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手足口病监测与控制工作方案_防控手足口病工作方案
儋州市手足口病监测与控制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防控手足口病工作方案”。
儋州市2011年手足口病监测与控制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更好地掌握我市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及时发现EV71流行状况和重症病例,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流行病学和危险因素调查工作;以及及时发现和处臵手足口病暴发或聚集性疫情,提高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臵能力,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海南省2011年手足口病监测与控制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一)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
(二)通过开展常规监测以及病原学监测,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同时掌握我市手足口病的流行规律和特点;
(三)通过全面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降低发病率及病死率,减少其危害。
二、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相关定义
1、临床诊断病例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1)普通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2)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脑脊液异常、血糖增高,脑电图、脑脊髓磁共振、胸部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有异常。
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实验室检测做出诊断。若无皮疹,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2、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例:(1)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
(2)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等标本中检测到CVA16 或EV71特异性核酸,或从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
(3)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型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1∶256,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
3、聚集性病例
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4、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病例发病前2天至发病后7天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下列成员中的儿童:家庭成员、同宿舍成员、同班级成员、共同就餐人员、共同玩耍人员等;或有其它流行病学联系的儿童。
(二)监测方法与监测时间 全市各镇、农场全年开展监测。1.病例监测
(1)疫情报告与分析
①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进行报告或订正。病例为托幼儿童者,必须填报患儿所就读托幼机构名称及所在年级、班级。
如为重症病例,请在“重症患者”处选择“是”;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请在“实验室结果”处选择相应的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
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需同时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②聚集性病例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建立学校、幼托机构手足口病例聚集性发病的报告渠道。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专人或兼职教师一旦发现疫情苗头,应主动向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报告;医疗卫生单位一旦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加强对手足口病疫情信息的监测与分析。应主动加强搜索,安排专人每日定期审查报卡,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重症及死亡病例等疫情,以及时处理。须按月统计当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发生率、病死率,及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事件相关信息,填写《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事件月汇总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nwchf@126.com)。(2)疫情的调查处臵 ①重症和死亡病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报告后,应24小时内开展调查采样送检及病家处理,详细填写《手足口病重症个案调查表》(附件2)或《手足口病死亡个案调查表》(附件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重症病例进行随访如下:当病例病程结束返家后,该对病例进行回访式调查,进一步完善调查表,以分析重症病例的主要危险因素,填写《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回访个案表》(附件6)。
②聚集性病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到任一起托幼机构、学校型聚集性病例事件或一起自然村级聚集性事件病例达到5例时,应立即开展调查采样等处臵措施,详细填写《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调查处臵表》(附件4),并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要时,可书写调查报告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于该起聚集性病例事件的首例病例、指示病例、住院病例应开展个案调查。
(3)疫情处臵原则
①如市内监测到EV71感染的手足口病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EV71重症病例的监测,以及重点做好EV71阳性病例分布地区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培训工作以及群众宣传教育工作。②如市内出现分散性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或普通病例聚集性疫情达到处臵标准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及时、独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检、密接追踪、消毒处理等疫情处臵工作,并做好发生疫情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晨检工作和因病缺课追踪的指导工作。如有需要可咨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③如市内短期内出现聚集性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或短期内手足口病例数迅速增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电话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凡发现死亡病例,无论其是分散性或聚集性,皆需及时电话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聚集性疫情、重症、死亡病例具体处理措施细则参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下发的《手足口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
2.病原学监测
(1)全市全年每月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每月开展病原学监测病例不得少于5例。
(2)市人民医院、农垦那大医院为手足口病哨点监测医院。市人民医院、农垦那大医院每月最少需采集3例普通病例标本,如病例数少于3例的应全部采集,并对其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时将标本送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3)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形势采集部分病例标本,采样不得少于3例,如病例数少于3例的应全部采集。
标本采集对象:一般病例、全部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部分聚集性疫情病例。标本采集种类:优先采集咽拭子、肛拭子、疱疹液标本。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症病例采集脑脊液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及检测工作要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操作。
标本检测:标本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RT-PCR检测及病毒分离与鉴定。
三、控制措施
(一)疫情控制
手足口疫情发生后的首要任务是控制疫情,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为更好地处臵手足口病疫情,各镇、农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手足口应急预案。疫情控制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统一指挥、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在流行期尽量减少集会,减少人群流动,以及提高及时就医率。
(二)病人管理
1、患儿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方式进行治疗。居家患儿,家长或监护人应在社区(村)医生的指导下,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同时,要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
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防疫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
2、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严格诊断标准。认真落实转诊制度,及早发现和及时救治重症病例,防止出现死亡病例。同时,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管理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工作。
3、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培训
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防治知识的培训,以提高我市手足口的防控水平: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监测、流调、采样和消毒等疫情处臵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断及早期发现能力等的培训,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掌握重症病例转院标准,以免耽误治疗时机(可参照儋州市卫生厅制定的转院标准[琼卫医2008(30)号]和出院标准 [琼卫医2008(31)号])。
(二)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编印和采购各种宣传材料,组织全市的手足口健康教育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当地情况及历年发病水平,结合实际,重点针对农村基层群众、流动人群,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手足口防治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做好散居儿童(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家长)、学校、托幼机构等宣传防控工作。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就诊和治疗。
(三)加强卫生监督检查
市卫生监督所及各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防疫站)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餐饮业、食堂、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减少手足口病经过食品和公共场所传播。
(四)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管理
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防疫站)负责指导各地托幼机构和学校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追踪,以便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并采取防控措施。
(五)动员当地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督导考核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手足口病防病措施进行督导,做好督导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