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开篇陈词_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开篇陈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利大于弊。所谓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男女提供的具有社会性的婚介平台。我们不可否认,作为新生事物的电视征婚有其存在的弊端,但瑕不掩瑜.下面我将从个人,社会,商业以及历史四个角度,具体论证我方观点。第一、从个人角度来说,电视征婚为青年男女提供了相亲交友的平台与更多的邂逅机会,有利于拓宽他
们的交友面。当今日趋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使得单身男女接触到的适婚对象范围越来越窄。而电视征婚节目恰恰在这一高速运转的时代中扮演着新式“红娘”的角色,为普通人结交不会出现在自己生活轨道的另一半提供了机会。虽然电视征婚成功率较低,但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你,认识你,在征婚不成的情况下广交好友也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举。
第二、从社会角度来说,电视征婚有利于思想解放,引发社会思考,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
我方并不否认电视征婚过程中某些嘉宾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存在偏差,但有偏差的价值观就应当一票否决吗?难道富二代与拜金女的出场就无法让人们意识到社会上存在的道德匮乏吗?就无法从中学到教训吗?更何况孟飞敏捷的思维,乐嘉精湛的心理点评不能让我们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吗?这些征婚节目所引发的思考是我们重构自身观念,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
第三、从商业角度来说,征婚节目的出现无疑为电视台创造了更高的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增加,就业机
会的上涨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况且通过电视征婚栏目的创新,打开影响力,获得商业赞助,又何尝不是拉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捷径?虽然一味追求收视率可能造成征婚节目物质化,但是我方认为没有物质化作为支撑的电视节目绝对会是一种理想化!
第四、从历史角度来说,电视征婚作为征婚的一种形式,是对传统征婚方式的继承与发展。虽然电视征
婚作为一种新生的征婚形式还没有在中国得到广泛认可,但是其相较于传统征婚方式所具有的娱乐性高,受众面广的特点无疑让我们看到了电视征婚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其独特的优势。
不止如此,电视征婚还可以满足大众的娱乐心理,丰富百姓电视文化生活,并且也为嘉宾提供了一个展现自己的舞台。虽然当前的电视征婚栏目可能存在弊端和争议,但这并不说明电视征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而是说明我们应该选用更好的方式予以改进。我们绝不能因为瑕疵而否定它,以偏概全,盲人摸象。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1.请问对方辩友以什么标准区分以娱乐轻松的气氛谈爱情和把爱情当做娱乐呢?
2.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哪为什么广电总局只是发条例进行改进而不是直接叫停呢?
3.背景一:妇联和婚恋网站百合网联合发布的《2010年全国婚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现有1.8亿单身
人士,其中,23.8%的单身者的父母正在帮他们四处寻找对象。这就意味着,全国约2.6亿人正在为择偶而忙碌着。微博上,有单身网友这样调侃自己的“忙碌”状态:“不在相亲,就在去相亲的路上。”
1.8亿单身者中,有人在托媒婆,有人低调潜入婚介所,有人在大街上搭讪,有人玩网游邂逅„„但更大一批人则“潜伏”在婚恋网站上。截至2011年1月,国内三大主流婚恋网站中,世纪佳缘网拥有注册会员3200多万,百合网和珍爱网分别拥有2600多万名会员,三者的会员数量简单相加,则几乎囊括了中国近半数的单身。
背景二:广电总局在6月2日和8日先后下发管理通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通知要求,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不能由演员、模特、节目主持人、“富二代”、“成功人士”等身份的嘉宾占据荧屏;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