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全文)_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镇安县基本公共卫生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医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根据实习生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陕卫办发„2009‟332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2010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缩小城乡差异,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在全县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实施农村社区健康报告制度,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10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9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9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90%。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四、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5.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上增加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并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5.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五、服务流程
(一)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服务对象分类确定建档对象否到机构接受服务者您的健康档案信息卡?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更新档案内容您是在本辖区常住么?已经建档复诊是您建立过健康档案吗?尚未建档还不想建立0~36个月儿童辖区重点管理人群孕产妇首诊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您愿意建立健康档案吗?(解释健康档案作用)同意建立预约建档即时建档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入户服务、疾病筛查等携带相关材料做好建档准备否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是责任人员调取并携带受访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更新档案内容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核查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健康体检表居民健康档案室一般人群复诊者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必要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询问病情,并填写接诊记录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各相关服务记录表填写档案封面核查归档复诊或随访0~36个月儿童调取档案重点管理人群孕产妇是否需要转、会诊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填写相关重点人群管理记录表是填写转、会诊记录表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发放给居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到机构复诊者或随访者出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调取复诊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或随访重点管理人群由责任医务人员调取管理对象健康档案。
六、服务要求
(一)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三)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四)按照国家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五)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应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卫生局王忠毅局长任组长的镇安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安排专职办公人员,负责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项目要求,省财政将按照每人10元给予本项目工作经费补助,为严格经费管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群众真正受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各乡镇卫生院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录入质量。三是要加强项目宣传。各乡镇卫生院要召开好职工和乡村医生会议,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建立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好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八、本方案自2010年 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