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长质量奖_区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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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龙质评办〔2011〕1号
关于印发《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希各单位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1 理模式,从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先进制造业,高新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包括中小型企业)优先申报。
2、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基本条件):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隶属关系在我区,合法经营3年以上。
(2)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
(3)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在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区内同行业前列。
(5)近3年在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方面事故或重大投诉。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7)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申报材料
办;工程建设企业报区住建局;农林生产服务单位报区农林局),由企业主管单位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再报评审办。
(2)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评审办组织人员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a)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 b)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c)申报材料能否反映企业或组织贯彻实施GB/T19580的方法、展开和结果的基本情况。
资格审查情况应形成记录(记录表格式见相关表式2),并由复核人员进行核实。
2、评审办向区各有关部门了解和核实申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情况。
3、在材料审查和了解核实的基础上,评审办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资料评审
1、由评审办聘请评审员,并组成评审组,确定评审组组长。评审组由3名(含)以上评审员(各行业均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5 c)现场评审计划应报评审办批准后实施。(2)现场评审前准备
a)评审组组长召集全组评审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明确现场评审的要求和评审组成员的分工;
b)各评审员根据评审组组长的安排分别编制现场评审检查表(现场评审检查表格式见相关表式5),并经评审组组长审核后实施;
c)评审组准备好其他实施现场评审所需的记录表和文件。(3)实施现场评审
a)召开首次会议。参加对象为评审组全体成员和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签到表格式见相关表式6)。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内容有:
①评审组和企业互相介绍与会人员;
②评审组组长向企业阐明现场评审的目的、依据及评审方法;
③评审组与企业再次确认评审的计划及安排; ④评审组组长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⑤企业高层领导表态发言等。
b)现场调查访问。评审员按照评审标准、现场评审计划、现场评审检查表,进入申报企业的各个现场,调查了解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方法、展开和结果,获取相关的信息和证据,-7 概述评审过程,说明评审的局限性;
②评审组宣读现场评审报告;
③企业对现场评审报告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④企业高层领导表态发言; ⑤评审组组长代表评审组致谢等。(4)现场评审应关注的重点:
a)影响企业经营的关键因素,企业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b)企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部署,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实施的结果;
c)企业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的结果;
d)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社会贡献程度在省内同行业中的位臵及发展趋势;
e)企业贯彻以人为本,调动员工积极性及员工的满意度、稳定性的结果;
f)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推进技术跨越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方面的方法和结果;
g)企业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和检测手段水平; h)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结果; i)企业持续改进的方法和结果。
3、提出建议授奖名单。
于2家的,按实际符合数确定初选授奖企业名单;符合得票数要求的企业数大于2家的,按得票数前2名确定初选授奖企业名单。
(七)初选公示
1、评委会在区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对初选授奖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对这些企业的意见,并告知反映问题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2、社会各界反映问题应以实名或可联系的方式进行。举报人无法联系的问题反映,不予受理。
3、评审办负责社会各界反映意见的受理,并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反映问题的举报人的信息,评审办应予以严格保密。
4、评审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对涉及的每个企业分别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并提交给评委会各成员审查。
(八)审定批准
1、由评审办写出公示情况总结报告,提请评委会主任审阅后确定拟授奖的企业名单。
2、拟授奖的企业名单,由评委会提请区政府批准并发文。
3、经区政府批准授奖的企业名单,通过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获奖的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
(九)表彰奖励
由区政府召开会议,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进行表彰,并-114、对评审人员或受评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反映,由区监察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区监察局应按规定向评审办提出处理建议或直接作出处理。
5、评审办应按相关法规或《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违规的评审人员或受评单位作出处理。
四、相关表式
LWMQA-1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申请表(略)
LWMQA-2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企业资格审查记录表(略)LWMQA-3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资料评审记录表(略)LWMQA-4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略)LWMQA-5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检查表(略)LWMQA-6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会议签到表(略)LWMQA-7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调查问卷(略)LWMQA-8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报告(略)LWMQA-9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人员遵守规定情况反馈表(略)LWMQA-10龙湾区区长质量奖受评单位遵守规定情况反馈表(略)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