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_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

全府办发〔2011〕107号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

搬迁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公司),茅山林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

(2011—2012年)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92号)和全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11年至2012年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为顺利完成这一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我省是全国12个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省份之一,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省自然灾害中仅次于洪涝灾害和旱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超过洪灾。为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用两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

根据县矿管局2010年地质灾害点情况统计,我县共有159个地质灾害危险点,其中重要危险点10个,一般危险点149个,危害人数939人,其中,直接危害人数744人,间接危害人数195人。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不仅是新阶段扶贫和移民工作的创新与突破,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决

心和勇气。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确需搬迁的居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要深入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在确保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搬

迁。

2.政府主导原则。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有关方

面参与实施。

3.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指导性搬迁任务为2011年313人,2012年626人;年度具体搬迁

任务按省、市下达确定。

四、搬迁范围、对象及安置模式

(一)搬迁范围、对象

实施避灾移民搬迁的范围为9个乡(镇)。地域范围主要为地质灾害频发区。据调查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搬迁对象分布在159个居住点,具体对象为939名地质灾害点村民。

(二)安置模式

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有土安置与无土安置相结合。鼓励并支持移民投亲靠友、自谋出路安置及有条件的到城镇或圩镇无土安家落户。

五、资金筹措

避灾移民搬迁经费来源为:避灾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县配套1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应不少于3500元。县配套资金由本级预算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中解决。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再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94号)要求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1.3—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1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

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治本为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的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由县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负责。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抽调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避灾移民搬迁工作。

(二)强化规划的指导,并把避灾移民搬迁纳入基本建设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规划对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指导,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把避灾移民搬迁工程纳入年度基本建设管理,以安置点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做好安置点住房、道路交通、农田水利、教育卫生、农村电力等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切实解决搬迁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投入问题,共同促进安置点经济社会发展。

(三)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

在组织移民搬迁和开展后期扶持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迁出点移民原有的山林、耕地、水田和房屋必须明确移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退耕还林的地方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移民户的合法利益。搬迁后,移民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劳动就业和社区管理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落实移民搬迁过程中各项优惠政策措施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适用《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32号),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移民负担。土地、林业、农业、城建、房管、税务、水利、教育、公安等部门应对移民搬迁户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五)加大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以劳动力转移及科技培训为手段,切实提高移民素质。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术培训平台的优势,优先将移民对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科技培训要适应市场需求,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养业的水平,帮助他们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和帮助移民户从事非农业生产,通过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移民户稳定从事二、三产业。无土安置的,使每个有条件的移民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进城、进园区务工或自主创业,为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问题打下基础。

(六)建立完善安置区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建立和完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困难移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移民搬迁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优先列入参保对象,孤寡老人按政策及时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确保移民户充分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七)发展主导产业,加大移民后续帮扶力度

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切实搞好集中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将移民群众纳入产业化扶贫范围,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和资金来源,有效地帮助移民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发展农副产业,实现增收致富。扶贫贴息贷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移民户发展生产。

(八)合理规划迁出地的后续发展 结合县域经济整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妥善制定迁出地后续管理和发展长远规划。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退耕还林政策条件的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允许迁出地移民原有山林土地依法有偿自愿流转,鼓励大户集中经营,连片开发,形成规模效应。(全南论坛)

《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印发全南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规划 通知 全南县 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规划 通知 全南县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