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_实践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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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是我们伟大的领袖毛爷爷在1937年写的,其实在小的时候,受到家人的影响,很早就接触到《实践论》,但因为当时还太小,不能理解,而如今有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再次阅读,发现其中的内涵。
在1937年7月,中国革命正处于生死关头之时,党内却出现了两种非常不好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妨害着革命的发展。而为了揭露这种不好的现象,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毛泽东便写下了这篇著名的文章。统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实践论》主要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当然,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实践即“行”,“行”可以检验“知”的正确性。我们最初从实践中得到的认识只是事物的现象和表面,经过我们的总结归纳他们变成了理论、原理,但是不能称之为真理,这些理论可以指导实践但是不一定是正确的,错误的认识会阻碍事物的发展,所以我们要把理论上升为真理,但是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理论只有经历实践的检验才能成为真理。
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就是感性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第一阶段是表面的感性认识阶段,表现在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的笼统排外主义斗争上。第二阶段才进到理性认识阶段,看出了帝国主义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认清了帝国主义的实质。
在这里我想谈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的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前者反映的是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后者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互相统一的。《实践论》有这样一段话:“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对于长期搞实际工作而较少接触理论的同志来说,是值得注意的。
这种正确性的认识就是通过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才出现的。也就是说之前的认识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认识经历了五四运动的实践的检验才发展成为了正确的认识。然而真理也是要不断发展的,要随着社会历史具体的实践而不断调整的,没有永恒的真理。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李德、博古等人照搬苏联的那一套,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强加到中国革命的特殊性上来,这明显犯了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错误。历史是不断变化运动的,人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所以人的认识也要不断发展,认识只有不断的得到不断变化的实践的检验才能成为顺应历史事实的真理,要不然真理也会过时,这也说明了一点“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是永恒的”。
其次,认识可以指导实践。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形成后,我们要在工作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对工作内容的认识,并逐步修正和丰富自己的感观认识,从而形成理论指导。正确的认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认识阻碍事物的发展。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毛泽东的《实践论》中对这部分的论述很少,我想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况所决定的,当时党内出现了教条主义危机,很多人照搬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指导中国革命,而忽视了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所以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要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希望可以唤醒犯错误的党内同志。
再者,实践与真理。《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一个人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
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哲学问题。“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这句话本身是否看作是绝对真理呢?这似乎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最后,《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关于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
读完《实践论》,我感受颇多,它对于我们自己本身,也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作为一个会计专业的学生,我们以后要走入社会,走入企业和公司,不管走到哪里,我们都要保持严谨的心态,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同时,我们在有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必须有精湛的业务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要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比如,在学会计时,若没有做好会计分录,则后面的问题都难以继续进行,再多的心血也是白费。而在大学生活中,我觉得我们学习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一个认识的过程。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的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这时,就要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诺大的大学宝库里找到自己想要的,获得自己想学的,同时也要总结自己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所犯下的错误,如此,才可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以后在大学毕业后更好的去适应这个社会。
在当代中国,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统一起来,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