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市纪发〔〕23号一折通实施方案_通识选修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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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深化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改革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补贴效能,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及时地服务农民,在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方式改革的基础上,我市在蒲城县开展了惠农补贴支付中心运作模式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全面推行惠农资金支付中心运行模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强化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管理,确保惠农资金发放安全、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折(卡)通”发放方式,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各主管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在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
2、发放流程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即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地监督机制,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环节减少、手续简化;
3、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集中整合﹑一折(卡)发放。二﹑主要内容
(一)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实行支付中心运作模式。支付中心运作模式就是实现“县级兑付、一折统揽、封闭运行、直通农户”支付方式,就是将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运用支付中心平台,通过县级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的兑付方式,是“一折通”发放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支付中心内设咨询、审核、兑付、监督四个岗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支付中心原则上设立在县级财政部门,也可设立在县级代发金融机构,人员由财政、金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纳入“一折通”的资金范围
凡向农民个人发放的现金补贴,包括所有的生产性和生活性的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1、粮食直补;
2、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3、退耕还林粮改现补助资金;
4、退耕还林种苗款、管护费;
5、玉米良种补助;6棉花良种补贴;
7、地膜玉米补助;
8、能繁母猪补助;
9、奶牛补助;
10、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
11、农村低保生活补助资金;
12、优抚(抚恤)人员补助资金;
13、移民搬迁扶贫补助资金;
1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5、农村特困群众生活临时补助;
16、农村医疗救助补贴;
17、村组干部工资;
18、农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
19、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2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
22、设施农业现金补助;
23、农业生产救灾补助;
24、其它可以发放到户的现金补贴。
三、操作流程
实行支付中心运作模式,要做到资金专户管,补贴一折发,手续集中办,收支明白账,过程能监督。惠农补贴支付中心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原则上可采取以下方式:
1、建立信息档案。发放补贴的初始数据由乡镇政府负责逐村逐户登记,乡镇财政所根据提供的农户底册负责录入农户基础信息(“一卡通”发放基础数据库),以户为单位建立初始电子信息档案,方便县级对全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根据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数据库;
2、下达补贴指标。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的前提下,由项目主管单位确定指标的分解,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主管单位的指标分解文件,及时将当期应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分解到各乡镇,同时抄送惠农补贴支付中心。
3、登记发放清册。乡镇相关业务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指标后,根据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政策要求,对农户补贴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补贴资金的项目﹑对象﹑标准在乡﹑村﹑组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结束后,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分户登记表、汇总表及有关电子数据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无异议并签字盖章后,报惠农补贴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根据县财政下达的补贴指标对发放清册进行审核校对。
4、拨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将下达的补贴资金通过国库或财政资金专户拨付至惠农补贴支付中心专户。
5、设立专帐。惠农资金支付中心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户储存,所有补贴资金统一拨入此专户,惠农资金支付中心对发放清册、金额及电子表格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入金融机构的代发户,由金融机构统一发放补贴资金。
6、兑付农户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收到当期补贴资金后,凭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分清条目,限期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惠农资金支付中心记帐﹑存档。发放后由手机信息通知农户补贴资金已发放,补贴对象可凭存折和有效身份证件随时到代发金融机构领取补贴资金。
7、建立补贴收支账务。惠农资金支付中心设立惠农补贴资金专帐,并根据各项资金补贴性质,设立分类明细帐,反映各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各县(市、区)可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兑付中心运行模式分以下几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3日-11月30日)
1、在蒲城县召开支付中心运作模式专题调研会,由市纪检委牵头,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参加人员包括市纪检监察、财政、农业、林业、人社、民政、卫生、农发、移民、金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观摩蒲城县惠农中心运作流程、蒲城县介绍经验,深入蒲城县城关镇前宜安村就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情况与村组农民群众进行了亲切交谈。
2、向全市下发《渭南市深化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改革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2012年3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15日前完成。
2、成立机构。各县市区成立县级惠农资金支付中心,具体负责惠农资金的审核、咨询、兑付、监督、协调工作。制定岗位工作职责、运作流程、明确纳入补贴项目名称。
3、建立信息档案。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对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由乡镇财政所录入农户基础信息。3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县(市、区)组织人员负责对本辖区的惠农资金支付中心运作模式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自查,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4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写出书面汇报。市财政局4月30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惠农资金兑付中心运作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五﹑工作要求
推行惠农资金发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推行兑付中心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纪检委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渭南市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支付中心运作模式推行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郝宗友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蒋秀侠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纪检委、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移民局、人社局、商务局、农发、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一折通”支付中心运作模式推行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辛香娥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预算、国库、信息中心、农业、经建、社保、综改办、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直接指导和管理县惠农补贴“一折通”支付中心的日常工作。惠农补贴支付中心直接负责各类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工作,接受农户的来电来访,负责补贴收支账务管理等工作,建立 “一折发放,实时监控”的惠农补贴发放平台。
(二)、明确部门职责。
补贴发放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乡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的职能,按照“纪检负总责、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共同促进补贴政策实施。
1、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惠农补贴发放全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违反纪律,不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纪律责任和领导责任。
2、财政部门负责对惠农补贴资金的整合,确保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农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资金发放进行检查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数据传送,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
3﹑农业﹑林业、移民、民政、农发、人社、卫生等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做好相关证件的发放;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会同支付中心做好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对农户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做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5﹑代理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或农村信用社)负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存折的办理,对纳入“一折通”的存折加盖“惠农陕字一折通”印章;告知农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
6﹑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一折通”存折给收益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对居住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乡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折通”存折送达农户。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乡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折通”存折,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金融法规办理。
(三)、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单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或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抵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经费保障。财政及金融部门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改革工作及支付中心运转的经费支出;二是采取“一周一报,半月一查”的督查制。即,各县要对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周上报一次,市财政定期不定期要对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解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市财政将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今年财政管理效益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促进惠农资金兑付中心运作模式在我市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