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_乡镇法律援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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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周田镇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体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精神,保障公民享受平通知
周字〔2011〕55号
中共周田镇委员会周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
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周田镇委员会 周田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8日
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根据
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周田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赣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紧紧围绕构建 “和谐周田”、加快推进赶超发展的工作大局,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和经费保障为着力点,狠抓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提高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若冰(纪检书记)副组长:赖峰、朱凌荣、欧启明
成员单位:派出所、法庭、综治办、司法所、国地所、民政所、劳保所、农医所、信用社、林管站、团委、妇联、中心小学及各村(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冯顺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
(一)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10.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1.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15.党委、政府交办的法律事项; 16.法律援助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1.体现按照会昌县要求,我镇经济困难标准为: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周田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
2.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
(2)可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3)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4)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利用县司法局“六进”普法行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广大群众,重点向农民工、残疾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的认可和支持,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壮大法律援助社会力量,向社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并建立志愿者名册;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健全相关值班制度,以保障畅通援助渠道。
(二)调查摸底、完善网络、健全机制一是组织开展本镇内符合法律援助免审经济状况条件的公民调查,建立相应的免审资料库。二是完善工作网络,规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政策文件,在各站点悬挂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标牌,确定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受理点、联络点,设立办公地点,公示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职责等。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系统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质量评查和补贴发放等工作,并建立有效监督体系;四是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制度。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各镇办和工、青、妇、残、民政、劳动等维权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部门特点,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各工作站要积极大胆探索“直援”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别是“直援”受理方式。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站点基础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日常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援助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全镇法律援助工作,本辖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要与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行政村、联络点宣传法律、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达到宣传法律援助、有效服务社会的目的。四是减少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凡免审资料库内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审其经济困难条件。
(四)检查验收和建立长效机制
镇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份按以下标准对各联络点进行检查验收,限令整改查出的问题,建立长效应援尽援工作机制。
1.各联络点要有固定办公地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建立并规范来访人员登记薄,对来访人员一律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3.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均可申请并得到便利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
4.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办理结果为零投诉; 5.辖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最少达到8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辖镇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向镇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自身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归纳不足,创新思路,树立典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长效机制,运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深入有效宣传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认知率,切实起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镇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适时通报情况,确保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
(一)群众满意
通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有效开展,群众对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维护人权的执政理念有更积极评价。对受援人回访满意率达90%以上。
(二)社会反映良好
1.通过法律援助解决信访案件尤其是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的比例逐步上升,为群众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明显的效果。
(三)领导认可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成效得到党委政府领导认可,法律援助工作赢得领导重视和支持,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主题词:法律援助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县法援中心
周田镇党政办2011年6月8日印发(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