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办理须知及提供材料一览表_云南生育保险提供材料

2020-02-2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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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须知

一、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材料收件审核,办理时间为:每月1-10日。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1、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工资=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2、产假天数的计算:(1)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为90天;(2)女职工生育为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晚育(实满24周岁生育)的,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晚育(实满26周岁生育)的享受7天护理假;(5)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6)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产时按照正常产假休假;(7)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8)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9)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10)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11)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12)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天。

4、注意事项:

(1)生育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须到依照国家规定合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就诊;凡属生育保险统筹项目的不允许用各类医保卡支付;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证、发票等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不得涂改;

(4)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在一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及申报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业务。

三、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时间为:每月21-23日

领取《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和《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到财务科领取存折。本人领取时带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时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发生人的委托书及发生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联系电话:0871-8046963西山区社会保险局生育科

各类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内容及提供材料一览表

注:所有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表中各栏目需填写完整,用人单位填写单位意见,经办人、审核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特殊情

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3、该表一式两份,单位及社保机构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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