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农资打假工作方案_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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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农资打假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关系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自觉认识到开展农资打假、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实现粮食稳定生产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确保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3月2日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大理州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好农资打假的牵头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强化执法能力,强化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六部委《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一是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严格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严格农资品种的审定、登记等许可,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各地要突出在春管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集中力量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农药、—— 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水产苗种等重点农资的监管力度,确保农资质量。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对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继续加大清缴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杜绝出现因农资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别是蔬菜主产区要强化监管措施,开展禁限用农药收缴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限期查办。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要继续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1、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各县市各部门要依法明确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农资经营单位档案。要根据各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质量抽查,标签抽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按照《大理州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清理不合格企业,现场检查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对企业注册资本、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变化情况进行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及时清理;
—— 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整顿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检查:一是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二是检查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三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情况;四是检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五是检查种子质量(有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抽检或做好留种备查工作)。
农药监管: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16号)以及“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对重点农药批发市场和乡(镇)零售店进行抽查,抽查近年来质量、标签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或农药经营店。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产品、涉嫌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蔬菜、果树、茶树、水稻用药农药品种为抽查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农药标签标识、毒性标识、全面执行新规范农药名称的情况、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以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等肥料为重点,各主要肥料批发市场为中心,重点定期进行严查有效成分不足、无肥料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不符、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生产企业要标明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电话等信息,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大理市为重点市场,边远乡镇为重点区域。严查国家禁用品种、通报不合格的产品、尤其是四川省、河南、湖南、山东等部分厂家的产品: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钠注射液、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阿莫西林可溶性粉等,不合格产品多数来自各县市偏远乡镇的兽药经营店。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拆零销售原料药、标签成分不明产品等各种违规兽药、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经营许可证检查和质量的监管。整治的重点为,一是省外生产的兽药品种;二是抗生素类、复方制剂类兽药。三是近期我州市场上出现商品名为“5号口蹄专治”的兽药,其使用说明书大多有治疗口蹄疫等疫病的功效,经核实均属假兽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是奶牛、猪浓缩料、自配料、鱼饲料中的粗蛋白含量不足、总砷、铅含量超标等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行为为重点。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
农机监管:切实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主要产品是耕整地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重点监管市场是宾川县、大理市、洱源县、弥渡县、巍山县五个县(市)。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生产企业对中央财政补贴农机具的标识、推广鉴定证书、安全操作使用说明书以及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二是经销商对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是否按照产品目录的标准配置发放给农民群众,对其销售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是否到位。三是各县(市)要公布农机投诉电话,发挥农机质量监督体系的作用,及时处理和预防突发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集体投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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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查处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农资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原则,鼓励社会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农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逐一进行排查,必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3、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和全州抽检量。突出重点区域。要把粮食主产区、蔬菜水果主产区、茶叶主产区、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主产区、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重点地区。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品牌发展,突出抓好主产区农资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同时要保证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启动处罚程序。
4、积极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重点发挥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供销社、农资生产企业的作用,发展农资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实施农资品牌战略,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加强优质农资、品牌农资信息服务,及时向农民推荐优质农资,为农民购买优质合格农资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5、继续深入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毒鼠
—— 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按照国办发(2003)6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把毒鼠强专项整治及杀鼠剂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抓紧抓好。采取置换、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把流散在社会上的毒鼠强收缴起来,努力杜绝发生毒鼠强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彻底根除毒鼠强对社会的危害。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及安排布置。各县于3月30日前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宣传动员及安排布置工作。
2、集中力量专项整治。3月至9月,各县召集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
3、督促检查。州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督查。
4、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各县市农业局要组织收集工商、质监、公安、畜牧等职能部门的打假数据按季度填报《云南省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云南省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1季度报1-3月情况,2季度报1-6月情况,3季度报1-9月情况,4季度报1-12月情况)。1—3季度于各个季度末15天前报送到州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局市场和农村经济管理科),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报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迅速开展行动,稳定农资价格,保证农资质量,保障农资供应。在今年发生特大旱灾的严峻形势下,力争全年粮食产量不减少,稳定农民增收。不能在发生特大干旱的天灾下发生坑农害农的人祸。确保抗旱春耕农资市场稳定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
—— 效。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各县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各县农资打假护农指挥、协调、督查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资打假护农工作,各级协调领导组必须明确任务,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综合整理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商、质监、公安、农业、经委、供销、安监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到县级,强化地方责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单位(门店、摊点)的检查,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
3、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高产创建、良种工程、配方施肥、洱海面源污染治理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与指导。
4、保障经费、健全队伍。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与手段。要加快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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