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工商局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_工商局电脑实施方案
伊宁市工商局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商局电脑实施方案”。
伊宁市工商局2012年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信息化工作意识,深化、规范业务工作信息化应用,全面提高市局工商业务系统数据质量,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信〔2010〕2号)、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
一、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自查、纠错、数据补录、整改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12315消费维权数据、非公党建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网络市场监管数据、农资市场监管数据、广告监管数据等完整率达到99%以上、数据准确率达到99.5%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今年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扎实有效的进行,在去年基础上对2012年的“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建设督导组、协调组情况进一步明确:
组
长:苏*
伊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伊力亚尔·卡德尔
伊宁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李剑峰
潘虎 刘昆剑
伊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伊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伊宁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成员:由机关各科、室、队及工商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8个数据质量建设责任组和一个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数据质量建设督导组。根据活动进展情况,法规科、市场科、商广科、监管科、企业注册科、经检队、消保科、食品科分别成立数据质量建设督导组,组长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系人。具体职责是:
1、负责督促本业务条线(含本科室和工商所,下同)相关人员提高认识,积极投身于“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及数据采集标准工作;
2、负责本业务信息系统在全局的推广及规范应用,督促本业务条线相关人员做好源头数据的采集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局本业务现有业务数据的清查、校准、补录工作,同时组织完成本级业务数据清查、校准、补录工作;
4、负责组织对全局条线业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认真收集、掌握、解答与反馈各单位在数据质量建设与检查中出现的各项情况、进展、问题与需求,负责数据质量建设及检查工作中的其他涉及具体业务工作的相关事宜。
5、负责与州局对口检查督导组的工作联系,配合州局业务处室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数据质量建设的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并成立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职责是:
1、负责统一协调数据质量建设工作,加强与各责任组的沟通,不定期组织各组联系人召开情况通报会;
2、负责牵头完成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
3、负责做好信息化技术支持工作,组织相关方案和技术研究;
4、负责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测、通报,对各部门业务数据质量建设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
5、负责与州局协调组的工作联系。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内资(含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查范围为全量存续数据,2010年1月1日以后的注销、吊销等数据。
2、行政执法案件数据的检查范围是立案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数据,12315数据的检查范围是登记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的数据。
3、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范围为全量数据。
4、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数据检查范围待数据汇总工作启动后另行通知。
(二)检查的内容
1、年度数据全量检查 2012年,对内资企业(含私营)、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执法案件、12315、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等实施年数据全量检查。除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新增检查指标项外,其他业务检查指标项范围基本不变,在2011年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基础上,只增加准确性、规范性检查规则(详见附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数据质量检查数据项范围》)。
2、专项检查
2012年年检工作完成后,对各地2011年度年检数据、存续市场主体注册号15位标准实施检查;2012年8月对行业代码、注吊销数据、内外资业务合规性、常驻代表机构黑名单、非公党建、关键字段、迁入迁出数据冗余等进行专项检查(详见附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数据质量检查数据项范围》)。
3、数据联网应用情况检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0〕82号)和《关于规范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39号)的要求,继续检查黑名单任职限制和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这两类数据联网应用情况。
4、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查
主要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件、12315、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及广告监管数据中的实际代码是否与上报代码一致、上报代码是否符合总局数据标准两部分。
5、问题数据纠错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问题数据纠错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针对每次数据中心公告的错误数据列表及《数据质量检测和评价》系统中的错误数据,为问题数据纠错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自治区工商局将于9月1日起对全疆工商系统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州局、区局检查工作时间安排,我局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分五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2年7月5日至8月6日)
由协调组牵头,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积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适时工作安排做好数据标准符合性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施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增强数据质量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工商数据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统一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确保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纠错阶段。(时间为2012年8月8日至8月20日)由建设督导组按业务条线分别牵头,分别做好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12315消费维权数据、非公党建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商标广告合同数据、市场经济检查数据的集中纠错工作,要集中清理、重点解决一些数据质量问题。如:内、外资企业注册号执行15位统一标准问题;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与书式档案的同步性问题;统计报表数据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等问题。
各建设督导组要认真根据总局、自治区工商局数据质量建设与检查的相关文档要求,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案,对本组业务数据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排查问题数据产生的原因,对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完成修正、检测的重点数据和批量性数据,要及时在本阶段时限内向协调组反馈,由协调组根据权限进行批量检测或向上级部门提交批量修正请求。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纠错到位。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由协调组牵头,各建设督导组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数据质量考核验收工作。检查验收以科所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方式包括:现场抽查、督促整改、评分验收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验收组根据评分标准(附件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数据质量检查评分细则及评分表》)进行评分。对综合评分合格的单位通过验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不予通过验收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结果在内网公布。
各建设督导组要在8月30日前按照区局检查评分项目完成本组的考核验收标准、范围、评分依据等具体工作,并将考核文档提交协调组,并经过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共同交流讨论达成一致后执行。
考核验收的具体组成人员由“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届时根据工作情况进行确定。
第四阶段:迎接州局、区局检查阶段。(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认真总结、梳理前四阶段工作,扎实做好各类数据质量建设的档案整理、问题排查和工作提升,进一步查漏补缺、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努力形成数据质量建设的良好长效机制,全面做好迎接州局及自治区工商局数据质量检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