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帮扶实施方案规范说明_科技辅导工作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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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天津市科技帮扶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思路

1.为了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重大部署,市科委面向全市帮扶村,征集了技术需求,结合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保障城市农产品供给的需要,筛选出设施蔬菜、生猪、家禽(蛋鸡)、奶牛、水产品、果品、食用菌、三辣、观赏鱼、特色养殖10个产业,作为科技特派员面向帮扶村实施科技帮扶的重点产业。

2.根据产业分布、服务要素辐射范围,对每个产业以区县为单位(部分产业也可根据情况扩大网络范围),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化服务区块。每个区块设立科技特派员团队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科技帮扶,逐步形成覆盖全市500个帮扶村的网格化服务模式。

3.根据科技帮扶的需求,遴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和服务意识强的科技特派员,分别建立10个重点产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每个产业设一名首席科技特派员和若干名骨干科技特派员,组成产业科技特派员核心团队,负责组织和推动本产业的科技帮扶工作。首席和骨干科技特派员每人联系一个网格化服务区块,并建立基层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团队,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为依托,面向区域内帮扶村开展本产业科技帮扶工作。

4.建设科技帮扶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咨询、培训、服务,并建立科技帮扶工作考核制度。

二、项目类别

科技帮扶项目分为首席科技特派员类和骨干科技特派员类两类,分别由首席科技特派员和骨干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项目成员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并全部纳入基层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团队。

科技帮扶首席科技特派员类项目包括产业整体帮扶方案和区域帮扶方案(填写附件2)。

科技帮扶骨干科技特派员类项目以区域帮扶方案为主(填写附件3)。

三、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与认定

1.首席科技特派员应是实施科技帮扶重点产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本市知名专家,充分了解该产业全市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服务意识,年龄不超过57周岁。申请认定首席科技特派员,须填写《科技帮扶首席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推荐,随项目材料一并提交。

2.骨干科技特派员应是实施科技帮扶重点产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市专家,了解帮扶区域该产业发展现状和科技需求,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服务意识,年龄不超过57周岁。申请认定骨干科技特派员,须填写《科技帮扶骨干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5),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推荐,随项目材料一并提交。

3.基层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团队成员应了解区域内的产业状况和科技需求,有长期开展技术推广、科技服务的经验和服务意识。申请认定基层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团队成员,须填写《科技帮扶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6),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推荐,随项目材料一 并提交。

4.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科技示范基地是每个项目开展技术集成与示范、并面向区域内帮扶村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与培训的重要依托,应具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转化、示范应用、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方面工作的硬件条件和相关技术人员。科技示范基地应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7),一式3份,随项目材料一并提交。

四、重点开展工作

1.组织成立科技帮扶团队。首席科技特派员要组织骨干科技特派员形成产业科技特派员核心团队,并编写本领域科技帮扶整体方案,组织本领域相关工作。首席和骨干科技特派员要组织区域帮扶团队,并依托示范基地开展科技帮扶工作。

2.首席和骨干科技特派员组织的区域帮扶团队应与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紧密合作,建立面向帮扶村的技术研发与引进、集成与示范、对接与咨询、培训与指导“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开展现场对接、观摩培训、入户(社)指导等工作。

3.首席科技特派员要组织产业科技特派员团队,依托网上信息服务系统,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帮扶村或农户提出的技术问题,建立限期答复制度。同时要组织开展网上信息交流,建立市级、产业、基地三个层次的微信群,组织科技特派员与农户针对产业发展技术问题开展互动交流。

4.首席科技特派员应组织每个区域服务团队进行定期工作情况 反馈,将观摩、对接、培训等相关工作信息定期反馈到市科委,建立工作简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申报要求

1.由首席或骨干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

2.科技特派团队与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人组织科技特派员团队,联合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共同申报。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应是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资金预算

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立项后,第一承担单位须在浦东发展银行开设科技项目专项账户,否则将无法给予财政拨款。

4.申报书装订要求

申报项目需按类别分别填写《天津市科技帮扶项目申请书》(首席科技特派员类)或《天津市科技帮扶项目申请书》(骨干科技特派员类)。

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附件材料应附在申请书后在一册内装订。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附件材料

⑴企业资质证明

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提供。

⑵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六、项目受理

1.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局级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

2014年8月18日,9:00—16:00。3.申报地点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电话: 58792806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含首席和骨干)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申报书一式6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并在封面注明。

5.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58832837,58832839 联系人:王润田 梁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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