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区双创指发1号(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_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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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区双创指发„2009‟1号

汉中市汉台区双创指挥部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镇、乡、办事处,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分局,群团:

现将《汉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汉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汉双创发„2009‟1号)和《汉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汉双创发„2009‟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文明素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在市双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创卫、科学创卫、人人创卫、和谐创卫的工作思路和市区联创、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创建卫生城市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管理力度,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市各项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健康意识,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要在巩固好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从2009年1月起,力争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汉台区承担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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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范围界定

根据省政府对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区建成区范围的批复,结合我区实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范围确定为:东至西汉高速东出口引线,北至褒城公路以南,西至舒家营办事处,南至汉江河以北以及城郊主要集镇,涉及我区四镇、七个办事处。

四、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三级网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作用,重点抓好学校健康教育、村、居民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和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健康教育经费,健全健康教育队伍,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努力使广大市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着重抓好汉江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城区排洪、排污渠道综合改造、城区亮化、环卫设施建设、市场建设、临街建筑立面整治、路网改造、东关、西关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一环内废品回收站点拆迁等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3、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指标。加快实施城区生态绿化、江滨景观带绿化、街头广场绿化、庭院绿化、街景绿化、道路绿化等绿化建设项目。同时,全面实施拆墙植绿、拆栏亮绿、绿地共享,使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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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到期临建和影响市容市貌观瞻的建筑,刷新改造临街建筑工地围挡,整治规范门店牌匾和各类架空线路。亮化主干道和城市出入口。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新建改建集贸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理顺城区环卫管理体制。杜绝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5、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强化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着重抓好“五小”行业(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洗浴(浴足)、小旅店、小歌舞厅)硬件设施达标、消毒保洁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行为形成和“五病”调离以及居民饮用水达标、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城区大中型宾馆、餐饮业检查评比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强化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6、抓好除害防病工作。重点抓好城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臵、医源性污水排放、门诊日志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室设臵以及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处臵管理工作。同时,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健全防灭队伍,规范资料管理等。

7、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综合整治水、气、声、尘,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重点改造城区排放不达标的燃烧锅炉,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开展汽车尾气整治工作,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和各类噪音的监管。继续实施自来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医疗

—4— 废弃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臵。

8、搞好农村卫生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社区环境卫生为整治重点,全面实施村居民巷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旱厕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辖区80%以上的镇、乡和行政村都要建成市级以上卫生镇、乡和卫生村,河东店镇、铺镇、宗营镇建成省级卫生集镇,同时,加大沿国省(干)道村镇农村综合治理和距城5公里范围内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9、强力推进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厕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到2012年使城区90%以上的单位、社区都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标准。

五、工作任务分解

(一)基本条件达标任务分解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必须达到以下10项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责任部门:区城管局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50%。责任配合部门:区建设局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绿地率不低于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

—5— 责任部门:区建设局

4、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不低于70%。

责任部门:环保汉台分局

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部门:区爱卫办

6、制定有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区爱卫办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责任部门:工商汉台分局、8、创国卫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区卫生局

9、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部门:区卫生局

10、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不低于90%。责任部门:区爱卫办

(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共66项):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汉台区经济社

—6— 会发展计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制定本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或规范性文件;距城5公里范围内农村农户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计划局、区爱卫办、区编办、区人劳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老君镇、铺镇。

2、健康教育(8项)。

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城、郊区各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各医院能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行业能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

—7— 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利用车站、机场、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和公益广告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和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城区无烟草广告。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教育局、区文化文物局、区经贸局、区商务局、工商汉台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市容环境卫生(10项)。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区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抓好汉江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城区排洪、排污渠道综合改造、城区亮化、环卫设施建设、市场建设、临街建筑立面整治、路网改造、东关、西关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一环内废品回收站点拆迁至一环以外等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臵齐全,无乱扔废物乱吐痰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

—8— 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城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化;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旅游景点所设臵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各市场设臵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点,并配有相关设施及检测人员;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臵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责任部门: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贸局、区

—9— 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工商汉台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4、环境保护(6项)

加强环境监测、监督和管理。空气质量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责任部门:环保汉台分局

5、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窗口单位卫生(4项)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经营单位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 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责任部门: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文物局、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6、食品卫生(8项)

—10— 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区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有关资料齐全;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城区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实施定点屠宰。

主要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教育局、质监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7、传染病防治(7项)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

—11— 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镇、乡、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

责任部门:区卫生局

8、病媒生物防制(4项)

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为开展防制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部门:区爱卫办、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9、社区和单位卫生(5项)

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

—12— 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创卫单位达到95%,卫生清洁户达到98%以上;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臵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中、省、市驻区及区属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臵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7项)

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城中村无旱厕;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3—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4月—2009年6月30日)。各镇、乡、办事处,各责任部门召开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创国卫动员大会,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对照标准和任务,科学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创卫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创卫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夯实创卫责任,制定考核和奖惩办法。特别是市、区确定的重点工程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卫时限总体要求,分年度详细列出工程进度安排,确保按时竣工验收。同时,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卫工作新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围绕国家卫生城市10个方面、10个基本条件的标准要求和市、区确定的创卫重点项目,突出环卫设施、绿化亮化、市场建设、路网改造、旧城开发、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除害防病、农村社区卫生等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阶段分为三个时段:2009年7月—2009年12月为第一时段;2010年1月—6月为第二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为第三时段。

第三阶段:自查提高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对照国卫标准,开展查漏补缺,梳理归类问题,建立整改台帐,限期整改达标。迎接省上专家考核。

第四阶段:整改迎检阶段(2011年7月1日—2012年12月30日)。

—14— 根据省上技术调研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促使各项创卫工作全部到位,做好迎检准备,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初审、暗访、技术评估和专家组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总指挥,区级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镇、乡、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卫日常工作。内设若干工作组,组长由区级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各镇、乡、办事处和区级部门成立相应创卫机构;实行区双创指挥部定期例会、现场办公和区长创卫专题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卫工作任务按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开辟专版、专栏,大张旗鼓向广大群众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的意义和区双创指挥部创建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曝光落后单位和不讲卫生、不讲文明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建热情和潜力,增强人民群众建设汉台、美化汉台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营造全民参与、齐心协力的创卫热潮。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3、细化标准,夯实责任。区双创指挥部分阶段下达具体工

—15— 作任务。将各种创卫指标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区双创办根据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检查考核、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抓项目工作责任制,以及市、区部门包抓本系统和城区办事处创卫达标责任制,对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重大问题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进行破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镇、乡、办事处和区级各责任部门创卫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区双创办分阶段、分时段对创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连续两次排在考评结果最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创卫整改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部门主要领导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诫勉谈话。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不得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其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被黄牌警告的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格次,不得提拔使用。

5、城乡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城中村和周边村、镇的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要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抓好城区周边村、镇、乡的卫生达标工作,增强农村创卫意识,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设施基本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卫生镇、乡、村创建活动,建成一批卫生镇、乡、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社区,以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优化城乡投资环境。

6、多方融资,保障投入。区财政要把创建项目资金列入每—16— 年的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安排创卫项目资金,千方百计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资金足额投入到位。同时要多元化、多渠道拓展融资机制,增加创卫的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吸引外来资金和社会各方面的投入,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投入机制。

主题词:创建工作△

卫生

城市

方案

通知

───────────────────────────

抄送:市双创办、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汉中市汉台区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

印数:110份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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