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_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秦都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

秦都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立产权明晰、界址清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平台,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和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依法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步骤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1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负责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和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同时,由各相关镇办负责做好辖区内各村组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向广大村组干部和农户宣传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权属调查和测绘等工作。

(二)权属调查测绘阶段(2013年6月10日-10月1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权属调查-1-的指界确权和测量工作。由相关镇办安排专人协调村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指界,并配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

(三)汇总建库阶段(2013年10月11日-11月3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地籍图、库建设,完善各种图、表、档等资料的整理,并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提交可以登记发证的审核资料。

(四)验收登记发证阶段(2013年12月1日-12月3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负责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宅基地登记发证,并整理登记发证档案资料,申请省、市对我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验收。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国土、民政、住建、农牧、交通、水利等部门和各相关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秦都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穆永林同志担任。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国土秦都分局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真

做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测量测绘、资料整理上报和发证等工作。各相关镇办要全力配合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测绘、复核确认、初审、公告等工作,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权属争议等问题。

(三)强化督查。国土秦都分局要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严禁相关镇办借机进行乱收费,对镇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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