胡楼章找不到,工程不是公司发包给章-4-昌邦等人为由拒付工资。
农民工只好向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接到这些农民工的投诉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刻组织律师讨论案情,大家一致认为,只要农民工在合肥烟墩公司承建的建筑工地干活属实,依据《建筑法》、《劳动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烟墩公司就应该立即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法律关系理顺后,参与讨论的律师确定了该案的处理方案。2007年1月8日援助律师和《安徽商报》、《第一时间》记者一起找到该公司,讲解相关法律政策,说明及时支付工资的重要性,但公司仍坚持找到胡楼章后才能结算工资,援助律师强调农民工手中的材料和公司掌握的材料是互相吻合的,可以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不必非要找到胡楼章,而且该公司的工程存在违法分包的现象。经过艰苦谈判,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认确实有部分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并承诺尽快解决。此后,援助律师又多次前往公司,催促公司尽快支付工资,并与公司商谈工资的数额及发放的地点和方式。到2007年1月12日止,公司陆续将14万多元工资全部发放到近百名农民工手中。
(陈洋 供稿)
法律援助律师成功息访 3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2007年1月18日上午8:00,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一上班就发现有二三十名农民工等在办公室门口,农民工代表袁玉发介绍:他们共32人,均是农民工,自2005年10月一直在六安一建公司的-5-合肥市大杨镇居民恢复楼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六安一建公司迟迟未能付清他们的工资。迫于无奈,袁玉发等人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第二天援助律师就与《安徽商报》、《第一时间》记者来到六安一建公司项目部,向项目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国家在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政策规定。但该公司很不配合,项目负责人甚至扬言:大不了撤离合肥建筑市场。考虑到诉讼周期长、成本大,且证据不是十分充分,援助律师遂又找到工程建设单位大杨镇政府,希望镇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此后,六安一建公司开始派人和袁玉发进行结算,但因该公司总想多扣除一些费用,导致双方存在很多分歧,双方共同结算了两次,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数十名农民工由于迟迟拿不到工钱,情绪极为激动,2007年1月29日,袁玉发等农民工集体到大杨镇政府上访,得到农民工上访信息后,援助律师赶到镇政府,及时劝回了上访的农民工,同时对公司负责人晓以厉害,说明事情的严重性,最后在援助律师的现场见证下,农民工代表和六安一建公司代表终于在上访当日下午近2:00完成结算,六安一建公司当场表示筹措资金三日内支付工资款。2007年2月1日,六安一建公司派专人携带75400元现金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律师的现场监督下,向袁玉发等32人发放了拖欠的工资,众多农民工兄弟带着喜悦踏上了返乡的归途。公司代表也感慨地说:“你们真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啊!”
(陈洋 供稿)
-6-法律援助显身手
民工工资得兑现
2007年1月12日,蒯文兵等40余名农民工涌进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寻求法律帮助。这40多名农民工自2005年10月到2006年9月间在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凤梅家园建筑工地上干活,除平时借支一部分生活费以外,至今未领到工资。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援助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共拖欠凤梅家园工程瓦工班组30余名民工15万余元,拖欠木工班组10余名民工3万余元。为此,法律援助律师前后10多次前往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协调,要求该公司尽快支付其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在援助律师的多次协调下,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与农民工、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黄伯松(包工头)三方终于达成协议: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拿出13.6万元,不足部分由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黄伯松(包工头)补足,全额发放农民工工资。2007年2月5日,在援助律师的监督下,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公司和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把18万余元的民工工资按花名册逐一发放到了每位民工的手上。民工拿到钱后,激动地握着援助律师的手说:“感谢您、感谢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讨回了工资!”
(胡钧 供稿)
农民工工资拖欠两年
法律援助一朝解决
2007年1月22日,一群农民工涌进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值
-7-班律师哭诉:他们一行12人,从2004年4月开始在安徽经工建筑公司的工地上打工,一直干到当年9月份,工程完工时该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对于剩余的工资,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至此,他们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讨薪之路。说到这里,有的农民工不禁流下了伤心的眼泪,两年讨薪的种种辛酸,使他们不堪回首,每隔几个月他们就上门讨要一次工钱,虽然期间公司也支付了一部分工资,但至2006年12月仍欠有48500元工资未能支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才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由于欠薪时间较长,而公司每次均是现金付款,农民工手中没有公司付款的证据,值班律师担心12名农民工工资会超过诉讼时效,于是值班律师立即向中心主任汇报案情。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中心组织律师讨论后确定了“立即指派律师到欠薪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立即起诉”的方案。由陈洋副主任、高远、陈亮三人组成的讨薪队伍,详细了解了农民工打工的时间、地点、拖欠单位等情况,并对农民工的身份、工资金额逐一核对造册。2007年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安徽经工建筑总公司核实情况,了解到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属实,援助律师遂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商谈。经过对公司耐心细致地法律、政策宣传,使公司认识到拖欠工资的违法性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终于公司同意结清农民工的工资。2007年1月24日,安徽经工建筑总公司在援助律师的监督下,分两批将工资发到了12名农民工的手中。临行前,农民工握着援助律师的手说:“我们二年未讨到的工资,你们一天就帮我们解决了,今年我们终于能过上个舒心年。”
(高远 供稿)
-8-工钱无望欲轻生
法援全力助讨薪
2007年2月2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电话称一讨薪不成的民工现在爬上电线杆欲轻生,请律师帮助他们讨薪。鉴于情况紧急,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周萍律师前往事发现场协调处理欠薪事宜。经了解,来自定远县的孔某等几位民工,2004年在合肥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活干完之后仍有5千余元工资没有拿到,这次他们再来建筑公司要工钱,但建筑公司却以当时处理此事的经理已调离,其他人不知情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情急之下,孔某一时想不开爬上电线杆欲轻生。
援助律师一面通过孔某的老乡劝孔某一定要冷静,一面到建筑单位找到单位负责人了解、协调欠薪事宜。经过数小时的协调谈判,周萍律师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该单位负责人终于承认确有欠薪的事实,也表示如果调查清楚一定尽快把钱支付给孔某等民工。最后在其他部门的共同调处下,孔某被解救下来,该建筑单位也于当日下午将拖欠的5千余元工钱全部支付给孔某等人。
(周萍 供稿)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
2月3日下午,在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早在2004年4月,合肥市司法局就与市总工会局联手,成立了
-9-合肥市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近三年来,工作站接待来访职工1500余人次,为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还开展了送法到工地、农民工维权等专项活动,为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初,我局又与市总工会一起,在合肥招募了50多名律师,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到工作站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全市职工包括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启动仪式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思松,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市司法局局长韦弋讲了话。杨思松书记、雍成瀚副市长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揭牌。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讲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凌燕代表全体志愿者宣读誓词。
一位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的心声
2006年12月底,农民工刘爱保因在打工时发生工伤事故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给刘爱保提供了法律援助,使该农民工及时获得了赔偿。2007年2月3日,在安徽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启动及揭牌仪式上,该农民工代表我省成千上万的外出务工人员发出了自己的感慨,并表达了对法律援助的感激之情。
我是千万个农民工中的一员,我曾随着建筑队走南闯北,建筑队在哪接到活,我就要跟到哪里去,道路、立交桥、厂房、小区的工地都有我的身影。我们背井离乡,四海为家,虽然人人都说我们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我们出门在外打工却时时提心吊胆,我们经常担心辛辛苦苦干一年能不能拿到工资,我们还害怕出现安全事故,2006年,我打工时发生了一次安全事故,左手拇指骨折,老板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不管不问了,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看电视的-10-时候知道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听讲那是政府帮我们农民工维权的地方,于是,我来到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律师告诉我,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和要求工伤赔偿,可以无条件获得法律援助。他们不抽我一根烟,更不要我一分钱,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们看到我字写不好,就主动帮我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还帮我复印证据材料,最后在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帮助下,老板及时给我支付了赔偿。
现在国家政策好,有人一心一意为我们农民工维权,我们农民工就可以一心一意在外打工,我感谢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农民工兄弟所做的辛勤工作!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谢谢!
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小结
一、概况
2006年12月20日——2007年2月10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有关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截止2007年2月10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农民工咨询3000余人次,已经受理的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152件,涉案金额560余万元,已经办结65件,成功为37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80余万元;农民工申请工伤赔偿案件12件,已经成功办结一件。部分讨薪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二、市法律援助中心目前为农民工讨薪的具体做法:
1、专人接待,畅通绿色通道。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专职法律援助
-11-律师全天在接待室值班,接待农民工的来电来访,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农民工前来中心为讨要工钱或因工伤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做经济困难状况的实质性审查,全部予以援助,并立即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2、组建强大律师志愿团。为配合维权专项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社会律师资源,组建了强大律师志愿团,保证了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一案一号、统一指派。每个援助申请案件经审批后,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内勤专人负责统一登记,一案一号,统一指派给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承办。一般情况下,自农民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至援助案件分发到志愿律师的手中只要半个工作日。
4、调解优先,诉讼和调解双管齐下。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召开一次短会,集中讨论次日办理的讨薪案件,确立案件的调解方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争取以最小的成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讨薪成功。同时,对于个别恶意欠薪者,市法律援助中心则帮助农民工及时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新闻媒体全程跟踪讨薪专项活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阻力,甚至会遇到欠薪单位的威胁,与各新闻媒体紧密合作,采取记者跟踪采访的方式,全面直观的报道追薪过程,既宣传了讨薪专项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讨薪,也对欠薪者给予了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客观上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主要原因及一点反思。
1、劳动力市场不规范。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的3000余人的咨-12-询中,没有看到一份用工合同,即劳动者和施工企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致使欠薪行为发生后,农民工无法自我维权。
2、建筑市场不规范。很多建设工程虽然表面上是发包给了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但实际的利益和义务承担者却另有其人,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包工头的大量涌现也伴随着欠薪现象的发生。
3、房地产市场不规范。有些开发商资信差,开发资金不足,有些开发商是“空手套白狼”,项目到手后,前期要施工企业垫资,后期拖着时间不决算,长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从源头上导致了农民工欠薪成群体性的特征。
4、欠薪金额趋向小额化,增加了法律援助成本。
5、部分二包甚至三包、四包的小包工头以欠薪为名,煽动、利用农民工恶意追讨工程款,把有关部门和法律援助作为其利用的工具,导致讨薪专项活动反过来可能会纵容小包工头现象的发生,客观上扰乱了建筑市场。
目前,农民工维权工作已经转入工作常态,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同时,充分利用工会、残联等社团组织,积极招募志愿者,充实和发掘农民工维权的人力资源,对农民工的维权申请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刘滔
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司法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孙金龙、黄同文、吴存荣、张晓麟、杨思松、武巍、雍成翰、李图来、谢刚
送: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局、市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卫生局、市档案局、市老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有关新闻单位、本局领导及有关处室、局政评办、各政评监督员
发: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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