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最新)[1]_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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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安徽国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分类税源、准确划分职责为基础,以加强税源监控,强化风险管理为手段,以提升管理层级、转变工作方式为关键,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深化信息运用、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配资源为保障,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管理的风险和成本,加快实现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即税务管理的集约化、信息化、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
二、主要任务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科学分类,理顺管理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分析、整合税源监控、突出纳税评估、集约税务稽查、深化信息应用、重组管理资源、转变工作方式。
(一)实施科学分类
1.按管理对象分类。按照“规模+行业”的原则,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两类。重点税源是指纳入省、市局税源监控的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跨国、跨省、跨市的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其国税收入占本地区年度国税收入总额不低于80%(2010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907户,占全部企业户数3.99%,入库税款415.06亿,占全省收入84.06%);中小税源为重点税源以外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按规模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状况,对同一管理层级的纳税人再按行业进行分类。
2.按管理职责分类。借鉴公安部门“户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序列划分方式,将税源管理职责重新划分和归类为事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和方式,管理员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事务性工作是指日常管理与服务,包括户籍管理、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监控性工作是指基于风险管理的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等;查处性工作是指税务稽查。
3.按管理层级分类。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合理界定分解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实现上下联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监控性和查处性工作,主要由省、市两级国税机关承担,县局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以及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一是省局负责税收分析、反避税调查以及部分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市、县局不再专门从事税收分析和反避税调查工作。二是市局负责省局管理的重点税源
税公开制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
(四)强化税收分析
把税收分析作为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切入点,运用分析成果引导管理资源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1.提高分析层次。发挥数据集中优势,省局集中处理全省征管数据,开展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发布全省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筛选评估对象,具体锁定至地区、行业或纳税人,把疑点目标层层追踪至纳税人的某个方面。
2.改进分析手段。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要通过加强培训,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提高税收分析能力,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源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3.加强分析应用。围绕税收风险管理,开展“建模找点”,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发现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调整管理方向、措施和力度,充分发挥分析应用的最大效能。
(五)整合税源监控
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为目的,整合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提高税源监控水平。收入核算部门开展宏观分析;税源监控部
门运用评估模型,定期分析每一个纳税人,查找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将风险点比较集中的纳税人作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选案的主要来源;纳税评估部门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实施评估;稽查部门选择疑点较大、对纳税评估不能排除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检查;根据评估和稽查的结果及建议,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对策。省局负责征管状况监控,按月或者按季度开展分析,指出哪些纳税户在什么时间段,存在什么疑点,下发到主管国税机关,指导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疑点找问题,重点监控,查明真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六)突出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源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是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关键和重要内容。按规模分层级进行评估,省局负责对全省重点税源纳税人纳税评估的组织和实施,市局负责对部分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企业实施评估,县局负责对部分中小税源企业实施评估。转变评估方式,通过实施“建模找点”,实现纳税评估从无差别的全面评估转变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从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从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的综合评估。开展多税种联评,用足、用好现有系统中已有的信息,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评估。
(七)集约税务稽查
在一定区域内集中稽查人员、资源和业务,优化力量配置,强化执法刚性,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发挥稽查震慑作
和评估;第二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制造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第三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服务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第四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其他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
(2)税务稽查机构。按照地域分别设置皖北、皖中、皖南、皖西、皖东5个跨地级市稽查局,每个局编制40人,名称为省局皖北稽查局、皖中稽查局、皖南稽查局、皖西稽查局、皖东稽查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其稽查范围或人员,每2-3年轮换交流一次。撤销县稽查局,集中稽查人员、资源和业务,优化力量配置,提高办案效率。按照重点税源的不同类别和税源监控的不同层级,划分省、市稽查局稽查范围,实行省、市两级集约稽查模式,减少层级,避免办案干预。
(3)机关内设机构。设立维护纳税人权益办公室,挂靠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人投拆、举报的调查核实和处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调整内设机构职责,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开展税收宏观分析,定期发布全国、全省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支持;征管科技部门、税种和专业管理部门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微观税收分析,运用纳税评估模型,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筛选评估对象;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状况的监控分析;数据处理部门负责监控分析所需数据的抽取、提供和维护。
2.市局。按照一级式、扁平化、集约化的思路,撤销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市区国税局(分局),市局为税收执法主体。
(1)税源管理机构。设立3个税源管理机构,其中:第一税源管理局承担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除省局监控评估的纳税人外)的税源监控与评估工作;第二税源管理局承担市区中小企业的税源监控与评估;第三税源管理局承担市区个体工商户税源监控与税款核定工作。
(2)办税服务机构。设立纳税服务局,负责受理市区所有纳税人的涉税申请和纳税申报,承担税款征收、户籍管理、信息采集、调查核实、发票管理、催报催缴、任务执行、欠税管理、宣传辅导、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税务稽查机构。设立稽查局,撤销县级稽查机构,上收县局税务稽查执法权,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
(4)合并机关内设机构。按照整合职能的原则,对市局内设机构进行合理归并,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税政制度(税收法律顾问)处、数据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和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文秘管理、税收宣传、保密、督办、网站管理、各类档案文书管理等职责;税政制度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落实和综合征管工作,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数据管理处负责收入规划核算,数据分析监控和信息化支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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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企业经营规律及核算特点,测算企业生产和纳税能力,保证税收收入;引导和帮助企业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把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过程,强化企业税务风险自我防控。
2.中小税源企业。按照行业管理、集约化管理的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密切与工商、质监、地税及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和工作配合,避免产生漏征漏管;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对重点行业和管理薄弱行业,加强行业税源监控和评估;对新办企业,及时帮助办税人员熟悉办税流程及政策;对已开业的中小企业,突出账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辅导。
3.个体工商户。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税收管理思路,注重户籍和定额管理。实施由专业市场、街道等委托代征,建立护税协税网络及社会化服务机制,降低征纳成本。对农村偏远地区或小街小巷的个体工商户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法,按年申报纳税。
(二)制定配套制度
不断推进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个制度规范、程序严密、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法律框架内对传统的征管程序、操作流程进行梳理,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减少不必要和无实际意义的业务流转环节和审批(核)环节,优化税务登记、宣传辅导、申报缴税、税款评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流程。制定行业税收
管理规范,明确行业税源管理重点、作业标准、信息采集和监控指标等内容。
(三)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标,以健全内控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梳理权力事项,排查权力风险点,确定关注和控制重点,健全防控措施;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完善岗责体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结合;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严格运行程序,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备、分权合理、流程规范、制约有力、监督到位的部门内控机制。
(四)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
根据各类纳税人的不同管理要求和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立能力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能级制度,明确各类管理岗位的业务技能、要达到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标准等。根据岗位能力标准,对管理人才进行分类,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强化分类培训。按照“岗位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开展岗位分类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岗位不同,培训的内容、知识和培训方式也要相应不同。注重专业岗位技能的培养和提高,突出能力操作与训练。优化人员配置。优化人员配置,将各类管理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其专长的税源管理岗位上。根据当地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以及纳税评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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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要按照“积极谨慎”原则,先试点,后推广,分步稳妥地推进。试点单位应立足于当地税源结构和人力资源现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其他单位也要及早做好准备,早调研,早谋划,在现有管理模式上,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统筹安排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各单位要对工作的进展进行评估,及时查找不足,研究对策,做到边推行、边完善,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