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范文(12篇)
方案是指通过合理的设计和部署来达到预期目标的策略。这个方案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和模拟,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一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21〕23号)、《县委县府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1〕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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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1)加强农村清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三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
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四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 两委 ” 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 ( 场 ) 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 一事一议 ” 制度。
完善镇村 ( 场 )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任期 3 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 “ 村账镇管 ” 制度, 从 2011 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 7 月底报账一次,次年 2 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 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 ( 场 ) 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 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 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 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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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宁波农村基层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提升“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全面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深化推广村党组织运行“五小”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和底线管理,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实施“四个一”组团帮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责关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社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和《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涉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善治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司法局)。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说事”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实施“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动态评价和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积极推广基层公权力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去现金化管理,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探索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9.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资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完善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11.完善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支撑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能,加强农村审计业务指导,加大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1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全面深化对村(社)的巡察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深化清廉文化。
13.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做好廉洁从政从业宣传,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本地清廉元素,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农村文化礼堂、村容景观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红色家风、弘扬光荣传统,精心组织“家风伴我行”系列活动,以醇正的家风涵养清朗的党风政风社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文明乡风好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级收益分配、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数智化管理。
16.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加快推进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村民说事e说通”试点,实现权力运行线上监管、线上说事。加快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推进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7.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完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应用,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署推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等。
2022-2024年,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
2025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市由市农办牵头,协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市、县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六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七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是加快教育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农民群众特别是我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各地要科学研判本地区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统筹县域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和乡村学校建设,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使学校布局既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规划发展村庄,单独设置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区,一般在行政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引导学生进入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或规划发展村庄小学就读。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苏北地区要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精神,配合重点发展镇、特色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系统谋划学校布局调整,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防止产生“真空”和“盲区”,避免出现新的“上学难”“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
(二)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切实办好规划保留学校,对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调整。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妥善做好过渡衔接,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可按程序予以恢复。
(三)明确相关办学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和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符合两类学校特点的办学要求。小规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书刊资料,设置阅览室、劳技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并着力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应明确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保证开展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四)实施改善提升工程。各地要在全面摸清两类学校底数的基础上,逐一分析两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善提升方案。对照省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力争在2019年秋学期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要求,到2020年底两类学校在布局、办学条件、教职员工配备、经费投入与使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满足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省财政根据各地实施进展情况,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
(五)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加强安防力量,完善安防条件,落实安防措施,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重视学校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落实防火检查和日常维护。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强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与法治教育,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防范校园欺凌行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统筹制定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配足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核。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
(七)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两类学校交流的机制,推动对口支持优质学校或同一教育集团内的教师交流。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青年教师补充机制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定期服务制度。实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职称评聘优先等措施,吸引特岗教师和中心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小规模学校任教。加强对两类学校教师的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持续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强化对寄宿制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儿童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培训。
(八)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解决好两类学校教师周转住宿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水网密集地区的两类学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九)实行财政经费倾斜支持政策。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人数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所有市县分档补助。对小规模学校,按100人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具体按每生每年小学生不低于700元、初中生不低于1000元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地要明确工勤人员支出渠道,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本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
(十)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各地要制定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及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并提前拨付部分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规范会计核算,保障资金科学使用。
(十一)强化县级统筹和乡镇一体化管理。发挥县级教学管理职能,加强对两类学校的业务指导,在建立优质学校对口支持制度和组建教育集团时要将两类学校纳入其中,促进两类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的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和质量评价,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高度重视控辍保学,进一步落实乡镇同一目标、同一管理、同一考核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骨干教师巡回教学、集体备课等制度,推进小规模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在实施教师交流轮岗等制度的基础上,统筹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和教师走教等办法,帮助小规模学校上好各类课程,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优化育人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修订小规模学校质量评价方式,建立质量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利用小规模学校学生少、便于因材施教的优势,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优化重组教学时间空间,增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依托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与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统筹校内校外资源,指导学校加强校园特色文化和实践课程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乡村学校课程基地和乡村少年宫等资源,为乡村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等素养培育新平台。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注重公民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家访制度,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十三)推广“互联网+教育”应用。大力提升两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构建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基础环境。依托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云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等优质资源建设,强化资源精准推送,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开展城乡学校网上结对,构建一体化的网络联合学校群,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开展同步课堂、双师课堂、在线答疑辅导及教师同步备课与教研等活动。开展“名师送培”活动,每年培训一批两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每年遴选一批信息化教学名师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两类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开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十四)推进对口支教。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建立对口交流平台,丰富对口支援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教研“送教下乡、师徒结对、学科对接”。鼓励返聘城镇退休校长和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各地与师范院校合作,选派优秀师范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类高校毕业生分批分时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校外专业人员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以县(市、区)为主、各部门协同分工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市县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十六)注重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指标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大对两类学校建设的督导检查力度。各地要为两类学校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必须定期到学校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八
月24日、25日,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带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进行了观摩拉练。
每到一处,观摩团认真听取各观摩点的介绍,实地查看“三清一拆”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评比,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傅士君强调,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动作大、声势大、顺民心、得民意,在全市观摩拉练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同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再掀高潮,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各乡镇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做好督导工作。要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将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来一次大清扫。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产业,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产业支撑。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九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镇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乡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
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
3、加强文化历史遗迹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精心保护修缮横阵文化遗址,努力把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好。
(三)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并逐步向xx老城巷道延伸。
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
3、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现村内无一例旱厕。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加快双瓮式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或沼气厕所的建设,每年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整村推进,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达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办公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村路北、高速夫水出口南建设集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led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横阵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7月结束,共两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7月)。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8月底前,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巷内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9月底前,召开xx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选定合理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制定村卫生管理及垃圾收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0月—12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年底前,村各项重点建设基本完成,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1月—7月)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
四、工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xx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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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xxxx年)》中提出的到xx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十一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主要公路沿线村庄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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