钎探验槽基本知识_钎探与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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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底验槽的内容有哪些?钎探的目的方法是什么?
基底验槽主要有基坑尺寸、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标高是否符合要求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l-6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cm)
间距(m)深度(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
3.9.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以免基土受冻。4.1 保证项目: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
4.2 基本项目
4.2.1 钎位基本准确,探孔不得遗漏。
4.2.2 钎孔灌砂应密实。
5.1 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6.1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取消钎孔或移位打钎。不得不打,任意填写锤数。
6.2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探孔位置填错:
6.2.1 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先行对照,有无错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或补打。
6.2.2 在记录表上用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2.3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地基验槽的目的和方法?
一、地基验槽的目的1、核对其平面位置、平面尺寸、槽底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核对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要求;
3、检查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相应的位置、深度、性状。
二、方法:地基验槽以观察法为主,辅以钎探法。
建筑工程地基钎探规范
地基钎探
交底提要:地基钎探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一、材料要求 砂:一般为中砂
二、主要机具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推荐使用)穿心锤重1Okg,尖锥头、触探器钎杆Φ25钢筋,长度1.5~1.8m。其他有铅丝、凳子、手推车、夹具、撬棍(拔钢钎用)、钢卷尺等。
三、作业条件
1、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底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
3、按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放线并撒白灰点。
4、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5、钎探孔的排列方式根据槽宽确定,槽宽大于200cm时采用梅花型排列方式,间距1.5米,孔深2.0米。
四、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打钎顺序——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整理记录——拔钎盖孔——检查孔深——灌砂
1、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2、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落距50cm,把触探杆竖直打入土层中。
3、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记录一次锤击数。按地基钎探记录执行。
4、拔钎:用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拔除后用砖盖孔。
5、移位:将触探杆搬到下一个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6、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检人员和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钢筋捣实一次。
7、整理记录: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清楚,经过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打钎人员签字后归档。
8、如工程在冬季施工,每打1孔及时覆盖保温材料,不能大面积掀开,以免基土受冻。
五、质量要求
1、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钎。
2、钎位基本准确,钎孔不得遗漏;钎孔灌砂应密实。
六、成品保护
钎探完毕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七、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土受雨后不得钎探。
2、如打钎进行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适当移位打钎,不得不打钎而任意填锤击数。
3、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整理:在记录表上用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锤击数孔位分开。
4、在钎孔布置平面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孔号的位置,以便设计勘察人员分析处理。
八、安全标准
操作人员要专心施工,扶锤人员与扶钎杆人员要密切配合,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验槽
验槽就是在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有设计,监理,甲方会同检验基础下部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条件,有无地下障碍物及不良土层需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简介
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槽。
编辑本段验槽目的(一)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二)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搅动。
(三)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个钉子户蛮不讲理,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编辑本段验槽内容
(1)校核基槽开挖的平面位置与槽底标高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2)检验槽底持力层土质与勘察报告是否相同。
(3)当发现基槽平面土质显著不均匀,或局部存在古井、菜窖、坟穴、河沟等不良地基,可用钎探查明其平面范围与深度。(4)检查基槽钎探结果。
编辑本段工作开展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验槽时的资料和条件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无法验槽情况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验槽前准备工作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推迟验槽情况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浅基础验槽
浅基础的验槽: 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 5.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 5.5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5.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5.7 填土的识别: 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 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 5.7.3 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 5.7.4 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 5.7.5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 5.7.6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 5.7.8 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5.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 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②颜色:一般表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③结构: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常混有岩性不一的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锹挖容易。④包含物:常含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的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的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的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在深色土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5.9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5.10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5.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冻深为0.40m,因此基础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小于0.40m。5.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此基础埋深不得小于0.70m。深基础验槽
深基础的验槽 就建筑物来说,深基础是指基础埋深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的基础(包括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本文深基础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对应的基础。当用深基础时,一般情况下出现填土的可能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情况: 6.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6.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6.3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6.4 边坡是否稳定。6.5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6.6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6.7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复合地基验槽
复合地基(人工地基)的验槽 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处理后的,基础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部分直接作用的地基,与天然地基相对应。包括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处理等 复合地基的验槽,应在地基处理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7.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前进行,根据基坑深度的不同,分别按深、浅基础的验槽进行。经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7.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主要为查明桩端是否达到预定的地层。7.4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的复合地基,主要是用试验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来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基验槽
桩基的验槽 对桩基的验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8.1 机械成孔的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的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是否已达到预定的桩端持力层。8.2 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8.2.1 对摩擦桩,应主要检验桩长。8.2.2 对端承桩,应主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8.2.3 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8.2.4 检验桩身的垂直度。8.2.5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的大直径桩,必须作到每桩必验。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对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的嵌岩桩,嵌岩深度宜采用0.2d或不小于0.2m。桩进入液化层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类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土尚不应小于500mm,对其它非岩类土尚不应小于1.5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