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_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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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沙镇初级中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公正公平地评价教师工作,依据《宝鸡市陈仓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绩效工资分配:
(一)分配范围: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分配原则:
1、遵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坚持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5、坚持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考核指标及分值:
1、师德(10分)
2、工作量(30)
3、出勤(10)
4、工作业绩(50)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总和×个人考核分
三、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公益活动等方面,此项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其中,有以下行为的视其情节将予以扣分:
1、有违法乱纪行为,对外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遵守校规校纪,自由散漫的。
3、因工作不实,不力,不细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时上下课,私自调课,无故旷、缺课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撵赶差生的。
6、因个人原因,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7、素质低下,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有损教师形象,不利于学校稳定的。
8、不服从组织分配与管理,工作闹情绪的。
(二)工作量(总分30分)
工作量=课表课时数×[1+(科目点数-1)]+兼职工作折合课时数+跨学段带课点数
1、科目点数: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九年级历史点数为1.3;生物、地理、七八年级历史点数为1.1;体育、音乐、美术、劳动、信息技术点数为1.0。
(2)早读、晚自习点数:任一个班为0.8,任两个班及以上为1.0。
2、跨学段带课的在实际课时上另加1节。
3、晨读每周加课时1节(语文、英语教师),午练每周加课时1.5节(数学教师)。
4、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折算课时量如下:
兼职会计、出纳:5
少队辅导员3
干事:3教研组长2 微机室管理员:1 饭卡管理2
兴趣小组指导老师1生化、物地室部管理员:1.5
图书管理员:1.5 体、音、美室部管理员:14、对年龄大的教师工作量予以照顾,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如果不足平均工作量,可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5、班子成员课时量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副校长周课时4节,处室主任8节均为满工作量。
6、工作量的核算:
(1)平均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 ;
(2)教师工作量:教师个人工作量达到平均工作量得30分,不足平均工作量者,计算其与平均工作量的比值,再乘以30,其结果为工作量积分。超过平均工作量的部分按节次核发超课时津贴。
教职工工作量核算由教务处负责。
(三)出勤。(10分)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条,认真填写调课单,返校后及时销假,病假必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非公派性学习假必须提供学习通知及学习日程安排。
2、全学期事假累计超过四天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七天的,每超过
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3、事假一月累计在四天以上(含四天),病假一月累计一周以上者,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全学期事假累计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病假累计一月以上,二月以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全学期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病假二月以上,除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发50%。
6、旷课一节扣2分,一月内旷课一天以上,两天以下(含两天)扣发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学期旷课累计三天以上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学期旷职累积一周以上的,除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发50%。
7、产假、丧假、婚假,在规定天数内,不扣发绩效工资。
8、学习假:公派性学习按正常上班执行,非公派性学习按事假论处。
(四)教师工作业绩(总分50分):其中考试成绩(35分)、常规考核(15分)。
1、考试成绩:以期末考试为依据,以联评校各科平均成绩为基准,各科计算平均分。
(1)在(平均分-基准)为-5≤x≤5的情况下,课任教师课时成绩得分为30+x ;
(2)在(平均分-基准)为-15≤x<-5和5<x≤15的情况下分两段计算,先按情况1计算,再计算超出正负5的部分,超出部分计算公式为X=Y×0.5,即该科课任教师课时成绩得分为:30±5+Y×0.5;
(3)教学成绩保底20分,最多扣15分;
(4)代两个科目的,求两个科目的平均值;
(5)不可比科目的教学成绩由学校行政会及教师代表评议打分(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
(6)专职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取全体教师的平均值;
(7)教学成绩核算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
2、常规考核(15分)
(1)教学常规检查即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5分)、作业(5分)、学期末检查教师听课笔记(2分)、业务学习笔记(1分)、撰写的教学论文(2分)。
(2)作业、教案检查采用等级制(A5、B4、C3、D2),每学期进行四次常规检查,学期末计算每位教师备课与作业的总得分。
(3)听课全期12节以上的得2分,8—12节得1分,低于8节的得0分(听课节次以教务处签字为准)。
(4)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的得1分,3000字以上5000字以下的得0.5分,3000字
以下的得0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有一篇质量较高的教科研论文得2分,没有0分。
(五)其他:
1、津贴分配:学校设管理津贴及超课时津贴。管理津贴: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7.5%用于管理岗位津贴发放(班子成员及班主任)。超课时津贴:凡教师工作量超出部分按节次折算,标准为每节4元。全学期按16周计算,超课时津贴由学校从经费中支出。
2、借调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提取后的平均工资予以发放。
3、加分: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政府部门命名表彰的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予以加分:
获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1分
获区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1.5分
获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的各类先进:2分
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的先进:2分
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各类先进:2.5分
全勤奖:2分
获各类竞赛优秀指导教师依次为:1分,1.5分,2分,2.5分
五、组织实施
1、学校为了确保绩效考核公开、公平、能顺利进行,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学校中层、教师代表。
2、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通知教职工本人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50%的比例发放,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转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作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3、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4、教师的绩效考核每学期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