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板块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要点1号文_安全环保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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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15年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炼化企业:
现将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15年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要点发送给你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15年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要点
三、党政同责,领导带头,垂直管理,严格考核
1.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环保工作,每季度召开HSE委员会会议,落实直线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解决安全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要带头转变作风,下基层,查问题,纠违章。
2.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中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
3.严格值班值守。除集团公司特殊安排,节假日、“两会”等特殊时段,要按照《关于加强特殊时期炼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油炼化〔2012〕2号)等要求,加强值班,减少非生产性活动,集中精力抓现场。原则上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企业,由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带班值守。值班期间,要抽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4.建立岗位责任制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抽查机制,对于发现的各类问题严肃考核处理。加大安全环保工作在企业整体考核中的比重,对于安全环保有突出贡献人员进行重奖,严肃惩处各类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
四、狠抓短板和隐患治理
1.规范罐区管理。对罐区实行封闭管理,周边增设栅栏
五、提高装置稳定运行水平
1.严格非计划停工管理及考核。要制定计划,开展攻关,消除瓶颈,重点解决化肥、重整和加氢等装置非计划停工多的问题。通过考核平稳率提高装置运行水平。对责任性非计划停工升级管理。
2.推行整厂大检修。老企业限期具备三年一修的能力,新企业具备四年一修的能力。加强检修管理,严格执行《炼化企业规范化检修100条》(油炼化〔2014〕83号),提高标准,科学统筹,精心准备,强化停工交检修和检修交开工“两个界面”的交接,完善第三方安全监督体系,推行专业化施工,确保安全质量受控。
要规范修理费使用,不得用于技改技措和扩能改造,严控非生产系统修理费使用比例,防止过度检修。
3.加强源头管控。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标准规范,加强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车全过程质量管理,推进全装置3D模型设计、强化驻厂监造和出厂验收、推行配管无土化施工,生产人员深度介入预试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各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和投产运行的合法合规负第一责任,强化项目建设“三同时”,加强投产前和试生产期间的工程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项审查、验收和工程竣工工作,实现项目建设和装置运行合法合规。
规程、工艺规程和检修规程,装置改造后操作规程及时修订,强化执行。
2.进一步规范现场巡检。强化对岗位操作人员、机电仪等专业巡检的考核,确保巡检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置险情。建立鼓励员工主动查找隐患的奖励机制,长期坚持。
3.加强原油评价管理。按照炼化板块《关于加强原油评价和生产装置原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定期开展原油分类评价,注重新改扩建炼化企业原油评价,加强渣油加氢原料和原油性质的监控,及时掌握上游采输原油助剂使用情况,健全原油数据库。
4.深入开展HAZOP分析。在做好建设项目和在役装置HAZOP分析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包括中试装置和工业试验装置等。将切实可行的HAZOP分析结果充实到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和操作卡中。
七、推进环保达标减排工作
1.开展合法合规性专项排查。结合炼化板块HSE专项治理及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开展“向污染宣战”活动,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各类环保隐患,提出解决措施,分年度列出治理计划,纳入环保五年专项规划。
特殊地区及处于特别排放限值区域的企业要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其它环境敏感区域企业环保达标治理项目设计保证值应按特别排放限值设计,超前考虑,节省投资,理专项重要内容,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碳排查,试点进行碳减排技术实施及碳指标交易。
4.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专项治理。按集团公司和炼化板块要求,全面排查危废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统筹考虑处理方式方法,做好减量无害化处理,结合各地方政府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综合解决方案。独山子石化、克拉玛依石化、乌鲁木齐石化、塔西南石化厂等企业的废碱渣池;长庆石化、大庆石化、独山子石化、乌鲁木齐石化、华北石化、塔西南石化厂、塔西南化肥厂等企业的氧化塘;吉林石化、兰州石化、辽阳石化、锦西石化等企业的危废填埋场应引起高度重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深入对照排查隐患,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超标现象。
5.水和土壤专项治理。对于临近江、河、湖泊的污染源要彻底隔离,登记在册。结合国家拟发布的“水十条”和“土壤十条”,重点企业开展试点示范项目,炼化板块将下发《炼化企业地下水土壤评估导则》,在兰州石化、吉林石化、庆阳石化、辽河石化、大连石化等企业进行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评估和治理试点。继续推进环境风险评价,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评估标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大庆石化、兰州石化、独山子石化、宁夏石化、塔西南石化厂等企业外排污水提标改造工作。
6.推进清洁生产专项治理。要使用清洁原料,采用清洁
单,限制整改。
3.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狠抓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制定落实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计划。
4.事故事件升级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升级调查和升级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安委〔2014〕4号)的要求,强化对未导致人员伤亡但具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的升级管理。
九、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1.考试实用,杜绝作假。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基层车间每周至少上一次技术课,不能用网络教学替代现场授课。组织开展好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科学安排活动时间,确保活动效果。
3.外包业务从业人员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按同一标准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对外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开展应急“情景构建”活动。根据重点装置、罐区及重大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和后果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进行“情景构建”活动,明确应急响应的目标、任务和需要范围。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工况,开展不同作业条件下“一案一卡”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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