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专武干事、民兵连长的通知_专武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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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专武干事、民兵连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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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专武干事、民兵连长选聘使用方案》,现下发你们,望应聘求职人员踊跃报名:
一、报名时间:12月5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户口所在乡镇或工作单位的武装部;
三、携带物品:应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件。
四、县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初定于12月16日开始对各单位上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月底前完成考试和录用工作。
附:专武干事、民兵连长选聘使用方案
长白县人民武装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专武干事、民兵连长选聘使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办〔2010〕9号和沈阳军区〔2011〕5号《关于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意见》,落实省、市、县党委常委议军会精神,加强我县基层专武民兵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岗位
计划5年内选聘合同制专武干事、民兵连长(哨长)50名,每年选聘10名,为全额财政开支。5年选聘完成后,依据缺额情况适时组织补选。2012年选聘岗位为马鹿沟镇武装部(含哨所)2名、长白镇武装部1名、金华乡武装部1名、十四道沟镇武装部(含哨所)1名、十二道沟镇武装部(含哨所)2名、八道沟镇武装部(含哨所)1名、新房子镇武装部1名、宝泉山镇武装部1名。
二、选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作风扎实、素质全面的原则。
(三)综合考评、党委决定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
长白县男性退伍军人(含士官、士兵)、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基层民兵骨干,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试: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成熟、立场坚定,热爱武装事业。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现实表现良好。
(二)文化条件。具有普通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掌握普通公文写作常识,能使用微机办公。
(三)身体条件。身高165公分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无残疾。体能达标。
(四)年龄条件。新选聘的专武干事、民兵连长年龄为20-31周岁。任职最高年龄为35周岁,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表现,可放宽至39周岁。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通过县政府网站、张榜公告、电视报纸媒体等向社会公布选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应选应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件至户籍(或工作)所在乡镇(局)武装部报名,由乡镇(局)武装部组织初审推荐。
(三)资格审查。县人武部会同县纪委、公安、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对初审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照应征公民政审和体检标准,组织政审、体检。
(四)考试考察。县人武部会同县纪委、人事部门,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察。考试考察满分100分,其中考试占60分,考察占40分。考试分理论笔试(20分)、微机操作(10分)、体能测试(30分)三个项目进行。考察为面试,考察思想作风、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具体规定见附件)
(五)录用任命。县人武部召开专题党委会,本着同等条件下,优秀退伍军人优先、党员优先、高学历毕业生优先、朝鲜民族优先(原则上占30%左右)、属地优先的原则,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被选聘人员依据县人武部党委决议,以基层武装部部长、教导员的名义任命,并报县人事、编办部门备案。任命时间自2012年1月1日算起。
(六)办理手续。县人武部协调县人事、编办、财政、保险等相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核定工资,调动组织关系等。
五、续聘解聘
(一)录用协议为期2年,每年考核1次。根据本人意愿,考核良好,可以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人武部给予解聘: 1.年度效绩考核不合格; 2.达到最高任职年龄; 3.有违法违纪行为;
4.因本人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5.本人提出解聘或辞职。
六、效绩考评
县人武部每年组织一次选聘专武干事、民兵连长效绩考评。考评采取个人述职、基层党委评价和工作业绩考评方式进行。考评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不合格的解聘。
七、工资、待遇
(一)工资执行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依据个人意愿办理有关保险。
(二)同等享受工作单位人员奖金、福利。
(三)配发夏、冬两季作训服。经费纳入基层武装部保障。
(四)享受年假15天。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人武部牵头,成立由县纪委、人事、编办、财政参加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武部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负责协调办理。
附:选聘考试考察规定
长白县人民武装部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选聘考试考察规定
考试部分(占总分60%)
一、基础理论(占总分20%)
(一)考试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国防知识等基本常识;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等基本原理;③民兵工作、边境法规、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基本规章。
(二)条件及标准
时间30分钟。个人笔试闭卷答题,按满分20分评定成绩。
二、计算机操作(占总分10%)
(一)考试内容
①文字输入;②排版;③excel电子表格制作。
(二)条件及标准
时间25分钟。受考者按考官提供的文字、数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一篇短文的文字输入、公文格式排版和一个excel电子表格制作,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评分,按满分10分评定成绩。
三、体能(占总分30%)
(一)考试内容
依据《军人体能标准》,按通用体能考核要求的俯卧撑、仰卧起坐、10米往返跑、3000米跑等四项内容,逐项考核。
(二)条件及标准
按《军人体能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评定。个人成绩有两项不合格视为体能考核不合格。按满分30分评定成绩。通用体能标准
类别 序号 项 目 年龄段 24岁以下 25 ~29岁 30 ~34岁 基 础 体
能 1 俯卧撑
(次/2分钟)40 36 32 2 仰卧起坐
(次/2分钟)45 40 35 10米往返跑 27〞 28〞 29〞 4 3000米跑 14′ 14′30〞 15′
考察部分(占总分40%)
(一)考核内容
典型案例剖析、应急突发情况处置、专武队伍能力建设、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民兵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边防哨所管理、合力治边管控等。
(二)条件及标准
时间25分钟。采取现场抽题与考官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口试回答问题,根据受考察人员的思想行为、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强弱评分。按满分40分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