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_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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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
—— 2018年2月4日在遵化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遵化市财政局局长
张雪娜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唐山市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新理念,认真应对严峻形势挑战,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诸多不利因素,保证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我市财政收入预算为1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74亿元。受国家整体经
(2)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2亿元,占调整后预算96.1%。
(3)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4亿元,占调整后预算94.1%。
(4)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0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83.9%。
(5)2017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08亿元,占调整后预算116.9%。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6亿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72亿元,基数补助收入3.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8亿元,上年结转1.27亿元,债券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6.95亿元。减上解支出0.43亿元,实际支出35.12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1.51亿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41亿元,专款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1.35亿元,债券收入1.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02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0.3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1.7亿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收入14.4亿元,上年结余6.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13.97亿元,累计结余6.5亿元。
为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力抓收入,提高收入质量。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考验,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的提升。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纳税评估分析、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契税、车船税等10项税费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稽查、组织国有资产收益清缴和加强债权清收等一系列挖潜增收的有效措施,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6亿元,同比增长23.1%,增速位居唐山14个县(市)区第二名,收入总量排名提升了3位。二是奋力争资金,增强发展活力。认真分析上级政策,实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更加主动的方式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争取到省级财政救助资金9724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0.3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亿元);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4.38亿元。上述资金的争取到位,重点保障了教科文卫、农林水土、城乡交通、企业技改创新等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活力提供了更多的财力保障。三是致力新举措,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资金、政策等多种保障手段,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发放防治大气污染补贴资金4600万元,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整治、洁净型煤及高清洁炉具推广等项目。全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开展,成功运作PPP项目12个,总投
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渠道,让财政资金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电子化改革。通过几年来的改革试点,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和电子化改革已经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财政资金的拨付由以前的“资金流”变为“指标流”,支出实现了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大大减少了资金积压沉淀,显著提高了利用效率。四是国资管理不断加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出台了《遵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并加大了对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收缴力度;按照《遵化市临时机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对全市临时购置、回收闲置等资产的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
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着力提高依法依规理财水平。一是优化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修改完善了《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文件,对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资金发放方式进行了再完善,进一步优化了资金审批流程,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其中,仅医保资金节约率就达14%。二是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有效维护财经纪律。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重新制定和修改完善了《遵化市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遵化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等文件,既注重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又注重加强财政内控管理,财政防控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三是财政投资编审和政府采购有序进行,对财政投资的62项重点工程预算进行了造价编审,受审资金1184.7万元,节约资金113.08万元,节约率9.5%;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依法依规规范采购行为,全市完成政府采购支出38764.29万元,节约资金4525.17万元,节支率10.45%。四是清理和规范了财政专户,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财政专户进行全面规范清理,堵塞财政专户的管理漏洞。五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全市会计从业人员2204名,培训率100%,考试通过率100%;对802名来自全市648个行政村及25个乡镇农经站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会人员会计业务水平。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又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还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财税经济稳步提升的任务还
103、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22.6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安排22.18亿元,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安排10.61亿元,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8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1、201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5.57亿元,上年结余0.53亿元,支出计划5.57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
2、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98亿元,上年结余1.33亿元,支出计划1.71亿元,累计结余1.6亿元。
3、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52亿元,上年结余2.02亿元,支出计划2.19亿元,累计结余2.35亿元。
4、2018年机关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71亿元,上年结余0.17亿元,支出计划4.62亿元,累计结余0.26亿元。
5、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14亿元,上年结余2.56亿元,支出计划3.93亿元,累计结余2.77亿元。
6、2018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计划0.08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支出计划0.08亿元,累计结余0.07亿元。
三、振奋精神,硬化措施,确保2018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为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着力稳增长、提质量。一是落实任务,强化财税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全年税收收入预算,分级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完善激励约束办法,进一步调动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抓征管、促增收、提质量的积极性。二是落实监管,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健全税收保障机制,用好综合治税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提高征管效率来挖掘税费增收潜力。三是落实政策,支持稳增长的各项减费降税措施,正确处理减费降税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总量。
(二)强化支出管理,着力抓统筹、提绩效。一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按照“四保”的原则,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基本民生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超前论证、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用于急需支出,避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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