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_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景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景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奠定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意见》(冀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我县签定的《衡水市2011年度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及任务目标
(一)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
SO2排放总量为:2887.96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量1775.29吨,生活污染源排放为1261吨。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832.83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674.83吨,生活排放量158吨。
COD排放总量12980.97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量:433.83吨,生活污染源(以城镇人口19.7万人计算)排放量为3630.59吨,畜禽养殖排放量为:8916.55吨,其中养殖场排放量2866.39吨,养殖小区排放量为3204.19吨。养殖专业户排放量为2845.97吨
氨氮排放总量为789.54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6.29吨,生活排放量478.17吨,畜禽养殖业排放量为275.08吨。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工业和生活)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2.5%,削减101.61吨和72.2吨,排放量控制在3962.81吨和2815.76吨。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5%,分别削减 7.72吨和12.49吨,控制在506.74吨和820.34吨。
二、2011年重点减排项目及主要环保目标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关停降河流辛庄砖瓦厂、安陵第一砖厂、立华砖厂、刘集第一砖瓦厂、降河流镇宋屯砖厂、留府砖厂等5家砖瓦企业,减排二氧化硫249.17吨、氮氧化物115.45吨。河北景化化工有限公司2台50吨三废混燃锅-1-
炉增上低氮燃烧设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67.9吨。
2、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
全县2011年安排重点项目6个,景县凤祥绿豆淀粉、景县海良淀粉厂、衡水福桥淀粉有限公司、景县前七海升淀粉厂等四家淀粉厂增上废水治理工程,达到削减COD120.78吨,削减氨氮0.13吨目标。景县污水处理厂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管网延伸2公里,日收水量增加1500吨,达到年削减COD135吨,氨氮13吨的目标。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3、畜禽养殖业减排
由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对我县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按照环保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进行改进清粪方式、建设沼气池、粪便生产有机肥、沼液处理及回田灌溉等措施,达到削减COD222.91吨和氨氮4.13吨的目的。
4、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完善验收资料,6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加快惠民河综合整治,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进入惠民河作为景观用水,同时,确保惠民河水质达到省政府对重点河流考核标准的要求。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进程,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使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2.5%以上。继续做好夏、秋两季的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杆焚烧现象。龙华镇年底前完成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建设工作。加快县城天然气入户工程步伐。
6、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建设任务,11月底前与省、市两级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7、加快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可研、立项、环评、征地等前期工作,年内必须完成。
三、保证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县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双三十”节能减排
示范县,实行重点管理,2011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全年的工作,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至关重要。
1、协调联动,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发改、工商、电力、质检、土地、环保、农业、畜牧、水务及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
成合力,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环保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在谋划重点项目时与环保政策协调一致,在联合执法、信息沟通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的强大合力。
2、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结构减排。发改、工商、电力、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互相配合,确保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关停到位,防止污染反弹。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要求,加大景化化工、四家淀粉企业、津龙养殖、连镇宏达造纸等重点企业的治理力度,增上治污设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3、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整治,结合我县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确定重点整治行业、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加强涉水重点企业监管力度,重点抓好造纸、化工、热镀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控制,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媒体曝光制度”,对于污染治理设施故意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影响恶劣的污染企业纳入黑名单,吊销排污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并纳入绿色信贷黑名单,同时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对不能稳定达标和没有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一律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和非法排污的小电镀、小明胶、小塑料等企业依法关闭,对达标后仍不能满足排污总量要求的,必须予以限量生产,对现有超标排污企业依法限期治理。对化工、造纸、镀锌等行业治理设施加快更新换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县工业园区以及工业基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力度,景化化工、污水处理厂等国控重点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蓝天板业、华特、华整、华北橡塑、劲龙钢丝、恒液、金健、老浊酒厂、景渤等企业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施,以解决企业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4、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审批实行等量淘汰“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不符合我县规划布局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一律不准投产。加大总量调控力度,把总量作为项目审批的前臵条件。对无总量指标和总量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没有总量的工业聚集区和工业基地,所有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5、加大污水处理厂治理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加快管网延伸、污泥无害化处理、中水回用等工程建设步伐,加强污水处理厂与泵站关系,确保收水量,使处理负荷达到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全部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中水回用20%,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6、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工委、农业局、环保、建设、财政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督促已取得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梁集乡张茂林村、景州镇张葛侯村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年底前必须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在全县作为我县亮点工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建成“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的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留智庙镇叶园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温城乡沈志窑村创建省级生态村。完成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督促河北宇通特种胶管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7、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农业、畜牧水产、环保、农开办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通过限期改进清粪方式、建设沼气池、粪便生产有机肥、沼液处理及回田灌溉等措施减少污染,使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减排要求。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为契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积极协调各部门对全县超标采暖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加大黑烟囱的治理力度,逐步取缔县城建成区内1吨以下燃煤锅炉,督促1吨以上锅炉限期安装湿式脱硫除尘装臵,加快天然气进城入户工程的建设进度,逐步以天然气替代燃煤,特别是县工业园区内所有锅炉改用天然气,降低社会燃煤量,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施工车辆的扬尘治理,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惠民河综合整治,确保惠民河出境水质达到跨界水质要求。各乡镇及农业、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加强巡查,杜绝群众焚烧秸杆和垃圾,引导群众利用秸杆气化、青贮、建设沼气池等方式综合利用秸杆。
9、加强环保队伍和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
境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资金保证到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市两级部门联网运行。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督促全县化工、造纸、热镀等企业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认真查处各种环境信访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双三十”污染减排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李建刚任组长,副县长周达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局、县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县住建局、质检局、电视台等部门及重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作为一项硬指标、硬要求,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县总量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总量减排工作的落实。
2、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和工作职责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县委县政府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直接挂钩,实行“一岗双责”,把总量减排工作纳入“一把手”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建立目标管理,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把对单位和个人的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创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调动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