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禁毒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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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黄山区禁毒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全区禁毒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禁毒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打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积极创建平安和谐黄山。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2010年全区禁毒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始终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禁毒执法为重点,以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全面加强禁毒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禁毒人民战争成果,推进全区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创建平安黄山、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目标任务:全民禁毒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区外毒品渗透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区内涉毒犯罪活动受到有力打击,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基本禁绝;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禁毒保障更加有力,禁毒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2010年全区禁毒工作要点和具体目标
(一)、继续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1、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强化缉毒情报意识,扩大情报来源,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情报信息,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使用。完善缉毒情报信息系统,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和情报线索等信息及时收集、登记、移交、处理,实现禁毒信息共享。要针对贩卖摇头丸、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突出的问题,摸清规律特点,始终保持打击零星贩毒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的整治。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拒毒防毒能力,并签订禁毒责任书。公安、文化、工商部门要适时对娱乐场所集中开展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对易涉毒场所的暗访力度,依法对存在吸贩毒问题的娱乐场所进行查处,有效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
3、不断强化禁种铲毒工作措施,确保实现“零种植”目标。各乡、镇要严把“春铲”、“秋种”两关。要组织开展春季踏查铲毒专项行动,依法处理非法种植者和相关责任人;秋季开展以禁种宣传为重点的禁种毒品原植物专项行动,推行禁种铲毒告知承诺活动,增强禁种宣传教育效果。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把禁种铲毒责任落实到基层党政组织,力争实现“零种植”。
(二)、以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为重点,全面推进禁吸戒毒工作。
1、努力提高收戒率,推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颁布实施,区禁毒办将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共同做好各级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工作管理站的的组织、培训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成瘾人员开展收治、收戒行动。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体系建设,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吸毒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戒毒,着力提高对吸毒人员的“收戒率”。
2、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推动全区管控系统拓展应用工作。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维护责任,及时将吸毒人员动态信息维护更新上网,保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3、推动“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协调文明办、综治办加强对“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把创建工作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中,与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基层党政、相关部门和群众组织的资源,努力推进禁毒工作综合治理。要大力发展禁毒社工队伍、禁毒志愿者等群众性禁毒组织,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推动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三)、以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为契机,提高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抓预防,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以宣传《禁毒法》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与普法、科普、公民道德、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相结合,大造宣传声势,营造禁毒氛围,努力推动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单位、进场所,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全力开展好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在“6.3”虎门硝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2、大力开展新型毒品危害宣传工作,增强公众抵御新型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新型毒品危害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新型毒品的认知率和抵御能力。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防毒、拒毒能力。继续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员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娱乐场所禁毒承诺”等活动;结合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深入农村和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聚散地,开展面向农民、农民工的禁毒宣传教育。
4、深入推进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对中小学生教育的覆盖面。继续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校内课堂渗透教学,积极拓展校外禁毒宣传社会实践,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各成员单位、乡镇需完成市级以上宣传报道一篇,并及时上报区禁毒办。
(四)、进一步加强精、麻药品监管,防止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1、严格按照《禁毒法》、《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提高毒品管制工作水平。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确保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动态监控。依法加强禁毒行政管理,明确药监、安监、卫生、工商等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力度。适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充分运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网上动态管理。
2、加强对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企业的监管,有效的防止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积极协助卫生、药监部门强化对生产、经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流入非法渠道,打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