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岗位微机考试复习题判断部分题目答案要点_巡检岗位考试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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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县岗位微机考试复习题判断部分题目答案要点
1.要点:从市场购回的活猪必须隔离一定时间后再混群饲养,以防疫病传播。
8.要点:申请复检的法定时限为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
19.要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25.要点: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1.要点:行政处分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34.要点:复检必须采取实验室检测法。
40.要点:禽流感免疫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肉鸡也必须进行禽流感免疫。
42.要点: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43.要点:疫苗使用前对畜群的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有病态、体质衰弱的动物不可以接种。
44.要点: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49.要点:农业部制定的《动物诊疗管理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不得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应当参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4.要点:责令相对人赔偿受害人损失属于行政裁决,需法律授权。
58.要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59.要点:《辽宁省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契约等形式或以技术服务等方式向饲养者提供兽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必须获得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
68.要点:动物标识不可以重复使用。
69.要点:农业部制定的《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经登记的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
71.要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
73.要点:临产前一个月的母畜可以不进行口蹄疫免疫。
74.要点:当事人不承担行政复议费用。
79.要点:按照《辽宁省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散养户由
1村级动物防疫员向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申领动物标识。
83.要点: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动物屠宰过程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对头、蹄、胴体、内脏进行统一编号,对照检查。
84.要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无行政复议前置。
87.要点: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5.要点: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
106.要点:按照权限,下级机关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是否予以许可由最终审批部门决定。
112.要点:超过70公顷以上,由农业部审核。
113.要点:严寒冬季运输禽流感灭活疫苗,仍需要采取防冻措施。
119.要点: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疑意的,复检不得用快速检测方法
120.要点: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122.要点:超过70公顷以上,由农业部审核。
128.要点: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
133.要点:处方药不可以采用开价自选的方式。
134.要点:禽流感免疫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蛋鸡产蛋高峰期也必须进行禽流感免疫。
138.要点:林业部门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145.要点:《辽宁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养殖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对产地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
146.要点:当年频繁刈割影响越冬。
151.要点: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
157.要点:必须一次告知清楚。
162.要点:从国家财政预算中解决。
164.要点:《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识兽药通用名称,可同时标识商品名称。”
166.要点:规模猪场应当实行净污道分离,且不交叉。
168.要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
170.要点:农户饲养畜禽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兽药,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兽药。
177.要点:猪粪中的大量有机物会迅速腐败,其中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残留药物、添加剂和产生的气体会污染空气、土壤、水源。
181.要点:《动物防疫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182.要点:不可以收费,畜禽标识所需费用已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190.要点:以收获植株营养体为目的。
192.要点: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可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193.要点:《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198.要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 202.要点:按照《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现场诊断专家经过调查核实,初步怀疑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
205.要点:2008年发布的农业部第1125号公告中规定,结核病属于二类动物疫病。
214.要点:按照《辽宁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封锁期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的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不得运出县境。
228.要点:可以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
231.要点:监督执法工作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232.要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不因当事人的行为违法而有效。
233.要点:兽药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不同规格产品需要申请不同的批准文号。
234.要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
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238.要点:畜牧法规定: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45.要点:布鲁氏菌可引起人的感染。
246.要点: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48.要点:日照长短对产蛋率有影响。为提高产蛋率,日照时间应在产蛋高峰前后作以适当调整。249.要点:《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临床试验用兽药仅供临床试验使用,不得销售,不得在未批准区域使用,不得超过批准期限使用。”
251.要点:胴体肌肉在宰后2~8小时、PH值降至5.6—6.7时发生僵硬,属于正常反应现象。252.要点:某局的行为未违法,属行政指导,养猪与否是相对人自己的决定。
254.要点:每5年一次。
256.要点:畜牧法规定: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不得向境外输出,不得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
258.要点:畜牧法第二条规定: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于畜牧法有关规定。259.要点:应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261.要点:疫苗必需按照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使用。
263.要点: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65.要点:《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66.要点:农业部制定的《动物诊疗管理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268.要点:根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接种用器具应无菌;接种时一般应使用12号针头;一猪一针头,避免交叉污染。
275.要点: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77.要点:《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
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280.要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283.要点:《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规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指来源于动物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287.要点:听证的目的是查清事实,当然允许当事人申辩和指正。
288.要点:只有临产前一个月的母牛和三月龄乳牛可以不用进行口蹄疫免疫
289.要点:《辽宁省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办经营实体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
300.要点:畜牧法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工作。304.要点: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309.要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10.要点:省政府46号文件规定,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工资应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315.要点: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并经注册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316.要点:国务院部委的部门规章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317.要点: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327.要点: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29.要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332.要点:从国家财政预算中解决。
337.要点: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
339.要点:不包含间接损失。
342.要点:畜牧法规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
344.要点:国务院部委的部门规章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345.要点: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在封锁期间,禁止非疫区的易感动物进入疫区。
347.要点: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350.要点:当场处罚的必须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
354.要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得折旧变卖上级配发的设备,其工作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357.要点:临床上存在携带禽流感病毒但不发病的家禽,这类家禽也是重要的传染源之一。358.要点:需采取掩埋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在掩埋前要对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进行焚烧处理。
359.要点:《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动物管理的通告》规定,擅自引入的动物必须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63.要点:《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兽药。”
370.要点:由行政机关承担。
374.要点:责令改正属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
377.要点: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
378.要点:畜牧法规定: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79.要点:法律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兴建畜禽养殖场(小区)。
383.要点:由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负责。
390.要点:《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
391.要点:民事责任可以与行政责任并存,行政责任不因承担民事责任而免除。
393.要点:不可以是本案的调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