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墅小学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稿 2_小学名师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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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墅中心小学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品位,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县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阜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阜宁县郭墅中心小学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1)总体目标
成立学校名师发展共同体,这是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养和创新精神,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秀名师团队。其成员在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要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具体目标
1.根据学校名师建设要求,力争三年内培养出:市教学学科带头人1名,县学科带头人2名,县教学能手5名;市县级优质课、基本功比赛等二等奖以上5项。
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人均每年一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中获奖;每人主持或参与一项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二、申报范围
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申报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注重内在发展需求。
1.学校所有教师。
2.已取得小中高职称的老师必须申报。
3.有各种称号的老师(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必须申报。
4.在县各级各类的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过二等奖以上的老师必须申报。
5.领导班级及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必须申报。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学校审核。
3.结果公示。
四、组织实施
(一)培养管理
1.“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以下简称“成员”)的培养由学校统一规划,教导处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共同承担培养和管理任务。
2.建立成员个人成长考核档案,根据成员详尽的个人资料,记录成员成长以及带教、促教的各种情况,动态监管成员的发展情况。
3.针对成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国内外进修、网络研修、开展教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等方式进行培养。
4.学校建立专家指导团队,定期对成员进行具体指导或开展成员研讨等活动。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市内知名教师结对子,拜师傅。
5.学校将定期举办主题沙龙、名师讲坛、送教下乡等活动,为成员提供互相交流、展示的平台。成员要在各种教科研活动中积极执教公开课、举办专题讲座、命制各类检测试卷等。
6.成员要根据县局、学校的统一规划,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的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总结个人专业发展经历和帮扶对象的专业成长经历。
7.按学科成立名师工作室,打造学科团队,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
(二)使用考核
1.成员在培养周期内要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并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任务。
2.成员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每学年必须开设校级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举办校内外专题讲座,听评课不少于80节,任教学科成绩在片内上游,本教研组前三分之一。
3.在培养周期内,成员及帮扶对象每学年提交不少于4篇优秀设计、课例视频、教学反思等;主持或参与至少一项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以上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
4.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学年提交不少于4篇优秀教学设计,课例视频、教学反思等;至少开展一项市级课题研究;撰写2篇以上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有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发表;撰写不少于3万字的学习笔记。
5.学校每学年要对成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成员在培养周期内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局人事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资格。
(1)培养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调出本校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节严重者;
(4)不能履行“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培养任务的其它情形。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名师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
组长:李吉华
副组长:沈于永
成员:詹训超、嵇建民、刘春霞、张兵。
(二)机制保障。全面落实县局规定的待遇外,还将发放专项津贴。对保证教育教学实绩列组内前三分之一的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实行课堂教学“免听”、教学常规“免检”等松绑措施。在职称评聘、评优晋升上和外出培训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具体细则待后公布)
(三)经费保障。学校每年投入8万元,用于组织成员外出培训、访学、观摩、参赛,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特级教师来学校讲学交流,给名师工作室添置硬件设施、网络设备、图书资源等。
阜宁县郭墅中心小学
二○一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