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检查实施方案_电子发票实施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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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地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2011年发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发票换版,推行网开发票及税控发票,严厉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发票使用秩序,完善发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以票控税管理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震慑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逐步提高税法遵从度,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发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成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分局长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科、评估科、管理科负责人组成。

组长:刘成华。

副组长:董强、刘丽英、任建群。

成员:马艳强、王广矿、马玲、韩杰、赵金柱、高戈、巩二明、季燕良。

同时抽调各科业务骨干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并分设在三个行动小组。

各小组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董强、马艳强、巩二明、季燕良、程晓冬、靳源。

第二小组:刘丽英、王广矿、马玲、韩杰、朱涛、钟道 松。

第三小组:任建群、赵金柱、高戈、李向军、权实、接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指挥以及发票专项检查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对各检查小组的发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姚军领、唐海生负责外出检查期间登记、发票、税源信息查询支持。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为2011年4月1日发票换版以来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网开发票、税控机发票、定额发票等应纳入地税发票管理的各种发票。

检查对象包括:云龙区范围内(不含三分局管理企业)所有使用地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未办证及在外辖区办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检查重点行业

本次检查确定餐饮业、娱乐业、房地产业作为重点检查行业。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科内检查和分局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第一、二、三、四、五、六管理科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反馈检查情况,按照 分局确定的重点检查比例,提供需要重点检查名单的建议。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

检查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至5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部署阶段,时间4月28日至4月29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分局发票检查实施方案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综合管理科负责联系云龙区公安局经案队和公安驻地税办公人员,将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具体工作方案上报分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纳税评估科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提供检查所需文书。

第二阶段为科内检查阶段,时间5月3日至5月8日:5月8日前反馈检查情况,提供需要重点检查名单的建议。

第三阶段为分局重点检查阶段,时间5月9日至5月27 日:科内检查阶段结束后,分局发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名单和分配落实重点检查工作任务,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20%,其中重点检查行业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50%,据此测算,分局实施重点检查的企业至少在20户以上,个体100户以上,每个检查行动小组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大局意识,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四阶段为整改总结阶段,时间5月28日至5月31日:分局专项发票检查领导小组将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认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管理机制,以进一步推进发票换版,推行网开发票及税控发票,维护发票的合法使用。在识别、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此次专项行动作一个综合全面的报告,包括检查工作的主要方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建议等内容。认真归纳、综合存在的问题,上报一篇有价值的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的统计数据,圆满完成全部检查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领购发票。有无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发票,私售、倒买倒卖发票,贩运、窝藏假发票,向他人提供发票或借用他人发票,盗取(用)发票,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二)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有无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单联开具或上下联开具内容不一致,转借、转让、虚开、代开发票,开具作废发票和大头小尾发票,开具白条、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为满足徐州市局开展发票二次抽奖的需要,检查中应要求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重点对网络开具发票和税控机开具发票中“客户名称”栏目填写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三)是否按规定取得发票。有无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涂改、变更填开项目,自行填开发票入账,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保管、缴销发票。有无丢失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撕毁发票,未按规定缴销发票,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特别是督促仍有废止发票纳税人尽快缴销发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分局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分局下达各检查小组的任务为40户,而且要查出有问题的10户,其中因网络开具发票和税控机开具发票中“客户名称”栏目填写的真实性进行处罚的不少于2户,对于处罚率高的单位,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这是硬性要求,必须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结合发票专项检查案件的查处,进一步推进发票换版,推行网开发票及税控发票。

(三)加强征管,健全制度。各管理科要加强对用票单位的日常征管,结合此次专项检查认真对现有发票管理的制度办法、工作流程及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四)加大检查,注重实效。根据市局要求,2011年6月1日之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只提供10元以下的定额发票,起征点以上的个体户将不再提供定额发票。在检查中应要求纳税人尽快验旧、缴销、核销和停止使用新版大额(大于10元以上)定额发票,办理网络开具发票或税控机开具发票相关手续。市局将于2011年6月1日起通报新版大额定额发票纳税人库存及相应发票资格情况,按户次进行排名,亦列入本年度考核。

(五)协同作战,形成联动。综合管理科、纳税评估科与各管理科门要形成定期情况通报,对发现拒绝检查和暴力抗税等情况应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的发票违法行为达到偷逃骗税立案标准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省市稽查局选案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要加强国税、公安、区政府税源办及各办事处的协同作战,定期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反馈信息,交换线索。

(六)加强宣传,强化导向。各单位在检查的同时要广泛宣传依法取得和正确使用发票的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发票使用、查询和辨伪”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对真假发票的辨别能力,曝光一批查处的大案要案,以案说法,教育和鼓舞广大公民,震慑不法犯罪分子。

(七)依法行政,宽严适度。坚持“自查从宽、检查从严”的原则,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因发票知识欠缺而造 成违规行为,且通过自查发现主动纠正的,从轻或不追究发票违法责任;对在规定限期内不主动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理;对故意不领用、不开具发票,购买、使用假发票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从高核定营业额,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江苏省徐州地税四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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