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21篇)

2023-12-05 06:22:53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时间的安排,以达到最佳的效果和利益。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不轻言放弃。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方案案例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更全面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一

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

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

(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

(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

(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

(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

(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

(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

(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

(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

(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

(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学校校长焦志刚为食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副校长李月琴为直接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食堂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条主管食堂人员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行政、各班班主任为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三条学校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学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长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管副校长的责任:

1.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6.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7.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8.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9.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三

一、园长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时刻把幼儿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园内幼儿的安全是园长的首要责任。

二、园长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不打折扣。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依法办园、依章办园。

三、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幼儿安全工作,坚持深入保教第一线,随时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评价体系,并做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师幼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保教人员组织幼儿活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宁可不活动,也要保安全。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视线一刻也不能离开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四、对门卫、炊事员、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求他们严格按工作规范操作,如因工作疏忽发生问题,要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食堂饭菜一定要执行留样制度,即每次饭菜做好后,炊事员要先尝后留样品。

要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注意观察幼儿的情绪,鼓励幼儿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时告诉老师,发现病情及时联系幼儿家长报告园长,不得延误。

五、加强园门的管理,幼儿入园后要锁好园门,要防止幼儿随便跑出园外,外人或家长来访要经允许方可进入。

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教师负主要责任,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一定要防止接错、漏接幼儿的现象发生。防止有恶性的接走幼儿事故发生。

七、下班要关灯、关水、断电,关好窗、锁好门(此项工作可以落实专人负责)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保管好园内贵重物品。

幼儿园是一个保教相结合幼儿场所,保育是幼儿园工作重要组成之一,只有爱孩子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明天,我愿意将自己一颗无私的爱心献给每一个孩子,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

八、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妥善处理后,要分析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纪律责任。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四

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爱祖国、爱新疆、爱学校为主题,让学生大胆的勾画心中情感,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对家乡、学校的美好向往,积极参与绘画创作。同时展示xx中学学生的风采及我校的艺术教育活动成果。

7-8年级各班选派20学生参与活动。

xxxxxxx。

时间:

5月3日下午第三节课后。

地点:

学校大操场。

各班主任4月30日前将参加者名单报到xxx老师处。绘画内容以草稿形式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绘画主题:爱祖国、爱新疆、爱学校。

1、学校提供统一用卷布外,参加者自备一盒油画棒。

2、参加选手北京时间18:30分在大操场集中,按顺序做好准备。

3、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活动资格。

4、本次活动时间为90分钟,结束后所有学生必须带齐用具、清理干净自己作画范围内的垃圾离场。

(1)突出主题:爱祖国、爱新疆、爱学校。

(2)以环境保护宣传为主;

(3)色彩运用正确,结构合理,画面清晰、整洁;

(4)合作精神:学生合作意识强,共同参与,完成作品。

(5)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创意。

xx中学教务处德育处20xx年3月15日。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五

车子很容易吸引孩子的目光,特别是男孩子,生活中的各种汽车对他人来说都是那么新奇,因此,我们选择了生活中常见又吸引幼儿的主题,在这个主题活动中,我们将和孩子一起玩车,分享玩车、坐车经验,开着纸箱车到处旅行;及汽车的结构。最重要的是在玩开车的游戏中,孩子们还会学习为什么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了解常见车辆的不同外形和功用,体验车辆给我们带来的方便。

我的小汽车、开汽车、拼拼猜猜、听听猜猜、红绿灯、热闹的马路。

让幼儿在操作活动中了解一些常见的汽车。

乘汽车。

1、通过看vcd了解一些乘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小知识。

2、培养幼儿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汽车用处多。

1、通过看看、讲讲、玩玩知道一些车的名称和主要用途。

2、培养幼儿的观察能力和动手能力。

1、各种车辆的图片,重点放在消防车、警车、大吊车上。

2、创设一个愉快轻松的心理环境。

一、想想说说:

1、马路上是不是有很多车,你喜欢什么车?

2、幼儿讲述。

3、小结:马路上的车可真多呀!

二、看看讲讲。

1、(出示图片及玩具)这里有那么多的车,你们认识它们吗?

你们知道它们都是什么车?叫什么名字?

2、幼儿观察:回答“我看见了什么样的车。”

3、你们知道这些车有什么本领吗?我们去玩玩,想想好吗?

(幼儿玩,教师指导幼儿说出各种车的用途)。

4、幼儿讲述车辆的作用,谁来介绍你认识的汽车的本领?

三、开开玩玩。

1、教师说用途,幼儿开汽车。

如:嘀!嘀!嘀!这种车能救火,这是什么车?

2、幼儿学开车“我们来做小小驾驶员”请幼儿玩玩具车,(个别询问:你开的是什么车,有什么用)。

四、延伸活动。

1、除了这些车,你还见过什么车,这里是没有的?它有什么用呢?回家找找,下次带来。

我的小汽车集体游戏:我是小司机。

纸盒车。

1、在玩纸盒车的过程中体验运动的快乐。

2、培养初步的规则意识。

1、小实验:自己会开的车。

2、小故事:《红灯绿灯眨眼睛》。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六

14、认真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1、主持全园安全、行政、业务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决议,全面的组织和管理好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带领并团结全体教师努力完成幼儿园全面工作任务。

3、领导幼儿园制度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工作计划,定期主持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经常深入各班、督促、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做到管理目标化,工作程序化,方法科学化,作风民-主化。

4、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领导,及时指导幼儿园指定一切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以保障幼儿园工作的顺利进行。

5、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完善幼儿园各种保健设施设备,以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

6、经常组织教职工及家长的安全知识学习,有计划地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7、指导幼儿园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果断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8、做好每年教职工、幼儿的体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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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七

第一条根据贯彻有关教育体制的精神,决定在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特制定园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条例。

第二条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党政职能分开,园长的职责、权限与奖惩统一,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幼儿园活力。

第三条园长是幼儿园行政全权负责人,统一领导幼儿园的。

教学。

行政后勤等工作。

第三条园长对幼儿园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园教职工负责。

第四条园长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全园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度和计划,带领全园教职工,按照培养目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第六条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提出或拟定幼儿园远(近)期发展规划、幼儿园规模、专业设置、基建(扩建)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根据精简效能及统一指挥原则,提出幼儿园机构设置和编制意见,报上级审批或备查。

第八条制订和实施岗位责任制、以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全面的领导,统一协调。抓好幼儿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园风、园纪教育,使之树立良好的园风、教风和学风。

第十条支持和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更新知识,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职工对幼儿园的凝聚力。

第十一条管理好园舍、教幼儿仪器设备,抓好教幼儿仪器设备的增置及更新工作,努力改善办幼儿条件,提高教幼儿质量。

第十二条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使多劳、优质、高效的教工得到较多的实惠;积极设法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幼儿习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十三条积极支持和帮助副园长和组室负责人开展工作,主动与副园长以及各级干部团结协作。

第十四条定期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第三章园长的权限。

第十五条在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有办幼儿自主权,对幼儿园管理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七条有权审定和实施幼儿年(幼儿期)工作计划、园内教育改革方案、园际联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有权有权决定幼儿园的机构设置,任命幼儿园中层干部(上报备案)和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在上级核准的编制内,有权调入、调离和聘用、解聘教职工及调整安排其它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根据有关财经制度,有权审定国家拨给幼儿园的经费的使用计划。

尊重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支持和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一条园长要定期(每幼儿期一次)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幼儿园工作,让教工代表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应提交教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有关岗位责任制和幼儿园的重大规章制度应提交教代会审议、修订、通过。

第二十四条园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与教代会存在争议时,先由园长向教代会征询协商或提出复议,如意见仍不统一,园长有权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并向上级反映请求帮助解决。

建立园务委员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园委员会是协助园长决策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幼儿园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对上述重大问题,园长应预先召开园务委员会进行审议,必要时可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论证,在审议和论证的基础上由园长进行决策。园务委员会由园长主持并召集。

第二十六条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党、政、工、团、各组室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七条园务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重大事情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园长决定安排。

园长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长全面领导和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幼儿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园长的主要职责。

1、主持幼儿园的教育、教幼儿和一切行政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幼儿园党支部的决议,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3、制订幼儿园远期发展规划和幼儿年、幼儿期工作计划,提出任期目标,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4、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抓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劳动人事、总务后勤等工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6、建立和健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主持幼儿园行政会议和园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幼儿园各项重大事宜,研究教育教幼儿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幼儿规律,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园长的权限。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中层干部的人事任免人选,经竟聘上岗。

2、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园实际,自主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幼儿园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征求幼儿园党组织意见,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按上级规定,结合幼儿园具体情况处理园内的一切日常事务和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上级决议。

4、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教幼儿工作进行科幼儿的管理和改革。

5、根据岗位责任规定,组织对教职工进行管理考核,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

6、在遵守财经制度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合理支配使用幼儿园经费和财产。

7、园长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幼儿园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三、

园长的监督。

幼儿园建立健全“园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园长的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教育督导评估及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实行园长负责制,必须处理好园长负责与民主管理的关系,幼儿园自主办幼儿与上级宏观管理的关系,园长负责与幼儿园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关系。

1、园长与行政会议。

园行政会议是在园长主持下,党支部书记、副园长、工会主席、讨论幼儿园行政,教育教幼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园长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园长随时召集。主要议题有:

a、幼儿园办幼儿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园长工作报告。

b、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意见。

c、幼儿园重大改革的方案和措施。

e、全园性教幼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重大活动的安排和布置。

f、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g、幼儿园经费的预、决算和调整。

h、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维修项目的审批。

j、对教职工评优和奖励的审批,教职工的处分。

2、园长与党组织。

园长在工作中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园长在幼儿园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征求党支部的意见。

3、园长与教代会。

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园长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接受教职工监督的重要渠道。园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园长每年向教代会作工作报告,听取教代会的建议和意见。

以下问题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a、教职工奖惩条例。

b、幼儿园内部管理改革的重大措施。

d、园内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一、岗位目标:

园长处于幼儿园的中心地位,是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常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目标任务。实行科幼儿管理,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办幼儿条件,提高教育教幼儿质量。

二、岗位职责:

1、确定幼儿园远景规划和近期奋斗目标,确定每期幼儿园工作要点。

2、建立健全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3、主持行政办公会,园职代会,听取汇报,接受监督,检查并指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抓好教幼儿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幼儿与幼儿发展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项目引进先进的教幼儿经验,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育方法。

5、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使幼儿园形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6、审定收支计划,审批开支项目,控制开支手续,裁决教职工福利和待遇。

7、开源节流,筹集办幼儿资金,改善办幼儿条件,搞好幼儿园建设。

8、严于律己,师先重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努力抓好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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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八

幼儿园的质量管理,是以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为基本手段,并辅之以各种措施,对全部育人和管理工作的质量,进行总体的、综合的、全过程的监督、控制、考核的科学管理方法与活动过程。

幼儿园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结合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以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提高为目的,选择了以质量量化管理为主线,全方位科学管理幼儿园,依据方案制定了幼儿园教育岗、保育岗、炊事员岗三个主岗工作质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发挥目标管理、民主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和谐管理等管理办法的优势,协同质量管理落到实处。管理办法整体优化,提高管理效益,进一步树立经五路幼儿园优质教育品牌形象。

质量管理的依据是质量标准,幼儿园工作的质量标准既指面向全面促其全面发展的质量标准,也指幼儿园全部工作的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则是利用质量标准评价、推动、激励每个部门和工作人员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活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质量管理就是借助于质量标准之规矩、成就优质高效之方圆。

幼儿园教师岗、保育员岗、炊事员岗及行政服务人员岗全部实施质量管理,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岗位的工作,是全体教职工工作质量得分的平均。

幼儿园从1997年3月开始首先在教师岗上开始试行;5月将各个岗位共性的标准部分全部试行;我们在试行的过程中及时注意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有效的操作办法。1997年9月保育员岗也开始试行,由教师岗的先行实施探索,保育员岗的实施顺利流畅。1998年9月幼儿园3个主岗及行政服务岗位全部实施质量管理。

1、由点带面,全部推开。

2、每岗第一评价人跟踪评价,幼儿园领导抽评。

3、每月汇总量化成绩一次,百分制量化。

4、每月工作质量量化成绩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与深化人事制度中、教师职称聘任挂钩。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结合自己对文件学习和工作实践,就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时代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九个坚持”,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应发挥领导作用的要求。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党中央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现了时代要求,中小学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落实。

(二)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要求。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标和重要任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按照总书记指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新型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演历大致经历了六种形态:1953年,我国中小学实行了“校长责任制”。到了1957年,我国开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实质可以说是党支部负责制。到了1963年,实行了“地区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中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地区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学又实行了“革命委员会制”,替代了校长负责制。1978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小学校实行的第七种领导体制形态,需要我们坚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确把握理论阐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态度积极落实。

从概念上来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的学校领导体制。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理解。

(一)明确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学校党组织是干什么的?《意见》表述:“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一表述明确了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机构,《意见》规定,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组织讨论决定,这里有三个主要含义:一是学校党组织是集体领导,决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不允许个人专断。二是学校党组织是一个领导集体,其核心职责在于领导而非管理。党组织领导学校不是具体管理学校,必须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权。三是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群团组织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二)明确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校长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的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校长职责,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切实实施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行使管理权力。二是校长是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对决策结果负责。

(三)明确党组织全面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是党组织领导,关键是校长负责,制度设计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党政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好。

一是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定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因此,中小学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最终要达到用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建设学校党政团结协作的关系。我觉得总体上把握三点:一是靠制度。比如,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明确了,书记的职责也要明确;原来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现在党政联席会没有了,具有决策功能的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应建立起来;还有,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非常重要,通过制度切实保证党政主要领导能及时交流思想,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特别是个别酝酿的环节,在会议议题、决策事项、观点立场等方面要严谨严肃做好会前酝酿,确实体现互相支持,体现主动性。二是靠纪律。上级组织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要加强考核和评议,要加强巡察监督,落实组织纪律的要求,体现落实的纪律约束。三是靠情怀和党性。教育事业是千家万户的事业,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事,是老百姓急难愁盼所在,任何时候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都要把个人的利益、好恶和情绪置于师生家长、国家和事业之后,要把办好学校、为国家多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任务摆在最前面,有了这样的情怀和格局,党政协调配合遇到困难时,都会自行解决好。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见》的深入领会。在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央的顶层设计,是一项重要改革,尽管《意见》全面细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机制和方法,但受旧管理观念、管理方式的影响,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内涵和理论诠释显得极为重要,只有党组织、书记、校长正确领会和把握了《意见》的精神,才能保证实践和行动的正确。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

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施,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认真办好校办企业,决定学校创收留存部分的分配方案.

6.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学校党组织的任务,按党章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4.根据“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5.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关心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住房分配等方案.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4.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一)重大问题的内容:。

1.办学方针;

2.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5.副校长人选、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

10.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1.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

12.其它重大问题.

(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1.建立学校校务会议,校务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校务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学校党组织有责任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反映情况.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及各级教育大会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明确“两组织”职责。

1.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等问题;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学校行政组织主要职责。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注学生发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综合质量;负责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培育校园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1.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党组织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按要求配备副书记,协助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80%。团队负责人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党建办。

加强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可靠、师德师风过硬、能力素质精良、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教师队伍,推行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教学管理人员“三培养”模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2.构建立德树人机制。

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问题征求党组织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德育活动的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关爱学生、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完善沟通协商制度,建立书记、校长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重大问题,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

党组织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制度,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学期末,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学校校长必须就综合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等向教职员工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加强考核与督查,各级党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现代学校治理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较大权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抓此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1.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市教育局党委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宁乡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宁乡市教育局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保障。中小学校要完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优秀党建论文与优秀业务论文同等效应。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3.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宣传典型,在全市上下逐步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格局。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二

各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执政基础的关键环节,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强、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目标,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进一步选优配强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州村党书记开展集中排查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跨越赶超的工作中。

总体目标要求是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复合型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相同问题共同提升,个性问题各个击破,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业务和能力素质的培训,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五提升”:一是提升文化理论素质。二是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提升言表达语总结能力。四是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五是提升发展村级经济水平。

1、建立学习制度。每周一干部例会,邀请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与干部共同学习最新的中央、省、州县政策。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县委党校老师来讲课、学习身边典型,组织村干到遵义湄潭等学习先进,开阔视野和思路。探索建立交流学习。对于年轻村干,我们让其到党政办跟班学习一月。部分村委常务干部到遵义塘约村委会跟班学习,走出去,充充电,改变发展观念。

2、建立专题培训制度。制定印发《朝阳镇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方案》的通知,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周一培训,一月一测试,一季度一排位,每周干部例会结束后,组织支部书记开展“每周党建一小时”专题培训,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专题辅导,通过从党建业务(组织生活、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廉洁自律、四议两公开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支部书记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

3、建立素质提升“一人一策”。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按照“一人一策”进行提升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各支部书记存在的不足,我们分类施策,一是如山江村、洪江村支部书记虽然工作能力强,但不注重细节,容易失误,我们将常念纪律“紧箍咒”,常提醒,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明确纪委书记包保山江村,时时提醒注意纪律和规矩意识,戒骄戒躁,明确镇人大主席和副镇长包保联系洪江村,帮助提高党务业务水平和帮助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又如朝阳村、岜马村支部书记年轻,刚刚任支部负责人,工作经验不足,我们通过“传、帮、带”方式,派熟悉党务,统筹能力强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该村,由我镇自行选派第一书记帮助指导,帮助年轻支书尽快成长。三是朝阳村党支部因事调整,由副支书主持工作,工作有热情,但魄力和号召力缺乏,计划拟选第一书记,到村培养和帮助其尽快成长。针对岜马村支书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的情况,采取多宣传政策,目前得一次县级表彰,再努力就有机会获副科待遇,或者还有考试机会进入正式干部岗位的机会等等。并用身边的人和事多多鼓励他们,提高积极性。针对板麦村在村两委工作多年,有缺乏工作激情的情况。我们将“抓两头带中间”,通过相互比较,每个月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到其他村组到进行观摩,交流经验的同时,也让大家相互“比武”。通过让各村晒晒成绩单,提高危机感,利用山江村支书的优势,帮带其他村支部书记。

4、建立“开口能说,问策对答”制度。从11月份开始,每次例会上,由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作工作交流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发言内容重点围绕村“两委”班子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村级民主管理等方面汇报,尤其要把自己认为最拿手的一两件事情给大家讲出来,和大家交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会上随机抽查党务知识、脱贫攻坚知识。在村级,由各村常务村干、第一书记的“村干宣讲团”,结合精准扶贫、法规、政策,相关的业务知识及农村工作方法等进村入组开展宣讲,不断加强语言表达和政策解答能力。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优化发展“一轴两轮建设四区”新格局,以全域旅游发展策略为轴、以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两个经济轮,朝阳村生态养生、世遗高铁小镇经济区,八烂、岜马花香果海农业产业经济区,板麦田园风光美丽乡村旅游区,山江、洪江民族风情、艺术创作、有机无公害产品创新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做到村村有产业,真正做到拉一把。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通过无偿划拨宗地给各村建设乡村小旅馆,给山江村免费提供四间门面做蔬菜冷库,整合资金扩建八烂村、板麦村村委办公房,对外出租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强化堡垒作用。如八烂村农业产业规模大,经果林多,群众收入髙,精神文明建设需求大,我们积极组织村“两委”多开展活动,如枇杷节、重阳节、蜜柚节等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群众参与上来,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不断增强村支部凝聚力。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报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2、建立完善报酬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办法奖励,综合考评的前三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奖励。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将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党委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3、拓宽表彰进步渠道。注重树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典型,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逐级上报。

1.强化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明确分工,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班子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职责,把创建目标具体化为个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成立书记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对创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树为先进典型;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3.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发挥朝阳微信平台、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三

近日,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同时明确了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建设的基石,对于中小学生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重点工作。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确保教育方向、教育大局观的坚实基础。

党组织作用践行到学校管理中去。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政治标准融会贯通与教书育人中去,是把政治要求放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去。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养是我们应该着力去做的事情,正所谓,好的老师成就学生的一生。教育工作者良好的政治素养必将为祖国培养强国之才。

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所赋予的新使命。现阶段全民提倡重视教育,教育对于个人、对于家庭、对于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教育可以让一个家庭改变家风,成为更加幸福美满的家庭,教育更可以复兴民族大业、振兴国家之希望。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那就是把实施到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贯穿其中,立德树人是最根本的任务,尊重教育的规律是基础,并用科学的、差异化的教育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教育的魅力。

加强党组织在教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学生们的爱国情怀。我们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培养人才,而培养怎样的人才,是教育工作者们深深思考的问题。为党育人、为国国育人,才能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融入到基础教学中去,让学生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让学生们更多的了解党成立及发展的故事,追寻前辈们的足迹,做更好的自己。让学生们在党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下,形成良好的爱国情怀和爱国之心,把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奉献自己的思想基石深深印在心里。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仅仅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的校园中去,才会更有意义。校长负责制就是为每一个教师团队配备一个思想领路人,让新时代的新精神很好的传达到教师队伍中去。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

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六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七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八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工作负全责。

2、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3、确定学校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和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义务劳动等工作。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5、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并给与指导。

6、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全体学生会。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班队工作。

8、领导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完成达标任务。

9、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的工作环境;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廉洁从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校长的职责。

第四条校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等职能,服务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校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在民主推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独立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如政治思想、教育教学、体育卫生、总务后勤、安全保卫、教职工聘任、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第三章决议范围。

第九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所批示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第十条讨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第十一条研究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教学评估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讨论落实建立以校长和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第十四条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预算内变更和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完善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的聘任、解聘和学生的学籍处理,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第十六条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

第十七条讨论处理教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

第十八条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并报校长,在征求校委会意见后由校长确定。议题确定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1-3天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会前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人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第二十一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向校长提出。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作出的决定。会议结束以后,由校长办公室整理好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及时存档。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室议事时,如涉及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一题一议,有提出议题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汇报初步意见后,出席会议人员即可对该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列席人员也可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校长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和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归纳集中,作出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严重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会议内容要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出(列)席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六章??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少数成员如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上级主管部门、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未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改变原决定时,由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复议。复议后仍未形成统一意见,提请校委会讨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第三十条??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校长、副校长抓紧落实,明确由职能部门执行的,一般由校长办公室催办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根据会议决定,需要印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由校长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起草、校长办公室核稿后,由校长或副校长签发上报或下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如有与今后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

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5.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院长人选。

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

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是学院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

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

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院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

3.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xx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5.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6.决定学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

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

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院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第十四条学院党委和院长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院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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