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英语协会章程_东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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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英语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 东北电力大学校英语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承英语文化精华,展英语学子风采,创英语学习新局面 第四条本协会是东北电力大学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东北电力大学共青团团委和外国语学院的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协会的活动
第五条
(一)协会内部会议行使以下权利:
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修改协会章程等。
(二)本协会的活动主要方式:
开展英语角活动;
播放英语原版电影;
晨读指导;
各类英语竞技比赛;
专项讲座辅导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东北电力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思想积极向上,对英语有浓厚兴趣。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向各院、系的校英语协会负责人提交个人申请信息,按规定缴纳会费,经由英语协会编号注册发放会员证后,即成正式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均发会员证,并进行会员编号;
(二)会员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活动及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会员免费共享本协会各种资源的权利;
(五)会员享有对本协会工作和本协会干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会员有权了解本协会的章程,损害会员利益的,会员有向校团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的权利;
(七)会员享有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会员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的义务;
(二)会员有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三)会员有积极参与协会每次活动的义务;
(四)会员有妥善保存会员证,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协会执行机构由协会指导教师、主席、副会长主席、执行秘书长、活动负责人、各部部长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重大变革和终止事宜;
(五)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六)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干事的聘任;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八)在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届主席团的候选人。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协会的各职能部门设有秘书处,学习部,组织策划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新闻网络部,外联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若干。
第十四条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统筹安排协会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检查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协会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
第十五条副主席(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调各分部门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秘书处职权:
(一)管理干部档案、会员档案以及公务档案;
(二)负责安排协会各项活动开展会的负责人,保证协会正常运转;
(三)负责协会会费的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学习部职权:
(一)积极和外教联系,开展好英语角活动
(二)不定期的开展其他促进英语学习的相关活动,提高同学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广大同学创设一个优良的学习英语的环境。
第十八条组织策划部职权:
(一)监督、协调其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二)负责本协会干部干事的会议活动的考勤、考核;
(三)组织部要对执行机构负责,相当于本协会的纪检部门。
(四)与主席团共同商讨策划活动形式,比赛环节等;
(五)在传统的基础上追求精彩的创新策划,为英语协会的活动注入新的血液。
第十九条宣传部职权:
(一)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画、宣传板等的写、贴、收、护等工作。
(二)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英语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
第二十条外联部职权:
(一)联系活动单位及拉赞助问题,做好与外界的沟通;
(二)保证与校内社团的沟通与联系,以便日后更好的开展活动。
第二十一条财务管理部职权:
(一)对协会内的会员资料,文本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二)及时与广大会员联系,通知会员协会活动的展张情况,了解会员的近期需求。
(三)负责协会资金的预算、收支、帐务;
(四)负责协会一切公用物品的登记造册、保管和使用记录;
(五)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
(六)统一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票,进行上报。
第二十二条新闻网络部职权
(一)记录协会各项活动;
(二)负责协会的拍照,录像等电子材料的采集工作;
(三)更新协会的新闻动态,增加协会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四)向五四阳光网,第二频道,社团联合会上传及保存各种电子版资料,新闻,图片;
(五)制作并管理协会相关博客,QQ群,邮箱等;负责丰富协会的页面,以便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第五章协会工作的管理制度、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各院系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英语协会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任期时间由协会执行机构内部会议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五条协会执行机构成员及各部成员的工作制度: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按照院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东北电力学院(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报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