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实施方案1_社区家长学校实施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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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石四小家长学校实施方案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课堂,也是终身课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缺一不可。”家庭教育是整个“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重要领域,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适应现代社区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阵地。提高家长素质,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育人知识,引导他们树立现代化的教育观念,认真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是面向家庭、服务家长、提高家教水平的需要;对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形成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建立学习型的家庭起着积极的作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全面做好我校家庭教育工作,推动我校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优化家教”为主题,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合力,构建“三教”结合平台,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家长科学教子的能力和水平,教会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新,使广大学生都能够得到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二、构建模式

家庭教育现代化,即:家庭教育观念现代化、内容和方法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保障制度化。根据市、区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家庭教育模式为:党支部管理指导、教科研中心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家长学校”是由德育室、团队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家庭教育模式。

三、组织建设

以火高忠校长为组长的“海石四小家长学校”协调领导小组。

四、组织实施

1、合理安排,精选师资。

搞好家庭教育,师资是关键。要不断加强家长学校任课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发挥其骨干作用。一是精选部分素质高的在职教师兼任家庭教育学校教师。二是聘请有事业心、热爱家庭教育,具有丰富经验的离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同志、老领导为家长学校作专题讲座。三是聘请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教授为家庭教育学校作专题报告。四是请家教有方、子女学业有成的家长作经验介绍。

2、确立课题,科研导航。

课题研究是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将本着现实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目的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时代性与前瞻性相结合,针对各类家庭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立足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家庭状况,按学段、年级的实际,分层施教,开展家教实验,积极探索家教方法。

3、按需施教,突出主体

当前家庭教育的失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溺爱型;(2)专横型;(3)放任型;(4)期待型;(5)盲目型。可以从这些失误中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学校将根据不同类别的家庭状况,特别是困难家庭、离异家庭与祖父母生活家庭、经商家庭、富裕家庭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分类实施教学,突出以家长为主体,授课内容与形式密切贴近家长,让现代化的家庭教育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生家长;同时立足学生的年龄特征,家庭状况、按学段、年级的实际,结合实际、分层施教,开展家教实验,积极探索家教方法。

4、注重灵活,形式多样

除为家长作辅导报告、为家长授课以外,还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如:(1)开展咨询活动。(2)开展家访活动——教师到学生家中家访,请家长到学校交谈,电话家访和家校联系卡,定期班会等。(3)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模式由单项教育向亲子互动模式转变。开展亲子活动——学校组织家长、教师、学生共同开展亲子活动,形成民主、和谐的亲子关系。(4)建立“开放日”制度,设立“家长意见箱”。开展父母做一天“学生”,学生当一天“家长”的角色换位活动。

5、完善评价,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对在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家教工作者,先进家庭、先进家长给予奖励和表彰,充分调动参与实验者工作的积极性,特别是注重激发家长参与的热情,提高实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丹阳市正则小学家长学校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中学德育大纲》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 “四有”新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第二章 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设在丹阳市正则小学内,领导班子名称定为“丹阳市正则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第三章 教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教育心理学,少年儿童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以及有关法规文章,学习学校颁发的《家长行为规范要求》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 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5%。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学校委员会委托教科研中心具体负责操作。

丹阳市正则小学家长行为规范要求

一、爱祖国,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并以此教育孩子。

二、尊老爱幼,把孩子放在平等地位,不絮叨孩子的过失,不在他人面前羞辱孩子。孩子有错,以正面诱导教育为主,不动辄严厉训斥和打骂孩子,不对孩子蛮不讲理。

三、带头讲文明、讲礼貌。孩子外出或回家向长辈打招呼,要热情答应,不能不理不睬,不当着孩子的面发脾气或与他人争吵相骂。

四、积极主动和孩子的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参加家长会,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五、正确对待对子女的表扬和批评,听到表扬,不对孩子大加夸奖;听到他人说自己孩子的缺点错误,不反感,不袒护,而是耐心听取,认真对待。

六、为孩子的学习创造比较安静的环境,孩子学习时不去打扰或送东西吃,更不招人来家玩牌、打麻将。晚上应要求孩子先做完作业再看电视节目,有目的地、适当地向孩子提供一些书刊杂志、玩具等。要经常听取孩子的学习情况自我汇报,检查孩子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无特殊情况,不让孩子请事假或迟到早退。

七、接送孩子到接送点止步,送雨具等限在放午学放晚学时候在校门口。

八、对孩子严格要求,不娇惯,不溺爱,生活上不包办,经常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勤俭节约。

九、处理好邻里关系,和睦相处,并以此教育孩子。

十、遵守社会公德,不带孩子违反交通规则,不乱丢烟蒂,不酗酒,不参赌,不带孩子搞封建迷信活动,做好孩子的表率。丹阳市正则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4、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每班2-3名家长组成。

5、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 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丹阳市正则小学。

2、家长委员可以直接与各班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妇字〔1998〕9号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80年代以来,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得到很大发展,家长学校作为有效形式之一,已经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目前,全国创办的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有数十万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家庭教育目标,更好地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科学指导,提高办学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教水平(1)家长学校是广大家长自愿参加的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教育思想,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良好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社区开展家长工作和公民素质教育的有效渠道;是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对青少年及儿童进行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2)家长学校的任务是: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向家长介绍不同年龄儿童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营养常识、教育方法;指导家长为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家庭与所在社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育组织的联系;为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家长学校面向城乡0-18岁儿童及青少年的家长,主要是其父母和其他抚养人。家长学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指导管理,提高办学质量(1)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共同牵头对全国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指导工作;妇联负责协调社会各部门,指导家长学校工作。(2)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家长学校管理工作者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办学质量。(3)家长学校的教师队伍要相对稳定。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家长学校教师进行培训。(4)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要宣传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贯彻《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各地要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教材,重视教材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乡土教材要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采用。(5)家长学校基本教学形式是按子女年龄段分班教学,面授为主。也可因地制宜采用讲座、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家长互相教育的形式,提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6)家长学校每期学员结业时,要用适当方式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考核成绩及学习情况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或社区,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7)家长学校的领导机构,一般应由校长、教务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干事、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家长学校的工作应纳入办学单位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并作为主办单位目标考核的内容;要建立学员考勤考核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和评估存档制度;要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场地,并悬挂家长学校校牌或标志。(8)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除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拨给经费外,视当地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一定费用,以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开支。(9)要建立家长学校示范校,特别要建立农村家长学校示范校,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家长学校工作。

三、建立评估制度,巩固办学成果(1)家长学校应建立评估制度,家长学校的评估工作与各地家庭教育工作评估同步进行;每届家长学校结业时各班应有总结评估,评估情况存入档案(2)家长学校评估的内容应包括: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等情况;教学管理情况;社区家长受教育率,学员考核合格率,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配合情况;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3)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在评估中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并大力推广。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的有关业务部门将对家长学校进行抽查评估。全国妇联

国家教委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日

全 国 妇 联 教 育 部 文件 中 央 文 明 办

妇字〔20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效开展,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就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要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宗旨,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为指导,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主要任务

(二)家长学校主要任务: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组织管理

(三)家长学校要按照阵地共用、资源共享、节俭办学、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达到有挂牌标识、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在教学内容上要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实践和指导服务。在教学形式上要针对家长儿童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和传播手段。在组织管理上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幼儿园、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中,纳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纳入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纳入研究与督导评估中。

(五)幼儿园家长学校校长由园领导兼任,与负责具体事务的教师、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家长学校师资由幼儿园教师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志愿者担任,场地可利用现有的活动室、教室等。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校长由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兼任,与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事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管理委员会会议。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可由学校教师、志愿者、优秀家长等组成,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如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咨询等,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七)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校长由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兼任,与德育主任、班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师资可由学校教师或聘请专家担任,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做好职业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八)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校长、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负责人由主管妇联工作的领导兼任,与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志愿者、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日常管理。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可依托妇女之家、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站)、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长指导、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社区(村)家长学校要结合家长需求,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指导服务。要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及专家指导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购买公益岗,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九)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负责人由分管妇联或工会工作的领导兼任,与妇联主席、工会委员等人员共同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日常事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师资可聘请专家或志愿者、优秀家长担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家长把握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加强亲子沟通,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可与其组织的亲子活动、校外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妇联组织负责协调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指导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由各主办单位负责督导管理。各地文明办要把家长学校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

(十一)保障家长学校的经费投入。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家长学校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妇联组织可多方争取资源,设立家长学校发展项目,支持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要整合社会力量,争取社会资源,也可从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中专项支出,作为家长学校运行经费。各级文明办要积极协调支持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十二)建立家长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参考。家长学校评估要以家庭亲子关系的改善、孩子对家长教育行为的评价、家长的受益程度等作为重点指标。同时要结合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情况,其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检查评估。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将定期对家长学校进行抽查评估。

(十三)本指导意见重点适用于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

全 国 妇 联

中 央 文 明 办

2011年1月27日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7—12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7—12岁是整个儿童期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该阶段的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儿童身高和体重处于比较迅速的发展阶段;外部器官有了较快发展,但感知能力还不够完善;儿童处于从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向抽象逻

辑思维过渡阶段;情绪情感方面表现得比较外显。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做好儿童健康监测,预防常见疾病发生。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儿童的饮食,引导儿童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作息习惯;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注意用眼卫生并定期检查视力;督促儿童坚持开展体育锻炼,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定期做好儿童健康监测。(2)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之中。指导家长带领儿童认识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帮助儿童建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的意识;抓住日常生活事件增长儿童居家出行的自我保护知识及基本的生命自救技能。(3)培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指导家长重视养成教育,防止因为溺爱造成孩子的依赖性,注重儿童生活自理意识的培养;创设家庭环境,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以激励教育为主,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养成生活自理的习惯。(4)培养儿童的劳动观念和适度花费习惯。指导家长教授儿童一定的劳动技巧,给儿童创造劳动的机会,培养儿童劳动的热情;鼓励儿童参与家庭财务预算,合理支配零用钱,防止欲望膨胀,形成量入为出的观念,培养儿童理财的意识。(5)引导儿童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信做事。指导家长为儿童树立积极的人格榜样,创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入手,及时抓住日常生活事件教育儿童尊敬老师、孝敬长辈,学会关心、感激和回报他人。(6)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兴趣。指导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创设安静的环境,引导儿童专心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意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正确对待儿童学习成绩。

2、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1)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不要在儿童面前流露对离异配偶的不满,不能简单粗暴或者无原则地迁就、溺爱儿童;多与儿童交流沟通,给儿童当家作主的机会,鼓励儿童参与社会活动;定期让非监护方与儿童见面,不断强化儿童心目中父(母)亲的形象和情感;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儿童适当的影响,帮助其性别角色充分发展。指导重组家庭的夫妇多关心、帮助和亲近儿童,帮助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帮助儿童正视现实;互敬、互爱、互信,为儿童树立积极的榜样;对双方子女一视同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创设平和、融洽的家庭氛围。

(2)服刑人员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监护人多关爱儿童;善于发现儿童的优点,用教育力量和爱心培养儿童的自尊心;信任儿童,并引导儿童克服自卑心理;定期带儿童探望父(母),满足儿童思念之情;与学校积极联系,共同为儿童成长创造好的环境。

(3)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家长勇敢面对陌生环境和生活困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儿童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多与儿童交流,多了解儿童的思想动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与学校加强联系,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留守儿童家长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家长的义务,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监护的应尽责任;家长中尽量有一方在家照顾儿童,有条件的家长尤其是婴幼儿母亲要把儿童带在身边,尽可能保证婴幼儿早期身心呵护、母乳喂养的正常进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被委托监护人重视儿童教育,多与儿童交流沟通,对儿童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充分关注。

3、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根据不同的需求,引导家长接受心理辅导,消化自己的情绪,以疏解其自身的灾难综合症;指导家长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鼓励儿童积极主动地获取、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儿童学会分享他人的建议和想法,不要轻易拒绝他人的帮助,同时也要尽量帮助他人;与外界加强合作,主动配合外界的心理援助等活动;对于孤儿,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采用收养等多种方式,促进孤儿回归家庭,为儿童及其监护人家庭提供支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加强实施管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根据《大纲》要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文明办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发展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公共服务阵地,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和服务;人口计生部门负责0—3岁儿童早期发展的推进工作,逐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妇联、民政、教育、人口计生、关工委等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三)注重资源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投入,纳入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统筹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完善共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发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保障。

(四)抓好队伍建设

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队伍的培育,重视对指导人员数量、质量和指导实效性的管理,从实际出发建设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基础的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并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具备指导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

(五)扩大社会宣传

各地相关部门要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宣传阵地建设,注重与各媒体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和科学方法。省区市级报纸、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要开办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栏目,发展家庭教育网校咨询热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家长学校活动记录

发表时间:2011-1-18 8:44:45

时间:2010年3月25日

地点:各班教室

主持人:廖建华

授课教师:赖德辉

主题:《重视对孩子的思想教育》

活动内容:

1.提出重视对孩子的思想教育。

2.建议父母要走出思想误区。

3.建议家长教育孩子树立崇高的理想。

4.提倡家长认真指导孩子结交朋友。

5.老师分班介绍。

6.老师和家长进行交流

家长学校工作总结

家庭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为了让更多的家庭成为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环境,成为健康的理想的学习型家庭。一年来,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使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让素质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促进了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职责。

1、建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并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分工,做到了分工落实,职责明确。

2、组织学习,统一认识。

为了让学校全体教师、全体家长了解“家长学校”的意义、目标、内涵、策略等,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利用

“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刊发学习材料”“学校网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书籍。同时还使大家明确了“家长学校”“谁在学?”、“学什么?”、“在哪儿学?”“什么时间学?”“怎样学?”“为什么学?”六要素。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家长对办家长学校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使家长学校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根据调查到的家教情况、家长的教育观念等实际情况,制订了《郭店中学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实施点名签到制度和学期考评制度。并充分发挥学校、班级两个层面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大家做到目标清,方向明,从而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基地,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效。

1、建立基地

我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把多媒体教室作为家长学校的活动基地,并为家长学校学员提供了学习条件。

2、提供资源

我校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推荐《家庭教育》等书籍、杂志,给家长提供了资源共享和及时交流的平台。

3、开展系列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最新理念。针对家长家庭教育理论、经验缺乏的特点,我校有计划地举办了系列讲座,向家长系统地传授生理学、心理学、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等基本知识。家长学校各年级的主讲教师在认真研究、大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本年级学生特点的家庭教育的内容,使家长的学习内容与学生的成长同步。由学校统一组织布置,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计划,把教学内容分解到各级部,各级部再分解到各学期、月份。根据需要召开,由班主任主讲,也安排有关任课教师讲课。讲座从内容上分三种:一种是系列专题讲座。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班级特点安排内容。第二种是名家讲学。聘请名家讲学的目的是使家长从更高的层次上去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解答家庭教育中的疑难问题,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第三种是家长介绍经验。每一次专题讲座后,安排部分家长把在家教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家教经验介绍给大家。这样不仅指导家长把学到的家教知识灵活运用于家教实践中,使家长总结的好经验得到及时推广,而且提高了家长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2)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我们请家长到校和孩子一起听任课教师的课,一起评课,一起参与讨论学校、班级教育教学情况,并发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表,及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密切家校之间的联系、沟通,促使家长与孩子一起共同学习、交流、发展。

4、组织研讨

家长们就“如何大手拉小手,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在与孩子交流沟通中遇到的困难”“家长要放下架子与孩子互相学习、平等交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家长们自由畅谈,各抒己见,既增进了家长与家长、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促进了家长们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家教质量。

三、以家长学校为依托,支持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形成孩子、家长、教师三方的有效互动。

1、我校组织家长参与了学校的一些重大活动,提高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使家长巩固“共同教育孩子”的观念。教师节邀请家长参加座谈会,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让家长参加学生的活动课,有利于使家长加深对素质教育内涵的理解,还可以充分发挥家长的特长。

2、我校每学期都开展“优秀家长”评选活动,大大提高了学生家长对参加各项活动的热情。

3、广泛的交流增强了教育合力,总结了宝贵的家教经验。加强教师和家长个体之间的交流是增加学校——家庭教育合力的重要手段。我校具体做法是:以家访为主,辅之以“家长接待日”等方式。班主任在家访时,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学生接受家庭教育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组织学生家庭中每一位成员密切配合,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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