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_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精神,2009年度是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核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汀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邱大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忠(县府办副主任)

钟炳林(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文伦(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国文(县法院副院长)

段允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思荣(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廖昌树(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曹秋林(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邱小桃(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涂鸿群(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天彬(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王其春(县城建局副局长)

任汉书(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麟(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荣荣(县人事局副局长)

黄爱国(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宏(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华庆(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洲(县农业局副局长)

阙少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天彬兼任。

三、工作内容

1、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主要是对全县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2、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县政府将召开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5日)。

1、3月31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4月5日前,由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题、有对策,有措施。

(三)处理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在7月3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解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该处罚款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在7月31日前上交到指定罚没款专户。二是对于违法建筑,按汀政综[2008]240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尽量采用简易处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或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三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四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五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六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七是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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