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各类优秀教学奖项评选与奖励办法_三亚学院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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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院字„2010‟102号
三 亚 学 院
各类优秀教学奖项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献身高等教育事业,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规范全校各类优秀教学奖,科学设置教学奖项,严格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学校工作三年以上,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学校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全年工作量饱满,无教学事故的在岗教师,均可参加各类优秀教学奖项的评选。
二、奖项设置
教学类奖项分为三等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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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等奖1项:优秀教师奖; 2.一等奖(优秀教学奖)3项:
(1)青年教学新秀奖(40岁以下教师);(2)教学改革与创新奖;(3)乐业敬业奖(中老年教师); 3.二等奖1项:优秀实践教学指导奖。
三、评选条件
(一)特等奖——“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
1.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认同学校办学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图景,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努力践行。
3.具有良好的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职业素养以及团队精神与职业道德。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备课,精心组织,严谨执教,从严治学;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功底,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成效显著。
5.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达到良好以上,其中一次必须是优秀。
6.高级职称教师至少当年独立完成学术论文2篇、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1篇;讲师至少当年独立完成学术论文或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2篇。
7.完成下列教学成果中的任何一项,具有显著成效(主持人)。(1)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成果。以培养本科层次的人才为主体,以培养创新创业型、复合型、应用型、有效实用性人才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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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以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为使命,形成的有特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
(2)专业建设方面的成果。专业定位明确,社会适应性强;规模与结构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培养方案科学、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毕业生质量被社会认可。
(3)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课程目标、课程计划的先进性与科学性;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国际化、前驱性和实用性;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和有效性;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优秀教材的建设;教学基本文档的先进性和规范性。
(4)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方面的成果。有完整、规范的实践、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与实施计划;实践教学模式有特色、有实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突出成效;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和实验室、实习场地等方面的条件保证。
(5)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果。在办学特色或教育教学的某个层面、某个环节、某个问题、某个专项的改革创新成果,具有教学理念的先进性,措施与方法的可行性,效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成果推广的适用性和广泛性。
(6)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方面的成果。在“311”人才培养规格、五种素养(工具、专业、人文、人格、行动力)、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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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等方面的育人成果。有方案、有平台、有措施、有制度保证、有评价体系,效果显著。
(7)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成果。团队组织形式的创新性;团队内部结构的合理性;团队目标和愿景的共同性和前驱性;教风建设(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有效性;团队任务的明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团队沟通与合作的和谐性;资源共享的自觉性;团队文化的导向性和凝聚力。
(二)一等奖——“青年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
1.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认同学校办学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图景,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努力践行。
3.具有良好的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职业素养以及团队精神与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主人翁态度和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精心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努力教育育人,学生认同;不断进步与提高,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5.年终考核连续两年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
6.当年至少独立完成学术论文或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7.完成下列教学成果中的任何一项,具有较显著成效(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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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建设方面的成果。专业定位明确,社会适应性强;规模与结构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培养方案科学、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毕业生质量被社会认可。
(2)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课程目标、课程计划的先进性与科学性;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国际化、前驱性和实用性;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和有效性;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优秀教材的建设;教学基本文档的先进性和规范性。
(3)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方面的成果。有完整、规范的实践、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与实施计划;实践教学模式有特色、有实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突出成效;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和实验室、实习场地等方面的条件保证。
(4)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果。在办学特色或教育教学的某个层面、某个环节、某个问题、某个专项的改革创新成果,具有教学理念的先进性,措施与方法的可行性,效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成果推广的适用性和广泛性。
(5)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方面的成果。在“311”人才培养规格、五种素养(工具、专业、人文、人格、行动力)、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育人成果。有方案、有平台、有措施、有制度保证、有评价体系,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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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等奖——“教学改革与创新奖”评选条件 1.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认同学校办学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图景,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努力践行。
3.具有良好的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职业素养以及团队精神与职业道德。
4.努力探索,勇于改革,在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上成绩突出。
5.年终考核连续两年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
6.当年至少独立完成学术论文或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7.完成关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的教学成果一项,有较显著成效(前3名)。
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果:在办学特色或教育教学的某个层面、某个环节、某个问题、某个专项的改革创新成果,具有教学理念的先进性,措施与方法的可行性,效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成果推广的适用性和广泛性。
(四)一等奖——“乐业敬业奖”评选条件
1.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认同学校办学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图景,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努力践行。
3.具有良好的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职业素养以及团队精神与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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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传授和培养学生专业学习、应用能力、创新精神上富有敬业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及精湛的教学艺术;结合自身专长,不遗余力,充分发挥余热和专长,在教学和科研上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有显著成效。
5.年终考核连续两年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
6.当年至少独立完成学术论文或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2篇。7.完成下列教学成果中的任何一项,具有较显著成效(前3名)。
(1)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成果。以培养本科层次的人才为主体,以培养创新创业型、复合型、应用型、有效实用性人才为目标,以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为使命,形成的有特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
(2)专业建设方面的成果。专业定位明确,社会适应性强;规模与结构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培养方案科学、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毕业生质量被社会认可。
(3)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课程目标、课程计划的先进性与科学性;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国际化、前驱性和实用性;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和有效性;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优秀教材的建设;教学基本文档的先进性和规范性。
(4)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方面的成果。有完整、规范的实践、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与实施计划;实践教学模式有特色、有实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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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突出成效;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和实验室、实习场地等方面的条件保证。
(5)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果。在办学特色或教育教学的某个层面、某个环节、某个问题、某个专项的改革创新成果,具有教学理念的先进性,措施与方法的可行性,效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成果推广的适用性和广泛性。
(6)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方面的成果。在“311”人才培养规格、五种素养(工具、专业、人文、人格、行动力)、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育人成果。有方案、有平台、有措施、有制度保证、有评价体系,效果显著。
(7)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成果。团队组织形式的创新性;团队内部结构的合理性;团队目标和愿景的共同性和前驱性;教风建设(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有效性;团队任务的明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团队沟通与合作的和谐性;资源共享的自觉性;团队文化的导向性和凝聚力。
(五)二等奖——“优秀实践教学指导奖”评选条件 1.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认同学校办学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图景,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努力践行。
3.具有良好的志业、敬业、专业、乐业的职业素养以及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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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与职业道德。
4.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实践教学中指导学生“五种素养”、“五种能力”的培养上,有思路、有计划、有措施、有显著效果。
5.年终考核连续两年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
6.当年至少独立完成学术论文或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7.完成实践教学方面的教学成果一项,具有较显著成效(前3名)。
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方面的成果:有完整、规范的实践、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与实施计划;实践教学模式有特色、有实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突出成效;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和实验室、实习场地等方面的条件保证。
四、评选要求及相关问题
1.评选名额:特等奖项不限比例名额,按条件严格要求。一等奖项评选名额不超过专任教师总人数的3-5%,二等奖项评选总数不超过评选范围内人数的5-8%,由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评选时间:各类优秀教学奖项每年评审一次。
3.奖励金额: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3,000元。
4.评选办法:
(1)所有评选项目,各单位均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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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
(2)被推荐对象必须承诺所填写数据及上报材料真实有效,并由所在单位严格把关。
(3)各类优秀教学奖项评选工作的组织单位是教务处。由教务处、各分院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教授等共同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初评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报院务会议审议通过。
(4)获得的各类优秀教学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5.评选材料:
(1)评选推荐者须填写《三亚学院关于各类优秀教学奖项申报表》(一式三份)(2)相关材料与支撑材料(一份)
(3)申报表中数据及材料必须是近三年以来的优秀事迹
附件:三亚学院关于各类优秀教学奖项申报表
三 亚 学 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校 教师 优秀教学 奖励办法
2010年11月23日(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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