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_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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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院本部、东区各相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中医药管理,大力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我院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我院中医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7号)及《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0 成 员:夏 晶、叶俊良、陈先侠、黄 刚、李长华、张 杰、华 玲、夏光惠、王道萍、陈 军、鲁德甫、黄学桂、郑舒斌、黄大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处,由方向东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我院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

2、研究拟订促进中医药工作发展的规划、措施;

3、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

6、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按规范执行

1、在开展中医药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注册登记的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参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3、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参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开展自查自评。

3、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4、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有效机制,中医科主任参加医院每周行政医疗大查房,指导各科的中医药工作。临床科室每月请中医科会诊次数≧6(次/月)。大力提倡西医师应用中草药、中成药治疗疾病,并与医师绩效挂钩。

(四)加强宣传

1、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在现有中医药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宣传普及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传播“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中医“治未病”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并与中医医疗相结合。

2、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普及工作,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在中医药服务的环境、流程、方式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3、加强建设,分期培训。

4、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5、互相协作,中西并重。

6、继承创新,挖掘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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