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_场地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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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体育场地是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增强人民体质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基础,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必备硬件条件,也是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载体。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市现有体育场地现状、使用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展我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是十分必要的。为规范、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本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新时期体育事业赋予体育场地、设施新的发展理念,全面了解全市体育场地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的情况,对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全面普查。
二、普查目的(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状况,即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为全面制定建设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为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了解、掌握全市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奥运争光计划(2011—2020)》,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五)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三、普查范围
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
四、普查内容
主要是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普查场地所属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3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地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数、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大型场馆运营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运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本次普查场地类型包括:体育场、田径场、田径房(馆)、小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综合房(馆)、篮球房(馆)、排球房(馆)、手球房(馆)、体操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房(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室)、保龄球房(馆)、台球房(馆)、沙狐球房(馆)、室内五人制足球场、网球房(馆)、室内曲棍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内马术场、室内冰球场、室内速滑场、室内冰壶场、室内轮滑场、壁球馆、门球房(馆)、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外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排球场、沙滩排球场、室外手球场、沙滩手球场、橄榄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曲棍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棒垒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外轮滑场、板球场、木球场、地掷球场、室外门球场、室外人工冰球场、室外人工速滑场、室外人工冰壶场、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馆、小轮车赛车场、室外马术场、射击房(馆)、室外射击场、水上运动场、天然游泳场、航空运动机场、室内滑雪场、室外人工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攀岩馆、攀冰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户外活动营地、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五、普查标准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六、组织机构
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文物旅游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铜川市体育局。
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区(县)级普查机构作为本次普查的基本组织实施单位,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普查办公室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对普查员的培训、指导,真正做到“不重不漏”,保证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七、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制定《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统一培训各区县工作人员,统一布置工作。
各区(县)普查机构按照我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普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布置并开展培训工作。
在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管辖行政区的普查工作进行布置、培训、数据汇总。县级普查机构根据辖区内所在单位和个人场地,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登记、填报普查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经主要负责人及普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录入电
脑数据统一上报市普查办公室审核。
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参照全省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的宣传方式并结合本市的实际需要,适时通过媒体、网络进行宣传。
八、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23日)
1、根据国省体育总局的安排制定铜川市第六次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办公室;
3、与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文物旅游局会签文件;
4、下发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及工作实施方案;
5、启动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宣传工作。
(二)布置阶段(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31日)
1、召开全市普查工作预备会议(2013年12月24日);
2、召开全市普查工作动员会,举办各区(县)业务骨干培训会(2013年12月25日);
3、各区(县)体育部门根据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并组织培训本区域业务骨干(2013年12月26日-2013年12月30日);
4、制定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抽查方案、评比奖励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5月10日)
1、正式启动体育场地普查登记工作(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31日);
2、普查工作检查组指导、督查各地普查工作进展(2014年2月1日—2014年3月1日);
3、各地普查机构逐级录入、汇总审核上报普查数据(2014年3月2日—2014年4月1日);
4、市普查办公室赴各区(县)对普查质量进行抽查验收(2014年4月2日—2014年5月10日)。
(四)总结阶段(2014年5月11日—2014年7月10日)
1、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根据普查数据汇总情况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大型场馆检查报告,并将普查数据上报省体育局(2014年5月11日—2014年6月1日);
2、发布普查结果(2014年6月2日—2014年6月15日);
3、召开我市普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2014年6月16日—2014年7月10日)。
九、普查工作要求
1、各区(县)体育局长亲自挂帅,成立领导机构与普查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中必须有教育局、统计局、旅
游局同志参加;
2、必须在2014年4月1日之前按要求、按质量完成基层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3、与上级普查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系,市级普查员下到基层普查点,进行监督指导,业务把关;
4、对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进行抽样调查;
5、认真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工作。普查工作完成后,写出数据分析与普查工作总结并上报。
十、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由市、区(县)组织实施。市普查办公室提供数据处理系统,并对区(县)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普查数据处理采用各级直接处理基层数据,并逐级上报登记表和综合表的工作模式;各级普查机构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定普查细则和质量控制细则,对培训方案、调查方案、调查登记、填报普查表、审表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需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查与评估。
十一、普查数据公布与管理
普查数据汇总后,铜川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和各区(县)普查办公室需对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和提炼,经市统计局评估后,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对本次普
查获得的数据等有关资料,由各级体育部门或相关单位妥善保存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发挥本次普查的作用。
十二、普查经费
各级体育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特点、难度和工作量,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普查经费除由省上下拨一部分外,其余由市、区(县)共同负担,可由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
十三、奖励和处罚
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普查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普查方法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由普查机构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