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_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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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文如下: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3.坚持统筹协调,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4.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程
——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新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采取在县级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大学生“村官”党员在上岗前培训一次,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时间一般均不少于40学时。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联系实际,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普遍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
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
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地方各级党委可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
(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到2010年底,实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高等学校。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功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网。本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妥善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党组)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安排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规划的精神制定实施意见。三明市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具体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09‟23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闽委办„2009‟97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紧紧围绕实施“四市”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重在”、“四求先行”、“四求作为”,全面落实•规划‣和省•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建立党员轮训制度,大规模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大规模党员教育培训要按照•规划‣和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相结合,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1、突出服务发展。根据三明在海西建设中的发展站位和奋斗目标,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和实践锻炼,进一步增强党员责任意识,牢记使命,践行宗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推进我市在海西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
2、突出统筹协调。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各类党员的教育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真正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3、突出改革创新。进一步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健全党员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突出提高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规划‣和省•实施意见‣要求,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2007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现代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历史知识以及与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相关领域的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涉台涉外方针政策教育。
对农村和社区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乡镇(街道)或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由本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
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由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驻外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程
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市级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省级示范培训,并举办1-2期培训班,重点培训10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县(市、区)要组织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围绕年度工作计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抓好经常性培训。对新任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抓好“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市级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省级示范培训,并举办1-2期重点培训班,县(市、区)委组织部相应举办培训班,使“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新任“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优秀人才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育一批政治素质高、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学科等优秀人才党员,切实抓好优秀人才党员培训。结合落实人才发展规划,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考察、集中研讨等方式,组织优秀人才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海西发展战略学习。市级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人才党员参加省级专题培训;市、县组织部门要定期组织一定数量优秀人才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采取在县级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实施分级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班;任职一年后,组织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中期培训班;服务期内其他集中培训,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
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对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流动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在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宗旨意识、组织纪律等教育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知识、法纪法规、实用技能等与其从业密切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抓住元旦、春节期间党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上一次党课、观看一次电教片、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党日活动、组织一次献策活动”等“五个一”集中教育活动。对流入党员,应及时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中统筹安排,在流入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地方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程。通过集中教育和自学相结合、理论测试和撰写心得相结合,课堂培训和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深化对党的认识,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树立远大理想。基层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因客观原因无法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主要措施
1、积极探索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党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严格教育与关心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党员集中轮训制度,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集中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模式,采取专题辅导、主题论坛、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动力。广泛开展“流动课堂”送学活动,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偏远地区党员,采取寄学、送学、补学等灵活分散的方式进行教育,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要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带头上党课,释疑解惑。市、县组织部门要定期开展优秀党课教案评选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实践锻炼,结合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中心户”活动、企业党员“安全责任区”、“先锋岗”、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员“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结对帮扶、岗位承诺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党性锻炼,服务人民群众。
2、大力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县(区)级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继续抓好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使之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在全市社区、建制村和党员相对聚居区普遍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实现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全覆盖。依托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富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党员教育培训格局。
3、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要适应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要求,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行政学院)、党委讲师团、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优秀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及时充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成立的三明市党员教育讲师团。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4、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要在使用中央组织部牵头编写的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部署要求和三明的具体实际,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5、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积极推行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登记、报告制,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并及时向党员所在党组织反馈其参加培训的情况。采取述学、评学、考学等办法,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要把党员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党员年终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6、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扎实推进偏远山村的终端站点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社区、企业、高等院校,向驻外党组织和农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营销大户、个体工商户等延伸,扩大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依托各地党员电教示范基地,建设远程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建立“站点+基地+农户”、“站点+基地+项目”、“站点+基地+协会”等教学模式。各县(市、区)要培育1个以上省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3个以上市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各乡镇(街道)要培育1个以上县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促进学习成果转化。继续办好•党的建设‣栏目,进一步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探索建立教学辅助网站。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注重征集、整理、运用并开发好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各种教学资源,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教学课件和内容,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各地方党委的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并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和•关于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安排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安排使用本级留存的党费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宣传典型,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对认真落实•具体实施意见‣,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给予表彰。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培训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具体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并在每年底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