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优金融生态环境清收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_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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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优金融生态环境清收处置 农信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加快推进改制化险步伐,整治和创优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县政府决定开展创优金融生态环境清收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协调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针对农信社贷款市场份额大、不良贷款占比高、经营风险隐患显现的现状,以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清收不良贷款,创优金融生态环境,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办主任
***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 县发改局局长
*** 县人社局局长
*** 县市场监管局第一副局长
*** 县民政局局长
*** 县国土局局长
*** 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 县法院副院长
***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
*** 县银监办主任
*** 人行**支行行长
*** 县信用联社主任
*** 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收处置的日常事务和协调联系,办公室实行双牵头,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和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兼),常务副主任:***(兼),副主任:***(兼),成员由县政府金融办、县信用联社抽调专人组成。
三、清收目标
2018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实现双降,不良率控制在5%以内。
四、清收范围
全县农村信用社全部不良贷款(含表内、表外)。重点帮助清收8个方面农信社不良贷款:
1、公职人员和金融机构职工拖欠贷款;
2、农村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拖欠贷款;
3、农信社社团、银团及前20大户不良贷款;
4、历史遗留的乡村集体组织贷款;
5、本金已预期但尚未形成不良的前20大户贷款;
6、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
7、农信社涉诉类不良贷款;
8、扶贫小额信用不良贷款。
五、实施步骤
集中清理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深入宣传(2月10日——2月28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共同做好不良贷款清收摸底排查工作。围绕工作重点,收集整理有关欠贷主体尤其是大户、难户、重点户、赖债户等的债务情况、贷款情况、工作情况、家庭住所、财产经营状况、家庭背景等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为清收工作提供真实可靠、手续完备的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上报清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级集中清理工作领导组和农信社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清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宣传。第二阶段:营造氛围,主动还款(3月1日——4月30日)
县清收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会同农信社在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重点乡(镇)、村和重点户,严格区分生产经营损失和有能力据不偿还两种情形,认真摸底排查出对清欠工作有影响和带动的典型人和事。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邮箱等举报渠道,掌握在贷款和清贷过程中的违规和违纪行为,给于坚决查处,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清收氛围。县联社负责落实催告欠贷责任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欠贷主体,做好欠贷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其主动归还所欠贷款。
第三阶段:分类处置,依法清收(5月1日——11月30日)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主动归还贷款的,由县清收领导组对照清收重点内容,拟定专项处置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分类推进。涉及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的,严格落实全省协调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会议要求的“要么交票子,要么交帽子”,由清收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分类处置。对清收处置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清收处置领导组移交同级监委,立案查处。
第四阶段:督查验收,总结评比(12月1日——12月31日)
县政府安排人员组成督察小组,根据年初工作要求,对全县清收效果进行督查考评,表彰先进,实施奖惩。专项行动结束后,工作成效差的单位要专题分析原因,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清收力度。同时将工作中发现的好思路、和做法在全县进行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清收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有利于加快县级农信社改制步伐,使其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创优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措施,认真组织好清收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比照县政府成立组织开展集中清收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等工作,清收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开支由同级农信社负责,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县政府金融办工作办公室和市信用联社。
三是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通力配合,组建专职清收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清收工作取得成效。农信社要发挥清收工作主体作用,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资金追缴及其他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门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公检法要开辟涉及农信社欠贷案件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为清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形成高压态势。要协调监委、组织部门采取强力措施,对清收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其他有关部门在处理涉及不良贷款业务工作时要简化手续,减免费用,提供广泛支持,促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清收工作实行每周一汇报,逐月一通报,按月一调度,及时汇总清收工作中的新动向、新措施和先进典型。按照“集中解决,形成机制”的总体要求。选定一批恶意欠贷的重点户、难点户移送纪检、司法进行严厉打击,高压清收。
五是严格考核。将集中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工作纳入全县2018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清收活动结束后,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用于解决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欠贷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